易經證釋上經第 3 冊

上經-3-經文講義-乾卦-總釋象例-1

經文
乾卦乾下乾上
宣聖講義
易經一書。自分數類。曰卦。曰辭。曰傳。曰圖。合之曰易經。實則卦與爻
辭為經。餘則傳也。圖說也。卦與辭又非同類。卦象在前。文辭在後。文

辭亦有所別。有屬原辭。傳于口者。有屬後人推衍成文者。有從他易
續纂其言者。有合古今占候明著其義者。故易有數體。而皆以卦爻
為主。卦爻自古迄今未有異也。雖因序有先天後天之殊。其卦未變
也。因占有連山歸藏之別。其象未易也。故伏羲文王易有異。而卦無

上經-3-經文講義-乾卦-總釋象例-2

異。用有殊。而象不殊。則以卦皆此卦。象皆同象也。卦用無盡。則其辭
無盡。卦象不易。則其意不易。學者欲通其變。先求其常。欲究其用。先
索其意。卦六十四。爻三百八十四。皆其常數。乾上坤下。水潤火炎。皆
其定義。學者當就是以求之。則六十四卦。三百八十四爻。及其彖象
之辭。位時之義。凡關卦之所立。意之所存者。皆載于經。可一一進而

研習焉耳。
宗主附注
此言講易。在明卦爻及辭。因文以明象。因象以明意。故自六十四
卦。三百八十四爻觀之。卦有卦義。爻有爻義。各不變易。雖其用萬

殊。其本仍一。先求其一。則推衍可至于萬。斯固易之本義。而習易
者。亦當作如是觀。
六十四卦乾坤為首。明各卦皆自乾坤出。而坤又在乾後。明陰之生
于陽。故言卦必先乾坤。而尤必先明乾卦。乾為萬物之始。一切生化
之本。其位高。其德全。故能為萬物之主。今先就卦爻之象。與彖象之

辭。分別釋之。
乾之卦象。以[乾三爻圖]爻成。重之為[乾六爻圖]。凡六位。此凡卦皆同也。六位者。以天
地上下具六位也。卦原三爻。六位則為六爻。以分配天地人而別其
陰與陽也。天曰陰陽。地曰柔剛。人曰仁義。三者皆兩。故六。六位立。天

上經-3-經文講義-乾卦-總釋象例-3

地人之陰陽數皆見矣。夫後天之中。有陽有陰。不獨存也。一剛一柔。
不獨生也。一善一惡。不獨行也。故吉凶福禍。順逆利害。正邪明暗。消
息進退。莫不相倚而成。相麗而名。此天地人各有陰陽。而卦爻乃有
六位也。乾之六位。上乾下乾。其象同。其名一。故為純陽。純陽由爻言
之。非由位言之。既有六位自含陰陽。一三五陽位。二四六陰位。位自

有陰陽。非爻之陰陽也。故三位之[乾三爻圖]則可名陽。若重之為六。是已生
化而合陰陽。三屬陽。六屬陰。由陽生陰。故其生必陽。其成必陰。此就
卦爻言也。若進而推之則陽生陰。陰又生陽。生化無窮。陰陽至紛。不
可盡述。此則以卦之六爻。爻分陰陽言之耳。乾卦雖因爻位而備陰

陽。然其體陽也。卦本無體。以爻為體。爻之陽者。卦亦陽。爻之陰者。卦
亦陰。或以爻之類言。或以爻之數言。皆別于位也。故卦有陰陽。爻有
陰陽。位有陰陽。時有陰陽。位者定方。時者異宜。有位則有時。有時而
後位可明也。故六位有六時。或因時見位。或因位見時。故曰六位時
成。苟無時。則位無用也。乾卦六位亦有時。故紀爻之數。一數其位。一

數其時。一數其爻。一數其類。類者即陰陽也。故有初與上二三四五
之數。九六之名。初言時也。上言位也。二三四五亦時亦位也。九六類
也。以六爻賅時位。言時失位。言位失時。故時寓于初。紀其始也。位寓
于上。志其高也。由時言之。則為初中終。由位言之。則為上中下。而二

上經-3-經文講義-乾卦-總釋象例-4

者並居不悖。並行不疑。用時則自初至上。皆可以時數。用位則自上
至初。皆可以位數。而爻之所象不異也。故六位時成者。位時皆于是
見之也。
且爻六位分三才。而卦則分內外。雖一卦乃兩卦也。以其卦體祇三
位。重之則合兩卦。故有內外之分。或曰上下。或曰往來。亦一陰一陽

也。故卦必明云某上某下。如乾曰乾上乾下。坤曰坤上坤下。實為一
卦而分上下。正以乾坤八卦而外。皆由上下兩卦合成。八卦雖為本
卦之重。而仍必分內外言也。雖一乾卦。而成自兩乾。上之乾。與下之
乾。異也。以其體用不同。陰陽異數。故也。況上下之卦。合則為備六位

之體。分則為獨具三爻之體。其生化之跡已著。而陰陽之數亦加。則
其分合間。對待中。各有所異。其名雖同。實不同。故六位之卦。為六十
四卦中之卦。已變者也。三爻之卦。為八卦中之卦。未變者也。如[乾三爻圖]與
[乾六爻圖]。一屬八卦之乾。一屬六十四卦之乾。六十四卦自八卦出。如子與
母。其卦名同。而用殊。故八卦可名先天。則六十四卦可名後天。若名

八卦為母。則可名六十四卦為子。若名八卦為綱。則六十四卦為目。
若名八卦為本。則六十四卦為用。二者原不同也。故在易卦。必明其
變易之跡。由一[乾三爻圖]變而為[乾六爻圖]。其所變在重一[乾三爻圖]。實非僅重一[乾三爻圖]也。蓋
細分之。則天有陰陽。地有陰陽。人亦有陰陽。就六位之乾言。則初二

上經-3-經文講義-乾卦-總釋象例-5

為地爻。五上為天爻。三四為人爻。則實將八卦之[乾三爻圖]。重之為六。分之
為三。成三[二陽爻圖]耳。故卦六爻。由重卦言。則分內外兩卦。由三才言。則分
天地人三部。三才亦後天也。故亦必備陰陽。即由爻位明之。亦可知
其各有陰與陽也。不特此也。卦以爻立。爻以位明。位以時定。時以氣
行。雖有初二三四五上六爻。亦具終始上下之義。而其用不止是也。

則因氣之不息耳。氣行不息終則復始。內而出外。外而入內。上下往
來。循環不已。則雖分卦。分才。分位。分時。猶未盡也。蓋氣之行如環。氣
之成如球。本無間斷。則無終始。自初至三。自二至四。自三至五。自四
至六。自五至初。自上至二。皆可分別。而為一卦。以其氣之環行無已。

故曰周流六虛。本六位時。不曰位時。而曰虛者。正以其非限于此位
時也。故卦之成。非一卦也。非二卦也。乃各卦分合而成者。其象固如
是也。
卦一而用眾。爻六而變多。故象者。象其意也。非指物而物之也。爻者。
效其數也。非定名而名之也。如乾之[乾三爻圖]為象簡。而所象無盡。爻則六

而所效之數。不可紀述。故曰。易以變易為用者也。卦雖分內外上下。
及交互旁通各卦。而有其主用。有其本世。有其客應。有其臣使。有其
機。有其基。有其門戶。有其道路。有守有行。有去有止。故一卦有無窮
象。一爻有無盡義。此皆變易之所見也。乾之為卦[乾六爻圖]。六爻上下。其體

上經-3-經文講義-乾卦-總釋象例-6

象天。然非如目中蒼蒼之天。乃統名之天。其主曰神。乃統名之神。其
用曰動。乃元氣之行。其類曰陽。乃元陽。其精曰玄。乃元精。其象包一
切形神。概天地萬有。通乎道器。貫于上下者也。然有其主用。則在九
五一爻。以乾為陽。陽數自左上。一三五七九。恰當五爻為九。九為乾
之大用。五為乾之主位。且乾之六爻者。乃合內外二乾卦言。內為體。

外為用。以其陽氣之動。必出也。以外卦之三爻言。九五為其中爻。中
為極位。故主見焉。此因卦而殊者也。如坤則反在內。而居六二。乾坤
相對。一外一內。既殊其類。其主亦異。故各卦主用之爻。皆視卦而定
也。乾卦六爻三極。分主與客。有世與應。凡卦皆然。故六位不移。而主

客異地。六爻不變。而世應殊方。則以其來自何鄉。當居何位。按之本
宮之數。而定所居之方。大抵皆以三爻距離為準。恆視內外上下為
呼應。如八卦之對列也。故初與四爻。二與五爻。三與上爻。皆為其對
應之位。蓋後天陰陽以偶行。有主必有客也。
又六爻三極之中。以三四人爻為重。則以易教為人道立也。天道非

人不明。地道非人不通。所貴乎易者。人之志也。吉凶禍福因人而見。
順逆動靜。因人而明。神鬼之情。因人而達。動植之物。因人而察。故卦
象以人爻為重。而爻象以人事為則。此三四兩爻為占卦之主。觀象
之樞。非此不足以言卦情。不足以致卦用。而聖人之意。亦不可見。天

上經-3-經文講義-乾卦-總釋象例-7

地之心。亦不可得。故進退存亡之機。升降消息之數。動靜之道。順逆
之途。皆從三四爻辨之。此人為天地之主。而萬物之靈也。觀往知來。
察微知顯。皆人爻之著于象數者也。是易為人道立。而卦因人爻成。
苟舍中爻。則失其主。而昧其用。故一卦之用。必先自中爻發之。而一
卦之意。亦自中爻得之也。此三四中爻介乎天地之間。立于終始之

道。兼乎內外之事。通乎上下之情。賅動靜之行。合幽明之德。著天地
之數。而持之以一。昭神鬼之靈。而折之以中。此至中和之基。齊本末
之門。為全卦之精神所存。變化所秉。其重要不可比擬。故觀象者先
察焉。夫卦象本乎爻。爻象存于數。數者實為易之靈。如人之魂。物之

精也。不識其數。則握死物。而無所用之。雖熟睹爻象。強記卦形。終無
所明。以不得其所用也。故一二三四五六之數。與初上之辭。九六之
用。皆象之所寓。而神之所行。其上下升降之途。來往多寡之跡。皆由
數中見焉。誠以氣行無形。神至無影。唯數足以紀之耳。故陽奇陰偶。
一見而明。左升右降。循序而得。先後天之同異。順逆之殊行。分合之

異致。或見于外。或潛于內。或加。或減。或乘。或除。莫非數之所成。亦即
象之所示。學者明其數矣。則天地尚可指于掌。日月尚可止于圖。今
古之時。明晦之地。皆可推而得之。數而騐之。故易逆數也。重在數其
數耳。

上經-3-經文講義-乾卦-總釋象例-8

至六爻之情。恆因內外上下卦而有同異。則亦時之不同。位之不一。
與數之別也。二與四同功異位。三與五同功異位。其情即因之而判。
果以陰陽類言則同。以時位數言則異。故一則多懼。一則多譽。一則
多凶。一則多功。其象之同而不同。爻之異而又異。不得以皆同類同
位。而謂之同情也。故三與五為朋。而非朋。二與四為鄰。而非鄰。實因

數之差也。觀于河圖之象。天地生成之數。則可見矣。夫言情而必及
終始。言數而必兼本末。此固卦象之所重。然亦有取始而去終。逐末
而遺本者。亦有重本而舍末。求終而忘始者。蓋亦因時之殊。位之異。
卦之德。爻之情。各不一也。然在人道。則未有取一遺一者。此由卦象。

不盡為象人事也。人事在中。固有本末終始之全。若在初。則無始。在
上則無終。處上則舍本。處下則舍末。各有中極。而卦限于六爻。故在
兩端。必有一闕。此因天地之內。唯人得其全。物則僅得其偏。人得天
地之中以生。故全而居中。物得天地之一以育。故偏而居兩端亦理
勢自然而然也。故在初與上。或則當位。或則失位。或則得用。或則不

用。而一卦之象亦因是而殊觀。要之。數之所成。氣之所行。天地尚不
得其全。何況物乎。故由人事言之。則自二為始。至五為終。上下本末。
俱有餘位。而後不越不僭。不卑不亢。致乎中和之德。行乎正大之門。
其所重多取二四三五四爻。非無故也。然天地有極。人道有變。或處

上經-3-經文講義-乾卦-總釋象例-9

之絕地。或置之危枝。或潛之深淵。或遠之遼野。亦非絕無之事。當為
非常之觀。要以中道為常。本位為當。此則聖人立教之意。明象之旨。
不可不知也。是故卦象之成。必取圓度。爻象之明。必以環行。以濟其
窮。而通其變。則偏者可止之于正。失者可復之于全。準天道之行。定
人事之則。昭物情之化。制性命之規。則其不同不當之爻。亦有宜時

宜地之例。此六爻不可偏廢。而三極仍有常道存也。故卦象之觀。必
先熟夫爻象之例。欲因象以明意。必先求其象之所成用。象者簡。而
用則繁。意者微。而數則顯。學者必先就其外而推其內。因其粗以溯
其精。方可以通乎象。而彰其意焉。

宗主附注
此言乾之卦象。尚有多義。因辭中有者則講。釋時可申明之。明象
熟辭。而後卦可通也。苟舍其一。不通其二。則不過記誦之學。終無
解于易。易初原不重辭。止可求之于象。後聖述辭與象相證。其益
學者多矣。但辭為明象者也。象有未明。始求之辭可也。若徒熟其

辭。而忘其象。則何解于卦哉。故 夫子先釋象而後釋辭。使學者知
所先後。毋忘本末耳。
又曰。中國聖人講造化之數。全由實驗得來。而外人不知。以為虛
玄莫考。誠可笑也。蓋易明明指出太極兩儀。四象八卦。及河圖洛

上經-3-經文講義-乾卦-總釋象例-10

書。五行九宮之序。皆由定數所變化者。非故為其制也。無論何物。
變化之數。不出于此範圍。其所成物質名類。不得異于此定序。則
天地之所自判。人物之所自生。下及一草一木。一器一物。莫不皆
然。以孚此而生長變化者。是曰定序。不獨易與圖書然也。譬如一
立方體木塊。以刀劈之。自上而下。必成兩片。再劈之。必成四條。更

斷之。必成八立方體。此一變生兩儀。再變分四象。三變成八卦之
定例也。如細分之。則一變者一。再變則為二數。三變則為四數。合
之共得七數。故變極于三。數滿于七。而形成于八。果將立方形體
數之。雖為四方。卻得六面。此卦爻之以六位成也。六者。有形之本

體。無論大小皆同。八者。由分所成之定體。亦無論大小皆同。以方為
方。必合九為一。蓋非九不得全也。九者中一邊八。即九宮之數。去
其四隅。即五行之數。以四隅乃陽生陰也。非原數也。故五行即四
象。而含太極于中央。至變為九宮。其中央太極仍存。故太極在後
天居土位。為神宮。而主一切也。故變化之序。不離于易數。不外于

河洛之象。可驗之于至細至微之物者也。苟精思之。則天地生成。
莫不瞭于指掌也。故變不離三。數不逾七。形不出八。而爻止于六。
行止于五。宮止于九。中氣定于一。一者。太一也。太極也。神之主也。
元氣之宗也。言數者所當先知之也。

上經-3-經文講義-乾卦-釋彖-11

宏教附注
易道誠不易講。雖一卦六爻。其所包義。不可盡述。今 夫子撮大
要講示。不過其一二耳。然已累篇矣。可知易道精深。原非容易貫
澈者。乾卦為全易之首。尤為宏大無盡。將來講示。更必詳細。本來
易教。為使人知天道。即卦象。亦為以物示天數也。夫道始終不離

于數。一紀二紀。推至萬紀。大小循環。如歲與日。莫不有定數。故聖
人得以卦象之。六爻中所有之數。即天地之氣數。一一與時合。果
知其故。則未來事皆可推得。時雖多變。似非易測。實則包在六十
四卦中。仍無奇也。天道窮而復始。今雖未見。正因潛藏之氣未發

也。故乾卦一卦。包盡宇宙。自古迄未來。始終皆縮影在六爻中。不
過不能細數耳。然六十四卦。由乾出。乾道乃革。革象見于革卦。則
革卦即為明乾道之革者也。此在已過時代見之。迄今又循環至
此。合無數小循環成大循環。如積日成歲之例。故大小同象。古今
同運。此在人推之耳。

乾元亨利貞
宣聖講義
乾元亨利貞一語。包括全易之辭。易辭為明象也。象有限。而辭可長
短詳略。故象之意難盡。則以辭引申之。如是可知辭之為明象。而必

上經-3-經文講義-乾卦-釋彖-12

出于象也。易卦皆有辭。唯有長短詳略之異。以其象之難易而定。辭
必本于象者。以辭中有象在也。象雖異。莫不出于乾坤。辭雖異。莫不
本于乾坤。二卦之辭。無乾坤之象。不能成眾卦之象。無乾坤之辭。不
能得眾卦之辭。故乾坤之辭。實包全易之辭。而獨以元亨利貞四字。
揭其綱領。蓋四字為辭之綱領。亦卦象之總義也。夫卦象之義。不易

盡也。而獨揭四字。則可知四字之能涵藏無盡義矣。故雖四字。直同
全易之辭。凡易之言文。莫非為四字所推衍闡者發也。苟明四字。即
明全易言文。而乾之象亦明。乾之辭亦由此盡明。則此四字之義。可
忽乎哉。今就四字詳釋之。使讀者得以推知四字。且及其餘之言文

也。
天下之物。終始本末。各有經紀。一歲四時。一地四方。各有度數。是謂
天道。道因氣行。數因氣立。生化因氣成。故自太極始分兩儀。兩儀分
四象。四象者。言陰陽既分。生化初見。乃為四也。如河圖之象。分為五
方之數。雖五而仍四也。土居中央為氣數會合。而木火金水分布四

方。為氣數生化消息。其地位有定。次序不移。終始往來。上下周復。以
定其度。故積日成歲。而有春夏秋冬。循環不窮。周而復始。以至無盡。
此天道之運行不息。而萬物生化以見。氣自在中。數自成節。雖分之
為十二月三十日。二十四節候。及一月之朔望上下弦。一日之晝夜

上經-3-經文講義-乾卦-釋彖-13

朝夕。其名目不一。總不離乎四象。四象者。象其氣數而名之。辨其終
始而度之。非指一物。而物莫不如是。故不曰物。曰象。猶不曰氣而曰
兩儀也。極也儀也。象也。皆擬之名。非物之名。指以所擬。定其類。別其
數。便于言也。故四象亦如兩儀。而就全數。分之為四。以辨氣之所行。
數之所至。從而定其名類。志其德能。分別其用。以明其道。昭其性情。

彰其物事。此聖人立辭之意。而明象之所象。故于乾卦之下。而為之
辭曰。元亨利貞四字者。四象也。言乾備此四象而有其名類。正如一
歲具四時。而有春夏秋冬之名。一地備四方。而有東南西北之名。其
義一也。故此四字之釋。非僅字之義也。必先知乾包全易而卦具全

德。方可以此四字度之。因其字而得其德用。由其辭而得其氣數。則
始明乾卦之象。及其象物之名類也。故此四字為易之主辭。亦乾之
性情德用也。
夫天下之物。非一類也。天地之氣。非一致也。有寒必有暑。有生必有
化。一日之中。朝夕晝夜。備四象。一歲之中。春秋夏冬。備四象。明暗不

同。冷煖異氣。此天道自然。生化定例。故天下有物則有數。有事則有
度。度數不出四象也。故有榮有枯。有生有死。莫不循環起伏。來往升
降。推移而成用。變化而成德。故乾象之。而有元亨利貞四象之分。乾
之大象。為天為陽。天主生化。陽主運用。為天下之母。故曰乾為天知

上經-3-經文講義-乾卦-釋彖-14

大始。言乾為天下之始。生物成物者也。而其氣直包萬物。故其德全
四象。元者。氣之始生。亨者。氣之大達。利者。氣之初歛。貞者。氣之終伏。
四者氣之全也。故能生成變化。還返閉藏。以盡其用。而成其德。故四
字有陰陽太少之分。備生長收藏之德。正如一歲之四時。一日之四
分也。歲有四時。而土在中。日有四分。而日行空。乾卦[乾六爻圖]有四德。而乾

行乎其間。故乾之用由四德見。乾之象以四字明。乾乃合四者之全。
而行不息。成四者之德。而用無盡。蓋乾之本象。如天之大。不易言也。
唯分四字以象之。雖四象。仍一象也。元者。示乾之大生。如春之仁。亨
者。示乾之大長。如夏之盛。利者。示乾之大成。如秋之收。貞者。示乾之

大伏。如冬之藏。由德言之。生者仁也。盛者禮也。成者義也。伏者信也。
此四者。德之見也。而智寓于中。則用之藏也。仁主生萬物。禮主和萬
物。義主定萬物。信主保萬物。而智則致之。由吉凶言之。元主升發。亨
主通達。利主制禁。貞主潛默。元主事之初。亨主事之蕃。利主事之退。
貞主事之靜。故動宜元亨。靜宜利貞。順之則吉。違之則凶。故四德有

殊功。四方有異宜。皆氣之所行止。數之所升降也。處元。則如氣之始
升。處亨。則如氣之四達。處利。則如氣之初降。處貞。則如氣之伏藏。上
下有紀。內外有度。行止有道。動靜有數。故乾以全德。行乎天下。皆成
其用。而吉凶自見焉。禍福自召焉。唯君子知之。則無往不宜。由四象

上經-3-經文講義-乾卦-釋彖-15

言。有進退存亡之幾。有動靜得失之道。在君子則無可無不可。以其
善順氣數也。苟不順氣數。則吉凶失據。禍福無門。此聖人教人以辭。
而示人以義。元亨之辭美而義明。利貞之辭吝而義曲。直曲不同。美
吝異致。故元者為首出高位。示義之長。亨者為嘉會和易。示儀之盛。
此直言也。利者為義利分明。示利之有害。貞者為動靜明辨。示動之

有咎。此曲言也。故當進則進。當退則退。當興則興。當伏則伏。為善順
時。否則災也。故曰元亨利貞。寓義于辭者深矣。夫人處顯易。處隱難。
得時則智。失勢則昏。當其發揚之時。措應相宜。而其晦塞之際。進退
失據。為其知有用。不知無用之用。知有為。不知無為之為。乃明于元

亨。而昧于利貞也。唯君子應時行藏。順天進退。故無不宜。以其得四
字之全義。而明天道之全用也。春生秋殺。夏榮冬枯。無一非天道。無
一非生化之功。豈其謂春夏為天道。而秋冬非乎。豈其謂春夏為生
化之功而。秋冬無哉。故君子視之如一。乃克全四字之用也。故乾之
四象皆吉辭。而其用則殊。其義則有異也。不然。胡不直曰義。而曰利。

不曰幹。而曰貞哉。此曲辭之可味也。
元從二人。與仁同。言氣之始生。唯人得之。二者氣之全也。陰陽已分。
一為陽。二則成陰。故元陽已含陰氣。乃陽之陰也。若獨陽不生。不生
不得謂之元。人之生也。受二氣之中。故人亦同仁。仁之訓生。與元同。

上經-3-經文講義-乾卦-釋彖-16

而元又始也。天下之生者。皆謂之仁。天下之始生者。皆謂之元。元者
由仁出也。如木生于果仁。而為芽之初。雖始生。未見形于外。至屯則
見矣。故元者始也。上也。其義通圓。言氣之全。德之廣。用之大。發之充
盈。能包舉一切。無不周至也。故謂之圓。圓則無方。乾者天也。天圓而
德廣。普覆萬物。皆在其中。故曰乾元。雖言乾而義重在元字。以乾之

德首見也。因元為天下大始。萬物皆在其後。正如天為生化之本。故
曰乾元。亦一太極也。太極變而生化成。其太極永存。隨生化不滅。是
為天下大本。或名之中。乾元亦中也。故乾元直貫全易各卦。雖象不
顯。仍在象中。凡卦皆有太極。有乾元。有中一也。以卦象原出于是。氣

數之所秉承。生化之所主宰。故曰大本。神道寓焉。神者。無方無形。而
無不在。體物不遺也。唯乾元顯其德焉。故天下萬物皆自乾元始。坤
元成。而坤元亦乾元所出也。用有二極而體唯一元。太極含兩儀。兩
儀一太極。知大始之本于太一也。故神曰太一。凡此以下所生化。所
分合。上下道器之別。偏全形氣之類。莫不自太一出。此聖人示人以

生化之本。天地之源。而以太極定其極。乾元名其元。如溯水之源本
之根。而告人以所自出。義精辭妙。莫過于是。讀者先識之也。
元亨者。始而能通。生而能大。為氣之至盛至和者也。夫天下之達用。
曰和。以其出于中。不失中也。故謂之禮。禮自仁出。而以成其仁。唯和

上經-3-經文講義-乾卦-釋彖-17

乃能致之。聖人制禮。非以制人。乃以和眾。唯和能安。唯禮能和。故曰
禮之用和為貴。以和為禮之本也。禮之初。出于誠。成于敬。齊于一。止
于中。其德最盛。其儀至美。其用至大。其道至通。其義則為全生育性
而正命。以復于天者也。故元之次為亨。將以仁施為禮。中出為和。生
成其大。始繼以通。外則位育之功。內則誠明之德。大本以立。大用以

全。天道以施。人道以建。則禮者。人道之所始也。人之始為生。生本于
父母。緣于夫婦。夫婦為生之本。此禮所造端焉。夫婦者。道也。一陰一
陽之和也。道由陰陽和。而後萬物生。人由夫婦和。而後人類生。此生
生之大本。而天下之定序也。故禮成以夫婦之和。而道成以陰陽之

合。天地之大。猶不能外。況其他乎。故和而後盛。盛而後亨。亨以繼元。
和以返中。天人之道。莫過于是。故成始者天之道。成終者人之道。人
生自天。而必歸天。故必履和蹈中。以復其初。此由乾爻象見之者也。
乾皆陽爻。而有陰位。陽與陰和。乃成其用。夫乾為始生。坤為始成。以
陽生必待陰成也。河圖之數。天一初生水。而地六始成之。此數之著

也。氣之昭也。未有獨陽孤陰而有生成者。故陽主生。必得陰以成之。
成而後盛。和而後成。既盛且和。斯為元亨。元之用雖神。不接于外。必
待物乃見其德。元以亨大。中以和成。人情然也。天道亦然。在六十四
卦已屬後天。人道為重。必有交合。始見生化。既有交合。斯有善惡。故

上經-3-經文講義-乾卦-釋彖-18

情必中節。用必中度。唯禮為貴。唯和為本。和以禮和。亨以德亨。故仁
之施必禮也。而元亨之義可知矣。
利貞者。自脩之道也。天道時行。萬物亨通。天道時靜。萬物利貞。氣有
散歛。數有消長。道有動靜。德有廣隘。此天下之常也。唯其始生。求其
亨達。唯其既盛。求其保持。亨以太和。天下共榮。萬物同豐。繼之者難。

故反求諸己。持盈保泰。唯在潛德。守常應變。唯在明時。事有所宜。物
有所貴。天地有異道。日月有異行。而況人物乎。故德之明者。必止于
至善。中和之至者。必慎獨以成于至誠。至誠不二。乃復于太極。還于
太初。長保太和。永得長生。此內脩之功。為聖人立教之本也。夫利者。

有害存焉。貞者。有淫在焉。樂而忘憂。驕而任情。則利反為害。貞反為
淫。以過度也。和乃失矣。失和則失中。失中則忘生。身之不保。安能久
亨。故繼元亨。必明利貞之道。則性情之學所以貴也。乾之為道。處天
下至貴。履天下至尊。行天下至安。樂天下至樂。萬物所被。萬類所服。
萬善所歸。萬行所宜。故其大。唯天則之。唯聖君象之。當其元亨之時。

首出庶物。萬國咸寧。德之至也。道之至也。而唯其盈之憂。滿之慮。高
不忘危。尊不忘卑。得不忘失。和不忘亂。故獨乾乾不息。謙虛自下。蔑
其尊貴。戒其情慾。以反于性命之正。觀于變化之門。不失其中和。不
怙其明德。不以覆萬物為足。不以生萬物為榮。高而能下。貴而能賤。

上經-3-經文講義-乾卦-釋彖-19

悠然于禮義之內。藹然于仁智之中。故能常保太和。成其利貞。此天
道自然。聖人所觀。氣數自至。君子所師。非有為也。蓋德之大者。愈遠
則愈求其反。道之至者。愈明則愈處于微。唯至柔以行至剛。極陽以
俯極陰。斯乃得其至中。保其太和。苟不如是。則皆失之。故天道有春
夏生長。即有秋冬收藏。日正則斜。月盈則闕。氣之至極必反。物之至

盡必變。故元亨之後。必利貞。而明明德之時。必止至善也。利貞者。止
至善也。能止乃利。能善乃貞。止則情安。善則性正。此利貞為性情之
學。誠明之功。無非長有其中和位育之功。而永達其乾元生成之德
耳。故曰利者。宜也。貞者。正也。言宜于時。正其分也。夫事之宜者曰義。

位之正者曰信。唯義為大利。以無不利也。無私始無不利。若少涉私。
則此利者。彼之害。此宜者。彼所否。安得謂之利乎。故大利必本于義
也。唯信為至貞。以至誠也。誠則無不成。若少涉于偽。則己不成。安能
成人。人不成。安能成物。故至誠無不成。而必本于信也。義為時中之
道。信為抱一之德。斯即天地不息不二之行。聖人唯精唯一之訓也。

故曰。利貞者。性情也。以其道變化。正性命。保合太和。乃能利貞。此天
道之應于秋冬。人道之見于義信。而始終一貫。本末不渝。以成道達
德者也。天之秋殺冬藏。正同其春生夏長。且因其殺藏。以成其生長
之功。苟無殺藏。將安用其生長乎。天道一也。元亨利貞一道也。皆相

上經-3-經文講義-乾卦-釋彖辭-20

成相應者也。故六爻寓其意焉。無非二氣升降消息為之也。而辭出
于象。明象則辭自通。熟于辭者。亦達于象。斯在讀者深求之耳。
彖曰。大哉乾元。萬物資始。乃統天。雲行雨施。品物流行。大明終始。六
位時成。時乘六龍以御天。乾道變化。各正性命。保合太和。乃利貞。首
出庶物。萬國咸寧。

宣聖講義
易辭有彖與象之別。皆當日所占繇辭。為示卦爻之旨趣。明氣數之
順逆者。雖成于後人。實傳于前代。蓋有卦則有占。有爻則有用。有象
則有意。象之難釋。則附以言。用之難盡。則繫以語。為以垂教後世示

範天下者也。故有彖以舉全卦之義。有象以揭一體之旨。合則互通。
分則獨用。此各卦爻皆有是辭。而乾尤著也。夫彖亦象也。言明卦象。
而指其所包之旨意。測其氣之所至。數之所成。而得其所為吉凶禍
福。關夫事物之宜否。靜動之異。行藏之殊。進退之違。上下之別。或奇
或偶。或因或革。或有或無。或生或化。莫不依變以為占。本用以明志。

此皆有為之事。故皆側重于人道。而立本于性情者也。彖者端也。本
也。陳列于首。舉其綱領。而以見全卦之意。定全體之用也。故其辭統
各爻。賅內外。合上下而言也。象者詳也。別也。列數于下。而析其分部。
以見各爻象之志。而明其變化之情也。故其辭判異同。具本末別性

上經-3-經文講義-乾卦-釋彖辭-21

情。審時位而言也。彖統括而簡。象分序而詳。二者必合觀之。方足見
卦爻之常變。明氣數之出入。而以窺天地之盈虛。知陰陽之消長。為
人事之準則也。故其為用多重中爻。其為言多屬人道。以易之為教
固如是也。夫易本未著辭于書。迄文王始為定其例。故彖象之辭。雖
出于古。實集成于文王。而易之名。亦自文王始命也。蓋文王以前。雖

有卦爻。而不為書。雖有言辭。而不著編。故傳雖久。而無易之名。此讀
辭必歸功文王也。吾因文王之志。重為刪加。而錄為傳。廣其意。申為
釋論。而列為文言。蓋亦得于古人者也。今講彖象。兼及文言各傳。先
明所出。以使後世知辭之所始。並為紹述先聖易教之微義耳。

彖曰大哉乾元云云。乃明乾卦之象。而揭其德也。夫乾之為象。居天
下之始。為有生之首。其德至大。唯天當之。而乾猶有初也。雖為天下
大始。而有所始。主天下大生。而有自生。如天之德而統天。居位之尊。
而不限于位。處時之先。而不窮于時。故有是象。而為是辭。其所謂初
者。以其得先天之氣也。是曰乾元。乾乃卦名。乾元則氣之名。乾為大

始。乾元則氣之始。乾為大生。乾元則氣之生。故乾元為乾之初。行乾
之中。履乾之位。周乾之時。而無可比擬者也。故曰大哉乾元。夫人之
生有其性。物之生有其靈。天之覆也有其神。地之載也有其精。日月
之照也。有其光明。則皆先天之氣所凝。而為生化之英。運行之冥冥。

上經-3-經文講義-乾卦-釋彖辭-22

蓋物不自生。不自存。必有為主持之。而煦育之。則元氣是也。元者。人
也。仁也。如果之仁。為生之精。故名之元。其義則原也。本也。首出庶物。
存精含明。通道流德。至純至清。斯謂之至中。名之太一。肇于無極。成
諸太極者也。天地尚依是建立。何況于人物乎。故乾之中有乾元焉。
為萬物所始生。而統乎天之神。夫乾之為物。純陽也。而乾元猶陽之

精。以既生也。乃有其名。故與坤元。同主生成。坤元陰精。順承有終。乾
元資始。獨接先天。以太極之初。元氣渾淪。獨為陽也。而兩儀既分。仍
為陽精。故其德並坤。其氣且在乾先也。以在天先。乃克統天。非有為
而統之也。乃天自此出耳。天者在萬物為首。在元氣猶後。而元氣則

先後一貫。始終永存。不過乘乾以行。因乾為用而已。故稱乾元而用
九。九即乾之大用。元氣亦用焉。乾元無形有形。無名有名。無用有用。
凡乾之德。即元之德。而元之用。即乾之功。此統天而不離天也。乾之
為卦。在全易之首。為一氣之始。能主宰萬物。經綸天下。以遂其生生
之德者。則賴乎此乾元也。乾之功德。自乾元出。而卦之精神。亦自乾

元見也。故彖辭第一語。即曰大哉乾元。明乾之真。在乎乾元。而與乾
元用九一語。始終本末。俱示乾之為道。與其用所在。使天下知天之
所成。生之由來。及夫全易卦爻之所出。與其用之變化也。
乾主大生。如雲雨之生物。物因以生。因元氣而成形。因乾德而為用。

上經-3-經文講義-乾卦-釋彖辭-23

此天下生化之機所自流行。以生生不息也。乾之為象。象天之覆而
無垠。象道之生而無盡。然有生則有死。有始則有終。此天之常道之
則也。唯乾能通死生。貫終始。以所自來。還所自去。仍一氣之流行也。
其為神靈而光明。為氣清而飛騰。為精純而永凝。為德章而日新。故
能成始成終。以共乎天下生存。此象之為大明而兼終始也。大言其

無比。明言其至清。終始言其充盈。此所以謂之元也。道至玄。德至圓。
而功至全。故純粹之精。清明之神。德流世間。道兼太極。而達無盡。如
有盡。則非乾矣。乾毀則盡矣。故曰大明終始。由卦之象具見者也。以
全卦純乎其純。故稱天而獨大。以其氣純乎陽。故稱精而獨明。以始

自地下。終于天上。包括無盡。首出庶物。統天受氣。分道賦形。品類成
名。含弘光大。迄乎無窮。故曰終始。言其德本元氣。包天地人物而終
始也。夫始有終。終亦有始。小之如一日一歲之循環。大之如一人一
物之生死。其至也則天地成壞。日月升沈。皆此元氣為之者。如是克
稱終始。若徒始而不知終。僅終而不能始者。皆氣之薄。德之偏也。不

足以當終始二字。故不曰始終。而曰終始者。正以能終復始也。唯元
氣能之。乾之能也。以乾元也。元則圓矣。圓則全矣。佛有圓頓之說。即
元氣之德也。唯人性當之。夫乾之終始。有其紀也。德之流行。有其度
也。紀度何在。則六位也。天地六合也。古今宇宙。六方也。三才陰陽。六

上經-3-經文講義-乾卦-釋彖辭-24

位也。故卦六爻。而紀度見焉。有位以立。有時以行。立則有守。行則有
功。此有始有終。而以生以存者也。其道由六爻見。其德由六爻明。卦
皆六位。唯乾坤為純。故乾之六爻。賅全用。而極其變。成全德。而通其
神。此謂之六位時成也。位有定。而時有宜。唯乾元處之至中。行之至
宜。以其順乎自然而無為也。無為而無不為。故曰時成。即時中之德。

至誠之功也。以六位皆陽。本精純之氣。行虛玄之地。故曰六龍。時字
與上時字一義。皆時之中。時之宜也。乘者有所行也。以乾元行六位
而得時。乃統天也。御猶統也。夫天非蒼蒼之言也。括諸神功而言。凡
天之道。皆乾之道。天上下均在內。以乾元出天之先。入地之後。天尚

由其統御。況其下者乎。故乾元之氣不可見。由六位見之。陽出于地。
升于天。行乎六位。包括上下。此乘六龍而御于天也。亦卦爻自然之
象。有數可紀。有度可度者也。故辭如此。唯其六爻皆陽。始稱六龍。陽
者升。而親乎上者。其行也。必御于天。此言爻氣而見九之用。亦明元
氣之因爻位行也。陽行順而上騰。故龍出于地。而登于天。然後天以

天為極。唯元氣超天以外。故六龍止于上九。而乾元用九。則無首也。
六爻至上已亢。而乾元用九。轉為大順也。可見天之德不盡。元之用
不窮。能純用乾元。則天尚聽命。非六位所可拘也。唯其無拘。故成其
大。唯其大用。故成其圓。此乾元之德。而寓象于乾卦爻。其象之難盡

上經-3-經文講義-乾卦-釋彖辭-25

者。則申之于辭也。
乾以重陽而成六位。陽之極則易變為陰。乾之象必變為坤。以其體
陽。其用必陰。乾體純陽。其用必見于坤。如日之光。必映于月。雲之雨。
必著于土。氣之自然者也。故乾象雖不變。而主天下之變。氣雖未化。
而開天下之化。以其處極位。有極體。遇時必變化也。夫乾之變化。非

如他卦也。他卦變化出于乾坤。乾之變化無所出也。無所出者。言在
後天為獨尊大。無所承也。然無所承。而有所本。本于先天之氣耳。先
天之氣無名。以氣也。先天也。皆後天之名名之。故無名。無名而欲名
之。故曰道。乾之所本道耳。故乾之變化。本于道。道之變化自然者也。

無變而變。無化而化。雖有變化。不見變化。乾之重陽。仍如故也。極體
極位。仍如故也。而變化者所見之用也。故夏變而暑。冬變而寒。天如
故也。雲化而雨。氣化而風。天如故也。日出而朝。月出而夕。天如故也。
雨少而旱。雪多而氷。天如故也。所變者。皆見于用。見于天之下。物之
上。于天未嘗變也。而實主變化也。故寒暑風雨。天道也。朝夕旱冰。天

道也。自然而變。自然而化。天不自變化也。故乾不變化而主變化。本
道以變化。此所謂道變化也。道變而變。道化而化。一變天下同變。一
化天下同化。有生有氣。有名有物。則皆隨之變化。而人為尤著也。以
人居天地之中。當變化之衝。凡天之變化。必見于地。故必先及人。人

上經-3-經文講義-乾卦-釋彖辭-26

亦隨天道變化。此生死之序。夭壽之數。窮通之殊。智愚之判。莫不隨
天道而定其分也。然亦有其不變不化者存焉。以受生而得其中氣。
同于乾元之氣也。變化者。謂之命。不變化者。謂之性。性則體也。命則
用也。
天下有生之物。無不有形神之分。此即後天之定則也。故曰一陰一

陽之謂道。形在外而主動。神在中而主靜。以後天先形。故陰在陽先。
二者合而生。分而化。唯人最明。以其受于天地者最全也。以其全。則
其見也著。其存也明。故天地之道。由人可以候之。天地之氣。由人可
以測之。不問其為形神。為顯隱也。故乾之變化。可徵于人身。而見于

人之性命。性命固非人所獨具。而唯人最顯耳。夫性者。本天之道。因
神之用。虛靈光明者也。命者因地之質。得形之全。方正凝重者也。而
皆分于一道。成于二氣。合之為生。為全身。分之為上下。為內外。此與
乾象同也。故性不變而永存。命隨變而時化。因天之常變。而為人之
性命。則因乾之變化。而可以正人之性命。此氣所流。德所薄。一貫者

也。夫受天地而生。而有性命。曷為而有所正哉。此聖人立教之微意。
而所以明人道也。天至誠不二者也。人則有誠不誠。有二不二。天道
變而不失其常。人則變而易失其常。此因有物欲也。性生情。情生欲。
性生靜。情生動。性隱情顯。性微情著。故情恆奪性。欲恆亂心。此鑒于

上經-3-經文講義-乾卦-釋彖辭-27

天之變。而必有以正其心也。正心在于人道之脩持。脩而後誠。誠而
後正。故聖人為之立教。而特著一正字也。性命同源異流。不正則失
中和。中者性之體。天下之大本。和者。情之用。天下之達德。中和者。性
命之正也。因乾道變化。變而失其常。則教人以致中和。雖變不失其
正。此立教之主旨。而說易之第一義也。故性命不得失于中和。而變

化不得違于道。乾道如此。人道亦如此。人也者天之心也。人不失中
和。則天不變。雖寒暑不害。風雨不災。日月不蔽其明。冰旱不傷于物。
中庸曰致中和。天地位焉。萬物育焉。非夸也。實也。實踐之事。本乎人
性。成乎人情。自然而然者也。故因乾之變化。而推及人之正性命。因

人之正性命。而歸于保合太和。保合太和即致中和也。夫中天下之
本也。不待于人。唯和則獨重人事。以性者不垢不淨。不增不減。純乎
無為。而情則待于正。此中庸以發而中節為和也。發而中節。不失其
和。乃復于中。此所謂性命皆正而能保合太和者也。和而曰太。以其
體天也。故曰保合。言人道中和。以合天道中和。天人同順乃為太和。

此正性命之功。而見于保太和以合乾道變化也。
天道者。天下所共也。變化而人物隨之。人道者人之行也。其變化各
見焉。故正性命。必從自脩始。此所以謂各正性命。言天道變化。而人
道誠正。兩者相應。乃保合太和。而後利貞。利貞者。性情也。以性情處

上經-3-經文講義-乾卦-釋彖辭-28

變化而不失中和。順天道而能反求諸己。此乾道人爻之首義。在第
三爻之辭。乾惕之戒。以明反復之道。而後得利貞之吉也。在天之變
化。而守中不易。居和不二。必有其道。則反己復禮是也。反而能復。道
在己身。則長保元亨之福。此慎懼之行。孚利貞之義也。利貞者。天道
之見于秋冬。人事之當于隱遁。以其能正性命。和而不違于情。中而

不失其性。乃利貞之道。盡人以合天者也。故因乾之四德。而寓其教
焉。乾之四德。元亨利貞。天之序也。在人則先利貞。而後元亨。以人道
重在己也。脩己以成誠。然後成人成物。脩己以正心。然後正人正國。
脩己以全生。然後安天下。皆在己者也。故自利貞始。而乾九三爻即

以乾惕無咎為訓也。苟不能乾惕以孚利貞。人道不立。徒任天之變
化。則如萬物之生死變化。毫無自主。展轉消亡而己。尚何以正性命
保太和哉。故人道必有與立。而後可致中和之德。成位育之功。此利
貞先于元亨也。夫人者。三才之中。天地之心。氣流德薄。而為萬物之
靈。故其為道合天地。明造化。上以同高明。下以配博厚。悠久無疆。至

誠不二。然後內有其道。外見其德。內見性命之正。以達利貞。外致治
平之功。以孚元亨。而後人道以盡。天道以明。此在乾卦爻。而以大人
君子稱也。故彖辭于利貞之後。繼以首出庶物。萬國咸寧之占。即元
亨繼利貞而至也。君之德也。治之盛也。非聖人孰能與于斯。此乾言

上經-3-經文講義-乾卦-釋彖辭-29

人道必以君聖為象。非徒位之尊也。時之得也。乃德之至也。道之大
也。蓋以合天道而能自脩。立人道而能順天。以性情之正。成天地之
中。以中和之功。成人物之生者也。乾道大生。而人君象之。此堯舜之
事也。故曰唯天為大。唯堯則之。而乾之彖辭。實發大同之義。崇揖讓
之制。喻人以處亂君之世。貴革命之舉者也。故此數語。始于天。而成

于人。本于自脩。而至于治平。先于利貞。而及于元亨。明于處變。而廣
于反正。其義微而言精。意深而文宛。非僅釋乾卦。而乾卦自見。蓋所
取以為主者。則三四人爻之象耳。以明人道。必本人爻。三則反復。四
則乃革。反復利貞之道。乃革元亨之德。反復性命之正中和之功。乃

革變化之時。位育之道。一內一外。一顯一隱。一在乘時。一在得位。用
異而體不殊也。此道之所見。乾之所為。觀各爻而自知也。故文王著
易。以見其志。首揭之于此。宜細推求之。以探索易教之旨耳。
宗主附注
天道不常而有常。人事則常而無常。故易卦祇重三四兩爻也。以

天地之氣。虛空往來。無所是非善惡。唯人在中。乃受其感合耳。如
人事不能順承。則吉凶禍福見焉。否則無所謂吉凶禍福。以無人
則不生此吉凶禍福也。唯人居中。上通天陽。下接地陰。天地以交。
陰陽以合。後天事物。乃生乃化。陰陽二氣。非人不能溝通。即非人

上經-3-經文講義-乾卦-釋彖辭-30

不能背忤。此通必有塞。交必有離。既有善。則有惡。故有吉福。自有
凶禍。以在氣交之中。應氣變之數。皆人所致所承。他物不過受人
之影響耳。正如一卦。上五與初二四爻。均藉三四二爻。而後通接。
其吉凶亦因之而後見。若無中爻。則上下隔絕。天地不交。有何數
可言耶。此在後天之中。一切變化。皆在人事。人事之如何。操之人

心。人心之如何。即在乎人欲。故欲為天下大病。而利害見焉。利者
害之偶。有利則有害。若求全利。祇有取義。義亦利之別名。唯義者
無不利。義無不利。即無事不利。以相宜也。宜此宜彼。無不宜也。以
其至中至當。無偏無私。故無不宜。故謂之義。謂之大利。若有一不

宜。則非義非利。乃為害矣。故易曰。利者。義之和也。今人不知義。而
妄求利。利未得。而害先至。失人道之正。而背天地之和。乖陰陽之
時。此所謂種禍根也。天下唯平乃治。故大學曰平天下。非以力平
之。以心平之也。心平者。人己皆平。無稍偏頗也。果稍偏。則不得平。
故天下之亂。必由人心不平。人心不平。由政治不平。不平則必爭。

爭則必亂。此不待事見。而可知其必至也。未有由一己智力能平
天下者。況智力尚不足乎。故求治。恐去治遠。而離亂近矣。在天寧
何心耶。視人之所為而已。否則豈徒一人之吉凶禍福哉。自來儒
者。言道之大原出于天。與道家言天法道。二者異同。實未明易辭

上經-3-經文講義-乾卦-釋象辭-31

也。彼乾卦為天。而乾元統天。同屬乾卦。其用不同。即天法道之意
也。道在天先。而由天出。乾元在乾先。而因乾用。此自然之理。氣之
所至。非言語可爭辯者也。後天之中。唯天獨大。而天亦有所出。此
老氏以帝之先象道也。故太極亦有來處。元氣亦有先後。能明此。
自明天道之所出也。

又曰。此釋彖辭。猶未能詳言。然已發其大義。苟循是玩索之。則不
難得文王之微意。此固儒家至精之義。歷聖傳薪之言。此十六字
尤詳也。中庸大學全由此出。學者慎毋粗心讀過。
宏教附注

乾卦彖辭。成于文王。述于周公。而 夫子訂之。其一字一語。含義
至深。唯文王周公聖智所作。以其時當囚辱之災。多忌諱之慮。而
易之精微。又有難明言者。乃研練出之。辭簡而旨宏。義微而文著。
直為六經中至精文字。非可以等閒視之。蓋卦爻固有象在。若于
人之未達。雖有受之于師。卻無筆之于冊。其粗淺者。不待乎辭則

已明。其精微者。則辭尚難盡意。此傳有書不盡言。言不盡意語也。
而文周仍苦心成之。其旨極玄。而文若淡然者。誠以天道不易言
也。讀者宜細心求之。
象曰。天行健。君子以自彊不息。

上經-3-經文講義-乾卦-釋象辭-32

宣聖講義
此釋乾卦之象辭。亦如彖。依卦象爻象而定其辭。蓋有卦象辭。有爻
象辭。而加之以釋文也。故于卦爻繇辭後。加以象曰云云。明其為釋
文也。凡卦爻辭皆分列于其卦爻下。唯乾坤二卦統為一章。此後人
便于記誦。求其貫通。以接于文言耳。非異例也。故釋象之文。與文言

同列。而其義仍互通。即各爻辭。仍本前繇辭而來。不過演其義。申其
旨。廣其意耳。故凡有彖曰。象曰者。皆後聖釋卦爻之辭。猶之文言也。
以卦爻雖著其辭。言簡意深。人或難達。特因所聞所見。述其義于辭
後。而使讀者有所貫通耳。如乾之象辭。即元亨利貞四字。而釋之者。

乃申曰天行健。君子以自彊不息。其下各爻皆然。皆本辭中具有之
義。而演繹之。以盡其意耳。夫意微而辭短。雖演繹之。尚有不盡。故傳
曰書不盡言。言不盡意。以其不盡。從而為之文言。從而繫之各傳。無
非為達聖人立教之旨。明易卦包涵之義。而以示天下後世。標人道
綱領。此辭之不厭詳。而演之務求盡也。夫易象固自天道始。而易教

則以人道先。辭為教立。文為人明。故在卦爻象辭。多包舉天地人物。
鬼神氣數立論。而于演辭。則獨重人事。以易之用。唯人主之。而易之
道。唯人通之。象既以人爻主其中。辭亦以人道立其本。此自古聖人
之微意。而于乾之象辭。即首揭其例也。乾之卦象。元亨利貞。天道之

上經-3-經文講義-乾卦-釋象辭-33

常。而演辭自彊不息。則人道之本。天人所以合。即可于此見之也。夫
天行健三字。明示天道之大本達德。次即繼以君子自彊不息。明示
人道孚天之行。即為人道之大本及其達德也。由天以及人。由天道
以立人道。此立教本旨。中庸所以溯天命人道而定教之大則也。此
不獨儒教之義。凡教皆然。而上古聖人即如此示其教。以其所生。返

其所自。成其所成。而後人道以全。此二語不獨為釋乾卦辭。實為人
道立則。聖教立綱。包括全易之辭。溯源人生之本。無過于此二語矣。
夫乾天下之至健者也。以其出于先天。成于純陽。清虛光明。故為至
剛。凡天下之至剛。必不拘于物。天下之至精。必不塞于明。唯乾以純

粹之氣。得純一之體。不以物為形。不以情為生。乃能稱為至剛。行于
至健。唯天象之。于物唯金象之。金亦至剛而純清。至凝而光明。即金
剛石是其類也。其體至堅而至精粹。其化也至虛靈。故象乎天。佛以
之喻性。即以其如乾之純也。天之體如是凝而虛。堅而明。故其行健。
能主物而不役于物。能御情而不徇其情。能用中而不執。守和而不

二。故中庸比之至誠之德。以其有高明悠久之道。成不息不二之功。
此天之本體。而為其大用。覆天下而不遺一物。生萬類而不窮。化萬
類而不盡。則皆由于健也。健則至性。至誠。至一。至久。至中和。永古如
斯。生生不已。唯乾如此。故卦象之。唯天如此。故卦名之。唯象如此。故

上經-3-經文講義-乾卦-釋象辭-34

辭著之。而聖人則之。此君子本其道以自勗其行。而自彊不息也。君
子者。成德之人也。以其成人之德。而孚天行也。君子本天之健。以自
彊不息。因其自彊不息。以孚天之健。由天及人。由人返天。天人之道。
一于健。一于自彊不息也。天之健也。成其元亨利貞之常德。人之自
彊不息也。亦孚于元亨利貞之至德。以其能合天行。全天性。以成其

天道人道也。人道由近及遠。由始至成。天則遠近無二。始終不殊。故
元亨利貞。無為而成。人則必先自脩。自勵。自警惕。自勤慎。先求其利
貞。而後達于元亨。故必先自彊。而後能不息也。夫天之德。純自然也。
天之道。純無為也。而其健也。不因乾惕。不待謙卑。故其行乎四德也

至順。自成其序。自守其位。周流六虛。終始不已。唯君子取則焉。而自
求其行。自成其德。以自彊不息。此中有為有守。有行有志。非如天之
自然無為也。而其成也。亦同于天之自然無為。以其能全其生。而返
于天也。人之生也。生自天。受天之命。顧其成也。必成全其天命。而返
復于天。方謂之成。方謂之成德君子。聖人述易之乾。而揭其義以教

天下。而以自彊不息法天之健。此其立人道。垂至教之意。深切著明
矣。故易卦首乾。天下首天。而天道首健。人道首在自彊不息。此四字
者。成德之本末。作人之終始。有此四字。始能副乾之四德。而孚天之
健也。故自彊不息者。眾行之基也。一切德行。均由此成。而自彊其始

上經-3-經文講義-乾卦-釋象辭-35

也。不息其成也。自彊者。反己克欲。精修篤行之謂。不息則至誠之功
也。唯天無息。成其高明。唯地無息。成其博厚。唯天地不息。成其悠久
之體。遂其生成之德。覆載之功。人而不息。斯成德而達道。全人以孚
天矣。不息之義大矣哉。然其致之。則自彊也。以自彊不退。及能達不
息之域。苟稍懈即息矣。唯天之純一不二。純道不紛。故永不息。唯文

王純德不回。故亦不息。此易之明于文王。而乾之德。即象文王之行
也。
夫健之為言也。不獨至剛至堅。物之健也。其氣必全。人之健也。其行
必圓。以其純而精也。故君子法天之健。必先自勗其德。無德不得為

健。德之未醇。不得為健。若徒有勇有為。有剛有守。其為健之一耳。非
健之全也。故凡物唯天稱健。諸卦唯乾稱健。以其氣純凝。而道光明。
而神虛靈。而德渾成。而用見于生生。為造化之主。天下之神。其施無
垠。其至無聲。其見無形。唯人之性象之。故性之德。健之行也。曰義。曰
仁。曰禮。曰信。此人性之固有。亦天之所以生萬物。覆萬物。化萬物。成

萬物者。而名之曰元亨利貞。唯健乃有此四行。唯四行乃充健之名。
以其四德全備。四象全成。無乏無闕。圓融貫通。是謂大生。此天下之
元氣所凝。真氣所存。至道所流。至理所行。以立天地。而建日月。亙古
今。主宰一切。皆此健也。皆此德也。故人則焉。而求其不息。而稱乎三

上經-3-經文講義-乾卦-釋象辭-36

才。與覆載並德。故中庸曰。博厚配地。高明配天。悠久無彊。以其至誠
無息。能永致中和之德。故能育萬物而位天地。大而能化。聖而能神。
能孚乾之象。成健之行。而備元亨利貞。此自彊不息之功。即所以成
元亨利貞之道。充仁義禮信之性。全其為人而成其生。此君子之所
名。而大人同其稱也。在乾二五二爻。均有大人之號。三爻則為君子。

而彖辭釋文。則君子大人並舉之者。其名異。其德同也。由用言之。則
曰大人。由體言之。則曰君子。由德及于外言之。則曰大人。由脩返于
內言之。則曰君子。皆人類之所尊。眾望之所歸。道之所寄。德之所成
者也。故唯乾卦爻屢稱焉。以其道德稱也。二五由位之得時。道之得

行。德之得見。故稱大人。三爻為自慎戒之時。自勤勞之位。宜自求成
德。自樂守道。故稱君子。與此處自彊不息之稱君子。同一義也。君子
舉其自脩。大人見其德位。二者一人也。苟有其德位。則君子亦大人
也。苟論其脩持。則大人亦君子也。後人于此多未曉然。以其異。而昧
其同。實非聖人立言之旨。以易之辭。一字一語。皆從象定。從時位定。

從內外上下定之也。非輕易為之者。故讀易辭。必深思之。必求于象
數。必探于聖人之意。而後可了然于其名辭之異同矣。古人文字尚
簡。寧好為出入哉。
初九。潛龍勿用。

上經-3-經文講義-乾卦-釋爻象辭-37

象曰。潛龍勿用。陽在下也。
九二。見龍在田。利見大人。
象曰。見龍在田。德施普也。
九三。君子終日乾乾。夕惕若厲。無咎。
象曰。終日乾乾。反復道也。

九四。或躍在淵。無咎。
象曰。或躍在淵。進無咎也。
九五。飛龍在天。利見大人。
象曰。飛龍在天。大人造也。

上九。亢龍有悔。
象曰。亢龍有悔。盈不可久也。
用九。見群龍無首。吉。
象曰。用九。天德不可為首也。
宣聖講義

乾卦六爻氣自下上。循環往復。周流不息。而以位時別其用。上下分
其數。以過則失中。不及則去中。失與去。皆不當于位。不宜于時。故不
良于用。不善其數。故爻六而辭異。占象一。而德異應。性情各別。主賓
殊道。雖皆陽爻。而爻之德不同。上下皆乾卦。而卦之用不一。此固氣

上經-3-經文講義-乾卦-釋爻象辭38

之所至。數之所成。自然而然。自致而至者也。六爻之初在下。下則潛
伏不出于地面。二始升于地。三四當中位。五當本位為極。過五則失
中。故上為亢。亢則飛越。離于天矣。故不當位。此六爻之位有異。用有
殊。德有差別。道有長短。以其皆陽爻。陽者氣之清也。動而輕靈。升而
邈冥。上下太空。飛騰而潛形。故名曰龍。以其生于水。而出于水。飛于

天。而通于泉。此陽氣之自然。為生機之最全。故比之龍。非真龍也。凡
易名龍。皆指此氣。而乾獨象之。以雖生而未見形。雖始而未成。有而
難名。虛而有精。乃象夫龍。唯在乾之未合坤也。夫乾純陽。而有陰用。
氣所凝。而有物之功。其道甚神。而可以名。其德甚冥。而為天下之精。

故比于龍焉。以在爻也。故不稱天。以在六爻之卦也。故不稱陽。以爻
有陰陽。卦有上下。就其用而稱之。非如三爻之乾也。故六爻皆以龍
言。言龍即指陽也。即指乾之物也。不可泥此失彼。
初九陽在地下。故曰潛龍。以不及位。故勿用。用見于位。與時也。無位
則不遇時可知矣。陽之用。必以時。非時失用。理之自然。故天下寂然。

生機不萌。潛藏之象也。九二則陽已升。故曰見龍。見于外也。此言龍
自見。非人見之。以初出于地。故曰在田。田者地也。不曰地而曰田者。
以非坤而有坤用。蓋二爻坤之主位也。田有水猶淺。有土不深。初升
之陽不得大用。其位使然。九三為人爻。當陽之時。居卦之中。順天之

上經-3-經文講義-乾卦-釋爻象辭39

道。。因地之利。為成用之時。而時貴中。進貴漸。守中不失。則德日盛。漸
進不躁。則業日大。故龍可騰于空。而為霖雨。陽可發于物。而為生化。
道之所適。機之所宜。唯君子必慎焉。以其最順也。亨之象也。亨順易
驕。盛大難保。必慎以處之。乃不過于中和。故朝乾夕惕。敬慎將事。則
無咎。無咎者。言不如是。必有咎也。此辭假設。故曰若。以屬人爻。故專

言人事。言人而天道自見。禍福之門。吉凶之樞。皆從人以喻天。言天
道不離人事。而陽氣至此為中正之時。龍德至此。為活潑之地。位時
俱當。靈用無垠。德業有為。過失易見。此九三一爻。為人道之始。易教
之基也。慎敬之訓。大學誠意之功。中庸中和之德。莫異于是爻之辭。

則可知聖人教人之心。精一危微之語。皆本此爻。演繹而表見者也。
夫豈僅吉凶禍福之占哉。而易道。非人不明。天地之道。非人事不著。
天地以氣數用。人事以德業昭。相應不差。其兆如影。此九三因陽爻
陽位。而興慎敬之戒也。夫陽極者。易為陰乘。盛極者。易為衰侵。中則
易偏。圓則易缺。此天道之序也。而君子鑒焉。故于此爻明著其辭。隱

寓為教。其所謂脩人道以率天。明人事以立命。彖所稱正性命。保太
和。前所釋元亨之後。利貞繼之。皆自此爻見其義也。豈僅一爻辭之
用已哉。
九四爻。以剛居柔。亦人爻也。剛處柔者。宜用柔。陽履陰者。宜行陰。故

上經-3-經文講義-乾卦-釋爻象辭40

龍飛而不宜上天。反躍在淵。天高淵深。天明淵暗。去高明而入深暗。
此氣之所使。位之所宜。時之所值。以其善用。故無咎。然三四二爻。皆
在中而屬人爻。九三則以剛居剛。失因應之宜。易履危而啟驕。故宜
敬慎。以免于咎。九四雖爻位剛柔相值。而時不當。過中正而近錯亂。
易為蔽塞。處和樂而企久遠。易啟貪惏。故宜卑以自牧。而免于咎。兩

爻皆重人事。若任之。則不免咎。此由陽氣發皇。生機勃鬱。失中和之
道。近危逸之鄉。危則不能安居。逸則不能進德。上者宜下之。過者宜
復之。以中正為歸。以和平為期。方無咎也。且陽者動而清高。則易孤。
故好處陰。龍者。生于水者也。騰則易迷。故好就淵。以九三之盛。則戒

于危。而使自反。以正于性。以九四之安。則戒于逸。而使自革。以善其
身。此皆易教所自立。聖人立辭之微旨。從人爻見之也。夫九四剛柔
媾而難合。以陰之猶偏也。故不可偷安自逸。而必自卑。以求于下。此
所以為革也。革者革其故而新是謀。言陽者升也。今反向下。乃名革
耳。去其舊習。求于勞謙。此革而不失中。下而不乖正。故曰道乃革。而

上爻曰反復道。皆以道行也。道應反復。則反復之。道應革則革之。順
道以成其德。乃免于咎。然道者聖人所知所行。必君子能之。苟下此
者未逮也。故九三曰若。九四曰或。皆假定之辭。果如是則君子。否則
非君子也。蓋天道有不易知。人情有不克正。處危而不能慎。處逸而

上經-3-經文講義-乾卦-釋爻象辭41

不能卑。遂忘反復之道。有悖乃革之義。乖時失用。其咎奚辭。此聖人
必著為教。以啟迪天下。而獨詳于人爻也。且九三者敬慎。欲成其高。
以與九五應也。九四者。卑謙欲成其大。以與九二應也。是在三之乾
惕。將以上為飛天之占。在四之躍淵。將以下孚見田之兆。能同功相
得。則三之德。見于五。四之行。成于二。此二爻有德溥文明之象。五爻

有道出庶物之觀。以其氣之含宏光大。而用之中正充盈。元亨利貞
四字之義于此徵之也。
九五爻乃乾主位。陽爻正位。龍德飛天。故利見大人。大人者。聖人也。
而有其時。居其位。道行德昭。為天下主。天下服之。故曰大人。言人中

之尊也。夫五爻當位。居外卦之中。乘陽氣之正。孚飛龍之德。承天帝
之道。本乎天者親上。本乎地者親下。上下得所。天地底定。此君德也。
而為聖君。非君不克當其位。非聖不克當其用。唯聖君乃居之。故象
龍在天。而利大人。利者宜也。此爻與九二。皆曰利見大人。而一則見
龍在田。一則飛龍在天。何也。蓋位異時殊。道同德合也。九二居下卦

之正。有其中也。九五處上卦之中。有其外也。雖時位不同。而德業若
一。故皆宜大人也。然亦有別焉。在九二爻。陽氣初升。如日之出。光明
遠及。德業溥施。下及于眾。為積厚之聖。不必以用衒。而自有其用。至
九五則陽氣上騰。日之中天。光明太空。德流無垠。高明成象。其用孚

上經-3-經文講義-乾卦-釋爻象辭-42

時位。此二爻有上下之別。而德業有高明博厚之分也。故一則飛而
親上。一則見而近地。皆以大人稱。而不同其用也。且二爻。以九四之
下及。成德在下。五爻以九三之培植。成道在上。二者徹上下。全始終。
亦相須者也。故位相應。而道相同。以九二九四。爻之聯也。九三九五。
爻之併也。而九二九五。卦之對也。爻之聯併。則道通。而功異。卦之對

應。則德同而用殊。此二四同功。二多譽。四多懼。三五同功。三多凶。五
多功。合而言之。二與五。內有其譽。外有其功。德業以成。時位皆宜。其
所以然者。正待三之善慎戒。四之能卑謙也。故成道者。必賴立德。成
功者。必先力脩。反己而誠。自行不忝。則在位為治平之業。違時有誠

明之功。初無求于外也。此九二九五。皆象大人。不以天田異其德也。
上九爻。居卦之至上。為位之至高。陽至此已極。數至此已終。故為亢。
以太過也。龍德失中。動則有悔。悔者。言有失據之勢。進退不能。乃悔
耳。夫上九位非當位。時則失。時高而無位。則徒勞。大而失時。則徒困。
處獨而無助。居顛而無應。故曰亢龍有悔。五上二爻皆天位。五為得

位。上則無位。以陰陽之行異序。上下之道殊途。故不得為位。離中遠
也。陽自下上。陰從上下。上九以陽履陰。不得其和。由顛而下。不得其
應。遠乎中位。離于四二。而不能動。動則無輔。不能用。用則無成。如處
君位。而無民。有賢人。而在下。氣之不屬。德之孤也。故爻情必取于合。

上經-3-經文講義-乾卦-釋爻象辭-43

爻用必生于應。上之與初。一終一始。既不連併。又非對應。是極位也。
非人所宜。偏則有過。極則有變。二者皆失道。而乖中和。雖有其位。與
無位等。以不用也。夫乾陽而龍德神。有生之功。主始之象。必以用見
道。不用將何見乎。故潛與亢。皆不宜也。而六爻之用。始于二。極于五。
此即天地生化之精。見于生成之數者也。二五搆精。妙合而凝。天下

萬物。于焉生成。二者陰之正也。五者陽之中也。此坤主二。乾主五。行
于三四。以成人道。陽三陰四。中正之位。乃人道代天地。而離坎代乾
坤也。故一卦六爻。有八卦在焉。內坤外乾。卦之主也。巽震在下。艮兌
在上。坎離在中。爻之主也。而先天則以震離艮居下。巽坎兌居上。以

卦六位合八卦也。爻位見其用。卦位見其體。二者合觀。乃見其變。此
六爻各有象也。而六十四卦。以後天為主。故爻辭本之。皆以位合乎
爻。爻合乎數。數全乎氣。氣至乃至。氣行乃行。氣止乃止。此大例也。
用九者。乾之大用也。凡陽爻皆九。皆屬于乾。則其用皆乾之用。不問
其為何卦爻也。卦爻雖多。而在陽爻皆用九。與陰爻用六。為全易大

用之例。夫卦爻重在于用。用雖不一。而大用則同于乾坤。以萬物皆
生于天地也。故各卦爻皆以九六名。九六即陰陽也。凡有生化。不離
陰陽。凡有用。不外九六。此天下所同。而卦爻一致者也。陽爻用九。陰
爻用六。不問何卦。而唯乾坤著焉。以乾坤即陰陽也。天下生化之本。

上經-3-經文講義-乾卦-釋爻象辭-44

變化之根。大用見焉。如乾六爻皆九。為各爻用九最多數者。既以數
論。自從多始。陽數極于九。用九亦天數自然之序。河圖之象可證也。
以卦爻言。則有先後天之序。先天不變。左為一三五七九。右為二四
六八十。均自下上。不過有奇偶之合。分初二之始也。若後天則主變。
以氣既分。而行遂異。則陽自左上。一三五七九。始初終五爻。陰數自

右下。四二十八六。始上終二爻。九五為陽數之正。六二為陰數之正。
一上一下。各有中極。故陽用九。而極于五。陰用六。而極于二。陽自下
上。至五爻為用之所見。陰自上下。至二爻為數之所成。此上與初。一
陰一陽。孤而無位。不為用也。乾卦皆陽爻。而用九以乾為本。故仍稱

龍。但用九者眾矣。是群龍也。不屬一卦。不限何位。是無首也。群龍無
首。乃純陽當道。光明充盈。無首者不為首也。不為首者。君位已虛。民
皆自治。不待上治也。以皆純陽無陰。純善無惡。全乎天性。行乎天德。
是大順也。此不用首而吉也。天道之大。大道之至。過乎九五。而猶屬
陽。此其所以無首而吉也。蓋陽位極于九五。而乾之用未盡也。以不

在九五內。則無位也。無位何首。其用未盡。則有德也。有德必吉。此用
九居六爻之上。而得無首之占也。夫天降聖人。作之君師。為民之不
齊。善惡之雜也。今天下皆聖善。奚用君師。而群龍者眾善人也。在天
界言。則出三界。在道德言。則純至善。在易言。則太極之初也。其氣至

上經-3-經文講義-乾卦-釋爻象辭-45

精其德至純。故用于物。無不仁。用于事。無不善。此太一元氣。天地中
氣。由乾之用。而寓乎各爻卦者也。乃名陽精。凡此所見。皆同于乾元。
故釋象曰乾元用九。以恐後人不知用九之義。特明揭乾元二字。蓋
用九即乾之元氣之用也。而其象為聖治之世。以天之大不為首。處
天之尊不以位。故曰聖治。斯大順之時也。然惜乎不成為卦也。以

此寓至善之境。而見乾元之體耳。故以附于乾。實則乾之先也。夫乾亦
自此出。故九見焉。雖然九因乾用。乾因九用。舍乾將何見乎。此神以
形靈。道以器行也。能明此理。則知此辭義矣。
宗主附注

易理難言。而不言。更使人無處探討。故言之不盡者。必求之言外。
 夫子所講乾卦象辭。亦當作如是觀。不然。則一卦千萬言。猶不
詳也。其探溯在學者自用工夫。蓋一卦常變不同。先後天各異。有
象易得。無跡難明。而用則貫有無。通神形者。苟忘其一。則失其意。
此易道以神為主。神用無方。不明神道。則象辭無可用矣。神行于

象中。見于辭外。無往非神。無在不見神之用。因神者。主天地氣數
者也。若不明其主。則如視影為日。視響為雷。其誤甚矣。然日不離
影。雷不離響。祇在循其用。以求其體耳。故神不離象辭。而象辭非
神之體。善為易者。必先知此義焉。

上經-3-經文講義-乾卦-釋爻象辭-46

夫子以易重變易。而所指首在世間事。即古今宇宙之變遷也。其
餘皆細事。故明易即明一天地紀。自始至終。無不包舉。而乾又其
綱領也。明乾即得大概。無論過去。未來。現在。皆可推而知之。
又曰易重變化。一卦六爻。皆變化之數所寓。非僅求其現象也。故
一爻與他爻相連相應。或反或復。非僅一爻事也。因氣之周流不

息。果在一卦。則氣皆通貫。即不屬一卦。因先後天之位。八宮之序。
八卦之次。相生相對者。亦同此氣也。則其爻變化亦見焉。以爻祇
六。而事變無窮。不能限于一卦一爻。必就其氣而推之。合而觀之。
斯知其變化之象。若不如此。不能通易之用。即不能得卦之情。而

爻辭之義。亦不可解。如乾九二。係陽初出地。龍方在田。何以有大
人之占。溥施之象。而成天下文明之觀哉。則由其合全卦言。且重
在九四之反復。九五之對應也。故有四爻之卑下。而後成溥施。有
五爻之正位。而後為大人。且因九三之旁通。合而為文明。其象始
見。初非一爻所指。然因其位而後見。故數爻之德。成一爻之用。正

如有春之溫。始成夏之暑。有冬之寒。始見夏之暑。皆氣自至。非一
時之所成也。故爻象必通全卦。及其連對各卦。而合觀之。如二爻
坤坎主位。則不限乾卦矣。凡各爻皆如是。必皆通貫求之。始知其
辭義。及其神用。此特略述其例耳。

上經-3-經文講義-乾卦-釋爻象辭-47

又曰九九本重陽之數。初三為木德之生。而乾卦成于九。始于三。
故爻為重三。三即九也。由始言之則三。由終言之則九。以一數不
用。故自三始。言後天之氣。自木道始。故五時始春。五方首東。生氣
之長。化育之先。實在于三。三為一切生數之元。而九則三之自乘。
故乾卦體為三。卦用為九。此義人多未知。實不明數有體用也。夫

乾坤為全易之門。[陽爻圖][陰爻圖]為各爻之本。而乾取[陽爻圖]坤取[陰爻圖]以為眾卦
爻之基。如氣之元氣也。然乾成為[乾三爻圖]坤成為[坤三爻圖]明乾之為三。坤為
三之倍。故位以三成六。而用分六分九。三三為九。乾之全也。二三
為六。乾之半也。全則為天。半則為地。示天地之象。為陰陽之符。故

陽成于九。陰終于六。九六為乾坤大用。亦天地大數。萬物自天地
出。皆為九六之分合化改。以進退乘除于九六之中。離九六則無
物矣。故天地以內皆盡于九。而其用皆窮于六。河洛之數。甲子之
數。莫不本此推衍。此聖人以易明數之義。而特標用九用六于乾
坤二卦也。

又曰易之用意。本為逆知未來。以人在天地間。不得違天以行。天
數不明。則所行不知所底。故以象擬天數。而逆推其所至。然天道
有常。自古至今。由往迄來。莫不有度。因古以推今。因往以測來。皆
不失毫髮。故以卦象天地始終。一一在數。卦外不遺象。內不盡功

上經-3-經文講義-乾卦-釋爻象辭-48

皆能逆睹者也。故曰數往者順。知來者逆。易逆數也。言易以逆數
知來。正如順數以知往。其道一也。故全卦六十四。概宇宙一切。今
古往來。天地人物。無不在內。而以乾為之統。如網之綱。衣之領。以
其為天下大始。亦天下大本也。本言其守。始言其行。守者靜而不
易。行者動而不息。故乾卦一卦直貫全易。通萬類。而為天地一切

準則。苟知其意。則易道已明。而天地之數。性命之度。無巨細。無遠
近。莫不了然掌中矣。故 夫子講乾卦特詳。以其含義甚廣。人久
不解。不得不明示之耳。即就經本言之。乾卦之辭已詳于他卦。正
為此也。所講雖或見前後。因為明瞭計。不嫌重複。唯讀者深切玩

味之。
宏教附注
用九用六。為全易最精之義。自來未能明解。以其囿于卦爻內也。
此二者。陰陽元精。即太極兩氣之初見也。因物而存。物因之生成。
所謂元氣也。元氣原一。至後天成二。乃有乾元坤元之名。即此九

六之用。元氣之體不可見。唯見其用。用之數名九六。非元氣名九
六也。故先天之氣。恆存後天之中。而後天之物。恆有先天之精。此
一元化二元。而為生化本質者也。
文言曰。元者。善之長也。亨者。嘉之會也。利者。義之和也。貞者。事之幹

上經-3-經文講義-乾卦-釋爻象辭-49

也。君子體仁足以長人。嘉會足以合禮。利物足以和義。貞固足以幹
事。君子行此四德者。故曰乾元亨利貞。初九曰。潛龍勿用。何謂也。
子曰。龍德而隱者也。不易乎世。不成乎名。遯世無悶。不見是而無悶。
樂則行之。憂則違之。確乎其不可拔。潛龍也。九二曰。見龍在田。何謂
也。子曰。龍德而正中者也。庸言之信。庸行之謹。閑邪存其誠。善世而

不伐。德博而化。易曰。見龍在田。利見大人。君德也。九三曰。君子終日
乾乾。夕惕若厲。無咎。何謂也。子曰。君子進德修業。忠信。所以進德也。
修辭立其誠。所以居業也。知至至之。可與幾也。知終終之。可與存義
也。是故居上位而不驕。在下位而不憂。故乾乾因其時而惕。雖危無

咎矣。九四曰。或躍在淵。無咎。何謂也。子曰。上下無常。非為邪也。進退
無恆。非離群也。君子進德脩業。欲及時也。故無咎。九五曰。飛龍在天。
利見大人。何謂也。子曰。同聲相應。同氣相求。水流濕。火就燥。雲從龍。
風從虎。聖人作而萬物睹。本乎天者親上。本乎地者親下。則各從其
類也。上九曰。亢龍有悔。何謂也。子曰。貴而無位。高而無民。賢人在下

位而無輔。是以動而有悔也。
潛龍勿用。下也。見龍在田。時舍也。終日乾乾。行事也。或躍在淵。自試
也。飛龍在天。上治也。亢龍有悔。窮之災也。乾元用九。天下治也。潛
龍勿用。陽氣潛藏。見龍在田。天下文明。終日乾乾。與時偕行。或躍在

上經-3-經文講義-乾卦-釋文言-50

淵。乾道乃革。飛龍在天。乃位乎天德。亢龍有悔。與時偕極。乾元用九。
乃見天則。
乾元者。始而亨者也。利貞者。性情也。乾始能以美利利天下。不言所
利大矣哉。大哉乾乎。剛健中正。純粹精也。六爻發揮。旁通情也。時乘
六龍。以御天也。雲行雨施。天下平也。君子以成德為行。日可見之行

也。潛之為言也。隱而未見。行而未成。是以君子弗用也。君子學以
聚之。問以辯之。寬以居之。仁以行之。易曰見龍在田。利見大人。君德
也。九三重剛而不中。上不在天。下不在田。故乾乾因其時而惕。雖危
無咎矣。九四重剛而不中。上不在天。下不在田。中不在人。故或之。或

之者。疑之也。故無咎。夫大人者。與天地合其德。與日月合其明。與四
時合其序。與鬼神合其吉凶。先天而天弗違。後天而奉天時。天且弗
違。而況于人乎。況于鬼神乎。亢之為言也。知進而不知退。知存而不
知亡。知得而不知喪。其唯聖人乎。知進退存亡而不失其正者。其唯
聖人乎。

宣聖講義
象辭釋文與文言。均本原卦爻次序。一一申述。以盡其義。明其意。推
其變。廣其用而已。故各爻辭有未達者。釋文文言中可採索也。乾卦
六爻。其變無窮。其用無垠。凡關乎天人之道。有非簡言可盡者。為明

上經-3-經文講義-乾卦-釋文言-51

教計。不得不補述之于釋文及文言也。在釋文文言。雖本原卦爻辭
而來。卻以立教為旨。則獨重人道。為將以匡正人之言行。化育人之
知見。克正性命。保中和耳。故言詳于君子之行。大人之德。而立其準
則。如卦爻之象。可象可效者也。故凡釋象之辭。文言之語。莫不著于
五經之義。為示古聖人之言行。與人道所必由之規矩。而因所占之

爻。以先定人事之趨向。次乃及于吉凶禍福。以先人後天。為人道之
本。必先自問無咎。而後數可免于咎。自求多福。而後天乃與之福。以
人之行。占天之運。必先盡在己。而後可卜其吉凶禍福也。不然。易何
為立哉。果不求其可吉可凶之道。安能知其吉凶。果不喻其有禍有

福之途。安能明其禍福。此立易以寓教。而特為人道者也。故無論何
卦爻。其辭所示。莫不先人道。莫不先盡己之行。而乾尤首揭其旨。如
君子以成德為行。日可見之行也云云。即本元亨利貞之辭。朝乾夕
惕之訓。自彊不息之語。反復之道。而明其義。而勗之于日行。謹之于
庸言庸行。必先自致其吉。而後克吉。自免于凶。而後無凶。自期無咎。

而後無咎。自免有悔。而後不悔。皆由己之日行見焉。庸言庸行謹焉。
初非空談天道。以吉凶禍福為言。即言吉凶禍福。仍為警戒立教。初
非怪誕之詞。故全易辭皆為人道立言。皆聖人寓教之書。其文有淺
深。辭有險易。不殊也。

上經-3-經文講義-乾卦-釋文言-52

乾卦六爻之象。上下內外異象。陰陽順逆異行。辭亦如之。在初爻為
潛。以陽在下而潛藏。于人為隱為勿用。而以陽居陽位為正。陽上行
為順。故雖在下。而得中正之德。雖潛隱而有培成之道。此人事以能
順時守默。潛身遯世。安于貞靜。樂于脩養。以成德達道之君子處之。
孚乾之始。行陽之初。而名潛龍。故在象則言天。在辭則言人。天人之

合。當于茲發其端也。乾之九二。居內卦之正。當陽氣之升。處坤位之
中。為適時之德。以陽爻陰位。其用在下。以乾體坤用。其德在明。德施
于下曰普。明見于時曰文。龍而見于田。則孚大人立德之象。以其德
普而功不居。道大而名不揚。此人事之中正和利。以孚乾之九二爻

也。此爻與九五。為內外之對。分上下之中。一主一賓。一行一藏。恰如
其位。有其時。而能大其用。廣其德。雖一陰一陽之位不同。而宜升宜
降之時正好。故皆以大人稱而其德皆成也。然陽與陽為朋。陰與陰
為鄰。其行不同。其類乃分。故二與四為比。三與五為盟。而氣有遠近。
象有幽明。或則以升。或則以沉。或則進而下。或則退而行。故功德依

時殊。事業以位論。而在人道則順時為用。得位為能。三四當人爻之
地。則一危一安。陰陽居反復之鄉。則宜慎宜勤。此人道諄諄。均寓教
于中爻也。而其地以重剛。遇以重陽。內外之交。則非正。上下之異。則
失中。蓋以卦言則在中。以爻言則失中。故三爻曰。上不在天。下不在

上經-3-經文講義-乾卦-釋文言-53

田。四爻又加曰。中不在人。以氣至此。失正則易分。不中則易乖。履危
必慎。居滿必謙。方免于咎。否則咎之不免。禍且旋踵。唯君子處之。乃
知慎能謙。以免咎。唯其免咎。乃能成德。故三之慎。成五之大。四之謙。
成二之明。大明終始。乃由斯四爻見之。此文言有進退無恆。非為邪
也云云。明其成德。正在其知慎能謙也。將欲取之。必故與之。將欲大

之。必先下之。將欲明之。必先沉之。此天下之理勢然也。故四爻之辭。
皆相互而成教。相輔而成文。初非一爻之義。一象之占而已。以位極
于天地。用極于神形。道極于中和。時極于夜明。過此則無可言也。非
人道所及。故無待于言。雖有其象。不為用。有其名。不為行。則不與于

教。故辭不及而文不詳。此天地之大則。易辭之定例也。
六爻至九五。其位已極。其時已過。其陽上升已盡于天。而反為陰始。
此上九為陰位。而陰氣轉從此降。以全卦言。初為潛。則上為亢。以二
氣言。初為陽潛。故不用。上為陽極陰生。故無位。以陽極變陰。陰初竊
陽。陽位不保。故曰高無位。非無位。乃位不能居也。在陽升之極。而得

陰之位。當陰之始。而逢陽之亢。其爭最烈。其位至搖。故雖有位猶無
位也。以初之潛。與上之亢。皆為失中。皆不宜于用。是為卦之終始。而
人道不及也。言人道至此已窮。不得其用也。亢則自傾。潛則自晦。晦
則宜求其明。傾則宜求其安。而亢處地過遠。不得其應。如在上而不

上經-3-經文講義-乾卦-釋文言-54

得民。在位而不得輔。孤孑獨尊。不傾何待。故處上尤難于初。而居亢
尤異于潛也。所謂在下位者。指九二也。上九與九二。一上一下。不相
應也。言雖有九二之賢。不為上九之輔也。處極地。則貴也。居上界。則
高也。不得安。故曰貴無位。不得下。故曰高無民。在上不得賢。居尊不
得輔。故不可動。動則有悔。此事理之使然也。然在君子。則有以處之。

以聖德之至。足回氣數。順天時。因地利。而人道可濟其窮。故文言以
聖人不失其正。知進退存亡之道也。夫九之為用也。陽之德也。而陽
因用則變。乾變為坤。陽變為陰。以極則變也。乾爻極于上九。而九之
用乃變矣。故乾元用九。為用坤也。以純陽用純陰。以純剛行純柔。此

至道之行。至真至玄之德也。唯先天之元氣如之。故用九之占則上
治之世。不獨聖也。聖而入神。故用九不以位尊。不以名貴。不立首而
自治。不離群而皆同。此大同大順之象也。變必至于道。此乾元之用。
全為道用也。純德之成。純真之存。純玄之名。而介乎天地人。此三者
皆自元氣生。皆本元氣以行。以神明。故神之德于是徵。神之用于是

靈。而乾之精亦于是凝。此六爻之極。皆備于乾元。而天地大用皆本
于九也。
宗主附注
文言者。以辭屬文。與象對舉。即漢人以象與言分列之意。而文言

上經-3-經文講義-乾卦-釋文言-55

則唯釋辭義。不及于象。故名文言。因先時有象無辭。後聖恐人不
明象。乃著辭于後。 夫子又恐人之不明辭義。更為文言以廣其
意。故文言所釋。皆象辭所有。文言猶辭說也。因辭出于象。象有交
錯。辭有往復。如文章之組織。不曰辭而曰文。明易卦象辭。皆文章
也。皆當迴環推繹。以觀索玩味之。如文章之宜詠歎也。故謂之文。

天道不言。而文見于象。地道不言。而文見于物。文之所成。即氣數
之消長變化。故辭而名之文。其實即辭也。辭直而文曲。辭梗而文
宛。辭淺而文深。辭易而文繁。雖義一而道殊也。此文字即千古文
化之始。文明之基。直揭其名于易卦象辭。以示夫文之真義。與文

之源流。故文言之名。實聖人精微之意所寄。不獨為明天下之至
文。易卦之妙文而已。讀者其注意焉耳。
又曰。易之文言錯亂久矣。乾坤二卦。尚存大概。其餘各卦。則不全
者多。所剩殘者。在今繫傳中。凡有引易卦爻辭。下加子曰者。皆原
來文言。皆 夫子釋爻辭之文。或上闕卦名爻數。或中脫數爻。或

下不詳。皆殘斷之章也。亦有重出者。如乾上九辭是。蓋多後人記
憶補錄者也。以秦時焚書。易以卜筮之用得全。然所全者。原卦爻
象辭耳。其他各篇。則屬論理明道。為聖人寓教之作。正與各經等。
故亦被毀棄。縱有留藏者。恐遭世忌。不敢整理。又以竹簡重笨磨

上經-3-經文講義-乾卦-釋文言-56

蝕。錯脫遺失。在所不免。故不全也。漢諸生就其所傳。合其剩餘。編
次既難。乃歸集于繫傳中耳。然文言體例具在。異于繫詞。果細讀
之。自能分辨。所惜者不復得其全耳。今證釋經文。如有所短。當隨
時指明。即在卦爻辭中。亦有將文言羼入者。如革卦湯武革命云
云。純 夫子之文言也。若果文王以前之辭。安得提武王革命哉。

此種錯亂。必須指正以明所出。然後知 夫子刪定之功。教授之
旨也。人不見文言之題名與編次。祇以為乾坤二卦有之。實誤也。
又曰神氣之行于天下。皆以物而見。故物至則氣至。氣見則神見。
易以神道御氣象物。物即象。象即氣。故二氣消長。而物生化。六位

時成。而神主中。不獨一卦一爻有神所行。即卦爻之間。消長之際。
亦有神所馭。氣非神不至。而至非一蹴而幾。必漸進漸退。而後升
降見。爻則僅示其已升降之跡。而當未升初升。未降初降之時。無
爻可示。必由爻之交而意之。故吉凶禍福來也有原。去也有因。氣
運之轉。非一日一時之事。必先識其幾。而迎之避之。以達其升降

之氣。而成其善惡之數。非執此不動而能得者。故求福利。有其道。
誠心求之。必有所資。或資于人。或資于物。必如握鑿不捨。而孔乃
穿。簣土不息。而山乃成。為道然。為事亦然。誠心不渝。金石為開。以
氣之不斷。神自行焉。神之不隔。物自致焉。初無他巧。在乎其誠恆

上經-3-經文講義-乾卦-講述-57

而已。故世不乏求之者。而少成功。以誠恆未至也。此易卦首乾。即
以朝乾夕惕自彊不息為訓。言舉凡天下之成功者。無外此訣。聖
人明易立教之義。于斯可見矣。
商瞿子木先生講述
瞿受易于 夫子。得聞先聖之道。伏義文王之意。連山歸藏之義。

而 夫子刪訂其辭。演繹其志。以成經與傳。此今易之所名經也。
雖歷聖為之。文王周公述之。不得 夫子紹之。則義莫明。旨莫達。
象與辭。莫盡其用。經與傳。莫識其旨之異同也。夫易自文王定名。
其名曰易。重其變也。卦有元卦。有重卦。先世謂之元卦子卦也。元

卦三爻。重卦六爻。其制始于伏羲。傳稱伏羲作六峜。以窺天地之
度。日月之行。人物之數。即此六爻也。六爻立而天下盡在其中矣。
天下六合。日夜六分。上下六紀。古今六度。以六者陰數也。成數也。
天之生也五。地之成也六。故甲為五而終于十。子為六而終十二。
五六天地之合。而有生有成。有名有形者。皆依地數以行。故爻為

六。明其為後天也。卦以六爻成象。以八位成用。八亦陰也。地也。陰
之至中為八。以二四也。四方四時。皆從四分。倍之則八。亦有陽與
陰也。八位環接。四氣回行。故卦以八變。爻以六成。變則愈多。成則
愈生。變化見于卦。生成見于爻。合卦爻而變化生成不遺矣。故曰

上經-3-經文講義-乾卦-講述-58

易。以其象盡乎易矣。易有不易。有變易。有易易。不易者。主也。變易
者。用也。易易者。主致其用也。故爻六而見三易。卦一而分三極。三
極者。天地人也。天主之。地因之。人當之。主見其神。因見其精。當見
其名。此三者合。而一象成也。故卦六爻。分上下而為三部。而上與
下。天地也。內外也。陰陽也。是兩儀也。故一卦分二卦。二卦即元卦

之重也。以地生于天。陰成于陽。外分于內。下對于上也。卦既重。則
有兩名。有三類。有六位。有四用。有五行。故一卦兩名。三部。四義。五
行。六位。其數始備。推之則七也。八也。九也。皆在象內。以分合乘除
見之。故一卦六爻。備數之全。符河圖之象。成大衍之數者也。象成

而數明。數見而氣著。氣至而理通。合象數理氣而成道。道者有德
可循也。道以德用。而卦以象數理氣推演之也。亦名之曰德。或曰
用。以卦之為卦。重在其德用也。故求于卦爻。必先知其德用。則所
謂象數理氣者也。合而言之皆道也。
易卦始于乾坤。即萬物生于天地。萬類成于陰陽也。而乾又居先

焉。以地亦自天出。陰亦自陽生也。乾之為卦。純陽純氣。象天也。而
為一切之始。一切初生。其名也。本于象。古文之乾。即[乾三爻圖]象之變形。
字自卦出。故一變為天。再變為干。皆[乾三爻圖]象也。乾古作干。故甲乙曰
天干。而凡屬天者。皆自此出。乾字其最後變成也。雖字象殊。音仍

上經-3-經文講義-乾卦-講述-59

近似。故天旱曰乾。與干音同。而幹字猶從干。他如旱旰等字。皆從
干變。可見其淵源也。乾屬金。音亦近金。亦如天之覆也。故一乾字。
包含多義。如朝乾二字。即由象中所指示也。故乾惕亦象所固有。
餘如大生。如乾元。如性命。如太和。各文字皆從乾之義變化而得
者也。以乾象天。無物不屬天。而無事不本于天。法天順天合天全

天。以成其天。乃乾之應有之義。皆從卦象出也。不獨卦之全體如
此。即一爻所示亦有一爻之義。而應得其文辭。以指其事物也。故
卦爻之象為文辭之母。文辭皆從卦爻出。無一字離象者也。唯古
時文字簡括。一字可包多義。如乾字有天。陽。男。父。金。生。始。元。圓覆。

全。淨。明。大。及慎。惕。安。純。和。中。謙。剛。健。正。各種意義。隨事物而定其
辭。無限也。以其卦爻所包如是也。故其辭不一。而莫不本于卦爻。
其事物不一。亦莫不出于卦爻之象。自來文字因時位殊用。辭句
因卦爻殊例。故曰辭者各指其所之。如乾既象天。又象龍。又象元
亨。又為利貞。既名潛。又名飛。既為行健。又為傎惕。其義不一。而皆

因時位事物異其指也。然統于卦爻之象。有其象。始有其辭。有其
辭。始見其象。辭以明象。象以寓意。雖有百變。不外一途。凡易辭皆
如是。不得以其義有異。而疑之也。故乾可釋為健。可釋為淨。可釋
為乾惕之乾。可釋為乾旱之乾。可象為天。可象為君。可象君子。可

上經-3-經文講義-乾卦-講述-60

象大人。無不屬乎本來之象。而出于應有之義也。果明此例。則毋
疑于易之辭矣。
陽之明。如日也。天之大。無極也。純則一也。中則正也。至誠即不息
也。至和則不二也。君子之德也。大人之業也。在人以男為尊。在家
以父為崇。在國以君為隆。在天以神為靈。在物以龍為稱。故其象

性情。純粹之精。元亨利貞。仁義禮信。無德不足。無物不生。此乾之
象也。唯辭之所名。故卦爻分占。彖象異言。字有數義。辭有殊編。歷
代聖人。以擇言行。立德立功。以成其身。窮理盡性。以至于命。外之
為治平。內之為誠正。懸之為教。施之為政。廣漠無垠。高大以明。虛

淨以凝。中和以成。是曰至德。天之與人。天人之合。神形之并。是曰
聖神。唯帝之憑。其先曰元。其始曰仁。其象曰天。其用歸人。此在辭
義。不離其宗。無遠不屆。無微不同。順氣以化。依理以致于中。本道
以止于善。明性命以底于大同。故占得斯卦。當得斯行。卜得斯爻。
當履斯箴。守之弗失。執之勿悖。既通其會。復成其大。是能孚象。于

道不背。于理不逆。于氣無害。是曰至順。聖人所戒。率天之性。因生
之則。成始至終。克明其德。是曰玄德。上帝之則。于人為成。于物為
極。忠信之行。德業之式。此為人中之龍。天上之神。純一之精。與天
地生。故有乾之名。孚乾之行。履乾之位。居乾之名。而得其誠。處乾

上經-3-經文講義-乾卦-講述-61

之時。而有其功。內求于身心。外契于天神。或潛或飛。或元亨。或利
貞。不違其辭。乃孚于君子大人之稱。此象辭垂教至再三。而 夫
子更釋之于文言也。
夫子之文言。于乾獨詳。以其所包最廣。含義甚精。故委婉釋之。然
亦有法度焉。乾之文言。共分三段。孚三極之義也。初段釋其辭之

直義。其文顯而方。中段釋其辭之通義。其文短而邃。末段釋其辭
之圓義。其文詳而潤。故三段文意互見。理氣交明。或以象釋辭。或
以辭釋象。或合辭象以釋意。反復陳論。宛切為言。義含于文。道寓
于字。雖片言不越于象。隻字不違于辭。外以指事物由來。內以明

性情正趣。故其文純本卦爻之次。彖象之序。其長言者。釋一卦之
全。彖之辭也。分言者。釋各爻之異。象之意也。補原辭之未盡。申卦
爻之本義。由人以明天道。由天以證人事。天人同達。顯密畢具。而
歸于克己復禮。誠正自脩。忠信自持。道以為行。德以為守。不因位
異。不以時違。而能不失于位。不悖于時。以順天行。以孚乾德。以立

人道。以明至教。斯所以為文言也。所以為明易教之文言也。 夫
子刪定六經。為立教也。故于易之文言。三致意焉。凡天地之度。日
月之紀。人物之數。莫不成于三。終于六。故文言三段。而一段六則。
以明其度也。法度者。象所生也。易者。法度之書。一字一句。莫不有

上經-3-經文講義-乾卦-講述-62

法度存焉。後人祇知其韻調鏗鏘。文章齊整。不知其為法度也。法
度成于自然。出于天性。非有所為也。故詩書多韻語。協音律。非為
之者。詩之所成。多出婦孺之口。樵牧之歌。自然聲調。不加雕鑿。意
厚辭柔。文美義永。非人所為。天之籟也。如六律五音。純本天籟。以
合五行也。故五。符六度也。故六。古人以樂為涵情養性之物。明道

成德之徵。故純本天然。不加人力。以其為天性流露。至道無為。而
易尤然。易之始于上古。為文化之初建。亦純天然之作。如河圖洛
書之象也。其數皆自然之數。其法度皆自然之度。故其為文。意長
聲宛。義充辭沛。足使人玩味無已。此其所以名為文言也。文者天

地之至文。華而暢。幽而玄。至美至善。且精且微。故謂之文言。天地
之物。自然相雜。而不亂也。讀者勿以文之為飾辭。而誤其義耳。
文言者。因于爻辭。而文字亦本于爻。爻原為交。古一字也。亦作效
字用。交字去其上則為爻。去其中則為文。而其義皆交錯也。一卦
六爻。故交字六畫。而其用于人。則四位。故爻文二字四畫。明其用

之旨也。卦以八變。故卦字八畫。爻以六成。故交字六畫。而筆畫之
縱橫。亦本于陰陽之交錯也。字出于象。而文生于爻。文言以明爻
辭。故三段而六節。前已言之矣。然或未盡明者。更申述之。自元者
起。至動而有悔也。為一段。自潛龍勿用下也。至乃見天則。為一段。

上經-3-經文講義-乾卦-講述-63

以下為一段。而每段皆兩節。凡論全卦。而釋彖辭。則不及用九之
義。其釋乾元用九。而申象辭。則不及全卦彖辭。以二者之義可通
也。明始知終明終知始。氣一貫也。理同歸也。其大義。首段詳人道。
中段詳天道。末段詳天人之合。三者互相發明。而末段之旨尤為
概括不遺。以其天人之道合明。理氣之途同極也。故自坤卦以下

文言。均僅用末段一例。不及前二段也。傳中所錄皆如之。人道既
晰。天道亦詳。雖不似釋乾之繁衍委曲。究其直達而包舉。足以探
原辭之蘊。溯卦爻之意矣。故獨詳于乾者。示其例也。而簡于他卦
者。重其文也。學者因詳證簡。由簡演詳。在乎深造而自得之。易之

為教固如是也。
夫易為書。古聖通天之學。而自堯舜後。則重在立教。以人道本天
道。人性受天命。果欲不違天道。而孚天數。必先不悖人性。而成人
道。故明人道。立人教。其本旨也。若在上古。人在道中。不待于教。唯
自通天。以全生適性。原始要終為務。固不必兢兢于文字也。是古

重象。而今重辭。辭者為教用也。求之于天者不足。求之于人者有
餘。因其不足則微之。因其有餘則顯之。故今易詳于人事。而略于
天數。為民智之不逮古也。此文王周公之志。而 夫子紹述之也。
 夫子慮文周之辭有未盡。學者有未達。乃為之文言以申之。為

上經-3-經文講義-乾卦-講述-64

之傳以輔之。其意實祖述堯舜憲章文武者也。其義則參合六經。
提引大學中庸者也。故其言無不為教言。而以聖人君子大人樹
其模範。立其表率。其文無異于大學中庸。詩書禮樂之文也。特詳
于人道。明于人事。而于上古聖人作卦之意。則寓于言文之中也。
故于乾之文言。歸結于天人之合。而以乾卦天象也。不得不先從

天。故于中及之。而言簡旨微。俟學者之自悟也。此乾之文言分段
演釋。而有詳略顯微之殊也。至坤以下。非關天道。故獨詳于人道。
明于人事。雖不敢遺古聖之意。刪氣數之辭。而其本旨。則在先人
後天。以人合天。仍重在人也。蓋人道所必重者。儒宗之定則也。人

事所必先者。時教之當然也。唯易首卦。即明偕時。此中庸時中之
義也。唯重偕時。必重人道。唯先時中。必先人事。以中者。人心之中
也。時者。人之時也。偕者。人所偕也。舍人固無中。無時。無所偕矣。故
乾有四德。而人之孚之也。則各異。以時異也。乾有六爻。而人之用
之也。則祇四位。以人異也。乾有全德。而人有所咎。有所悔。乾有大

生。而人有勿用。有無位。乾主大始。而人有慎始之戒。乾含至德。而
人先立德之箴。蓋乾有定。而人無定也。以無定合有定。不求之于
道。將何得哉。故乾之言天。至無為也。至圓也。至大至明也。而言人。
則必勤于所為。慎于位。宜于時。反己自脩。成德達道。方能孚之。否

上經-3-經文講義-乾卦-講述-65

則不免于咎矣。不免于悔矣。不成其用矣。不得稱其象矣。則所謂
人者。非離人道而能合天。必自人道立其本。乃能同天道以致其
成也。故文言于德業言行。三致意焉。而更要之以忠信。始之以學
問。行之以仁義。居之以禮信。而歸之于誠。故曰脩辭立其誠。又曰
閑邪存其誠。此誠字。徹始終。包言行即中庸至誠之義也。誠則成

矣。君子大人聖人。莫不由此誠成之。故言之諄諄也。
夫乾天下之至健者也。故稱剛健中正。于人唯性象之。于天唯神
象之。人之能合天。在有其性也。而其病則在情。情欲害性。使剛健
失其用。中正失其德。失用則無以全其性。失德則無以保其命。性

命不保。元亨奚見。故君子于此。不恃其剛健。而期有以全之。不驕
其中正。而求有以保之。此必先利貞。而後致其元亨。元亨天也。利
貞人也。人道未盡。無以孚天。故不能利貞者。不能有元亨之占也。
天道自無而化。故元亨利貞。因時成德。人道自為而成。故元亨利
貞。以因成果。天人之所異也。在乎性與情。故辭于利貞獨重。而文

言于性情著明其義焉。苟忘乎性情之正。則乖乎中和之德。失中
則本傾。失和則用敝。本用俱盡。生能全乎。故乾道變化。人則宜正
其性命。保合太和。以能利貞。乃能首出庶物。萬國咸寧。蓋其本固
而德弘。道全而用大。此人道之極。克同于天者也。而文言更申以

上經-3-經文講義-乾卦-講述-66

成德為行。見于日行。因時而行。履高不危。居安不佚。能進能退。可
上可下。以孚九二九五之大人。而稱九三之君子也。夫在九二九
五得時則吉。成功者王。此雖在德。其猶易也。殆至上九九三九四。
居位不正。處勢不當。若巢瓊枝。若踞冰巖。高則高矣。其危極矣。耀
則耀矣。其蔽立至。唯君子當之。可由乾惕以免于危。可因卑謙以

去其蔽。此二爻本有咎。因人事之善。而得無咎。故稱之君子。且加
之以若以或。言其不免者多矣。人疇能高不忘危。得不忘失哉。曰
若曰或者。正因其見道者之寡也。故文言于此。重在德業忠信。而
歸于誠。其言天道。則曰反復。曰自試。曰進無咎。無非明其地位之

艱。危害之甚。必自反求己。自卑以試。自明于進退之義。乃能離于
禍福之門。其旨至深矣。然此二爻。雖不易處。君子尚能免之。及乎
上九。則尤窮也。上之位極矣。九之時窮矣。既居絕地。復當孤時。獨
處無助。危立無援。其自知且昏。存心不敏。則安免于悔乎。故爻象
皆決之必悔也。而在文言。則以遇此爻之能安者。唯為聖人。蓋非

尋常君子所能持也。必如堯舜在位。不以天下私。文周被讒。不以
身名累。乃能處之泰然。履之坦然。此 夫子重言歎其唯聖人乎
也。蓋當此聖人不獨無悔。且足以開用九之上治。而啟天下之大
同也。以高位不足娛其心。囚辱不足餒其志。從而以天心為心。神

上經-3-經文講義-乾卦-講述-67

用為用。既不為時位所囿。復不為境遇所窮。悠然往來。夷然行止。
能以心易其境。志移其時。德並于天。道與之化。既能存亡進退。不
失其正。乃能安危治亂。獨行其中。此誠聖人所期。初非常人所望。
故能過此。則合乾元之道。用九之象。而孚群龍無首之吉。同天德
不為首之功。以成大同之治。而見天帝之則。此乾之至德。天之玄

德。聖人之純德也。至此草木且化。何況人乎。故唯堯舜文王克當
之。而 夫子克贊之。千古以還。知其義者蓋鮮矣。何況見其人乎。
此 夫子文言有詠歎神往之意也。
亞聖講述

夫子命將易經卦爻象辭各義。再為講述。以明易教。易。難言也。成
于文字之前。則所含義。超乎文字之上。自有文字。乃演之以附于
卦爻象下。而終未能盡象之意。故聖人一再釋之。凡一卦象之辭。
其傳最古者。曰元辭。如元亨利貞四字。基于乾一字而來也。其爻
辭亦然。不過此元辭。傳自先聖。而重演于文王周公。以周易為文

王所作。取舊卦象辭而刪訂之。與前之連山歸藏有同異。雖非盡
文周創作。而莫不經其編輯推衍。故名曰周易。以識所成也。元辭
之下。繫以釋文。則文周之志。而 夫子述之。亦出于文王也。雖經
 夫子刪訂。其所本則文周之遺著。雖多 夫子潤色。其詞義則

上經-3-經文講義-乾卦-講述-68

文周之成言。故雖為釋文。猶名經也。 夫子以釋文或略。恐學者
不達。更本其意。廣之為文言。以明其為釋文之詳言也。此則全成
于 夫子。應與經有別。故多錄之傳中。唯乾坤二卦較詳。後人以
附于經。非其例也。況所錄有遺失。有錯簡。其編次已亂。則其輯序。
應更為整理。故于文言應別為一卷。而列于繫傳之前。此在各家

已有分列者。不為無見也。故乾卦之辭獨多。非經之異。文言之異
也。即釋文例皆接于爻象元辭下。而乾卦獨總于後。亦未當也。以
釋文既為釋辭義。又名之經。則宜直列各爻下。與他卦一律。不宜
乾卦獨異也。故釋文與元辭應連接讀之。以期象意之通也。

乾卦爻象。已經 夫子講明。其未盡者辭義也。辭生于象。明辭亦
以明象。象有難言。故求之辭。辭義大明。則象不言自解。辭中字句。
即象之所見。象有畫而辭有字句。二者一也。故求象意。可于辭得
之。乾之為辭之始。即[乾三爻圖]之重也。然[乾三爻圖]亦名乾。以其在元卦。祇名天。
故于各卦所合。均讀[乾三爻圖]為天。如天風姤。天火同人。不曰乾巽。乾離。

而曰天者。則以其為元卦之名也。然元卦名天。重卦之乾仍象天。
而所異者。一屬先天。一屬後天。先天氣純類寡。故其名定。其象不
易。後天氣雜類眾。故其名無定。其象至多。以其變化也。乾之為象
不獨天也。而凡乾之名者。皆重[乾三爻圖]。為後天者也。果與[乾三爻圖]混。則名不

上經-3-經文講義-乾卦-講述-69

符矣。後天以其變化。所生者眾。所象者多。不得以先天之名名之。
又不得不定其名。故曰乾曰坤。如前之天地也。以乾可象天。亦可
象天外之物。坤可象地。亦可象地外之物。其名不滯于物。故易之
以名後天之[乾六爻圖][坤六爻圖]。因[乾六爻圖][坤六爻圖]已異于[乾三爻圖]與[坤三爻圖]矣。則乾坤亦異于天地。
如乾為龍。坤為馬可也。若謂天為龍。地為馬則不可。此名之必變。

而辭之所由立也。以有其辭。始顯其意。無乾坤之辭。安能明[乾六爻圖][坤六爻圖]
與[乾三爻圖][坤三爻圖]之同異乎。故辭者辨也。辨其象之異同也。而聖人立辭。則
又為示其教焉。蓋名以類物。義以明道。辭以達教。使千古之後。得
知千古之前。直探其精微。索其究竟者。皆賴乎辭。故辭為教立。而

明辭即以明教也。夫乾之辭。為以示[乾六爻圖]卦之意。指其象數。別其性
情。而教人有所用也。有所取法也。中庸所謂率性為道。脩道為教。
即此義也。因乾之象包乎道。通于性。為天道。為人道。為天下大本。
為天下達德。故辭以顯之。以示于後人。而後易教以成。此聖人立
辭之深心。而 夫子釋辭之微意也。乾元亨利貞。此五字者。全易

之辭之所始也。亦易教之所始也。辭精義弘。字簡旨遠。誠哉聖人
之作也。故學者必先百千環誦之也。
夫乾卦之象物既眾。則辭之所指。亦必廣博。以孚其象。故有關于
道德者。有關于事理者。有關于性命者。有關于性情者。既為天下

上經-3-經文講義-乾卦-講述-70

大本達德所存。則其含義亦如之。故辭不得不詳。不得不精。既通
天道。亦備人事。而教為人立。故尤先人道。以人合天。以情歸性。以
德成道。此儒宗唯一之旨。亦易教不二之義。而首揭之于乾。則乾
之辭。實一章教義也。不徒為明象用也。蓋象有定。而用無窮。天有
常。而人難一。道為至中。而德有不及。性為至靜。而情有多變。以求

其一。求其常。求其中。求其合于象。則必本象以善其事。因象以勉
其言行。立其功德。然後可躋人于天。同德于道。易情成性。以履乾
行乾。而孚于全乾。然後毋負于聖人垂象立教之心。而後無逆于
上天大生之仁。有始之功。授性與命之道也。故天道其則也。人道

其所則也。象其法也。辭其所示法也。以人為天地中和之氣所生。
故能成其中和。故能復于天地。此原始在要終也。原始莫先乎乾。
要終莫大于師乾之道。故乾之辭無不本于天。而及于人。無不志
于人。以同于天。本乎天者親上。本乎地者親下。人生自天。則全而
歸之。理之至也。道之順也。此聖人立辭之所由。立教之所本也。故

有乾象而有辭。有辭而有教。教也者。包乎一切。包一切。則吉凶悔
吝無不備也。一切道德無不全也。一切事務無不具也。故首揭于
乾辭。而因其象以寓其意焉。乾之象六爻純陽也。無雜也。至一也。
有始有終也。有生有成也。故有原始要終之義。盡人合天之道也。

上經-3-經文講義-乾卦-講述-71

以首五字足見之也。德不外四行。天不外四時。地不外四方。道雖
至大。不外四德。此在天為元亨利貞。在人為仁義禮信。或曰智焉。
信即智也。此四者性之德也。內曰仁。外曰智。中庸言之也仁。仁也。
禮義信。亦仁也。人所固有也。四德具而人道全。人道全則天道同
歸。此天人之合。合于四德。而所謂原始要終。授性成道者。皆由四

德致之也。故易教盡于此五字也。由天及人。則自乾推至貞。由人
同天。則自貞推至乾。此天人先後之別。本末之義也。學者其深思
之。
乾卦彖辭者。說一卦之意。而舉其要也。象辭者別一爻之意。而繹

其旨也。故有彖象之殊。而象亦繼彖申述者也。蓋彖成于先。象成
于後。古時人事簡略。情欲清淡。心無雜思。志無歧念。所為決疑者。
求其大端足矣。心既清靜。神智靈明。得一則逆知其餘。舉綱則旁
盡其目。故易辭唯彖。彖端也。啟其端。則可詳其緒。故曰端詳。以由
端。而詳其他。如揭綱領而索其類。無不盡也。故僅有彖辭。而全卦

之義。皆從此辭演繹而得。即端詳之謂也。後人以事日繁雜。志欲
紛紜。心念既多。靈明為減。所疑者日眾。所問者日煩。所卜者不能
盡解。所繹者不克盡合。于是神意不復默通。天數必求明示。而後
聖人因其原辭。補其不足。推其餘義。定其分別。故象辭繼出。而指

上經-3-經文講義-乾卦-講述-72

事更明。為文乃詳。為義乃密。蓋較彖已繁瑣。正如綱與目矣。然其
辭非人能為。不過顯其未顯。盡其未盡。非外于象意而為之。非背
于彖辭而為之。彖象猶一義也。文辭之詳略。意旨之顯微。卦爻之
總別而已。其他無異也。象成于後。亦應時之為教也。人有聰昏。心
有靜亂。事有艱易。道有潛明。則學者有宜于詳。有宜于簡。因其所

見。各得其意。則聖人立教之志也。故彖辭在前。象辭在後。彖論大
義。象晰細理。會歸從同。致用各別。非重也。非異也。苟精研之。皆至
教矣。
乾卦彖辭。元亨利貞四字。其釋文則申述乾卦大用。及人之所合

乎彖辭者。蓋由天以及人。由體以推用。非詳述之不能盡其意。而
釋文雖詳。仍不離元亨利貞四字。雖所述重人事。仍歸于四德之
成。故其意仍一也。以乾之象。得此四字。而名乾之德。天之行。則此
四字。天道之全。乾象之圓。統御一切。無內外。無始終。其用莫不兼。
故此四德。天下之至德也。聖人之至行也。不獨為天之行。乾之德

已也。蓋天下一切生于天。成于乾。則一切皆得天之行。乾之德。而
人尤著焉。天者神也。神不以形。乾者象也。象不以名。故欲徵之。必
存乎人。此釋文明四德而必歸諸人也。天之所以與人者。性命也。
人之所以合天者。亦性命也。乾之四德。在人性中。則仁義禮信。非

上經-3-經文講義-乾卦-講述-73

有殊也。依人所行。故易其名。此四德在天為自然。在人為脩成。非
人異天也。以人有情也。人情之乖。則戾于天。故在正性命。保太和。
正者中也。和者和也。不外中和之德耳。此全部之義。見于中庸首
章。而全卦之辭。盡于中庸首章各節。蓋聖人立教之意。亦即歷聖
傳薪之旨。 夫子所憲章者此。祖述者亦此。此中庸繼易而作也。

 夫子之志也。果就釋文之言。各傳之文。一一按之。則知 夫子
之意矣。 夫子立教。先在六經。訂經首從易辭。以溯上古之教。明
先聖之傳。不得不始于易也。故乾彖辭雖簡。而釋文言則甚詳。為
教不得不詳。為教于天下後世。尤不得不詳。其文反復申明。深切

昭著。雖本文周之意。卻多天與之功。此其為儒家第一經。孔門第
一藝。其辭之謹嚴精審。又餘事也。
且彖之釋文。首揭大哉乾元一語。明乾元之為天下大本。凡天之
行。皆乾元之德。萬物之生。皆乾元之功。而始終變化。莫非乾元之
所流行。則乾元之大。無與比矣。夫乾象天。而乾元又在天之上。故

述其大也。曰萬物資始乃統天。曰雲行雨施。品物流形。大明終始。
六位時成。時乘六龍以御天。皆所以明乾元之象。示乾元之行者
也。一曰統天。一曰御天。則可見乾元之出于天上也。萬物資始。天
亦與焉。天之所先。厥唯乾元。此義直承後用九辭也。在彖辭雖元

上經-3-經文講義-乾卦-講述-74

亨在乾下。而非以乾元稱也。至用九之象辭釋文。乃申明乾元二
字。而彖則首揭之。以明乾之有元也。天之有先。故天曰後天。乾之
有元。故乾曰重乾。乾元者。乾之精也。陽之本也。天之神也。故在天
之上。而能統天御天也。外乾之位。而成無首上治也。故乾卦爻。物
也。唯乾元為神。乾之變化生始。德也。唯乾元為主。乾元不獨神于

乾。且神于天下。不獨主于乾。且主于一切。故用九不必乾位。而自
見其德也。而彖辭雖未詳。于後用九則著其義。蓋用九非爻辭。乃
卦辭。非象義。乃彖義。二者一始一終。雖分列前後。而其義一貫也。
觀 夫子文言之例。則可知也。蓋用九在六爻外。自非爻辭。為全

卦神用。自當屬彖辭也。在彖辭首曰乾元亨利貞。義非盡也。及六
爻畢。繼以用九。見群龍無首吉。其意始足。蓋易之例。有始有終。始
則居前。終則履後。而其既終。仍返于始。始終未間斷也。六爻圓象
也。上爻之下。即初爻也。唯理如是。其辭亦然。所終者即始也。故彖
辭二語。一氣也。一理也。文言釋其始。則略終。釋其終。則略始。非略

也。以原一貫。無庸分釋也。故釋彖則首揭此二字。明其所大始也。
無始之始。無生之生。故名曰元。老氏所謂帝之先也。以其在天先
而為至神。故為天下本。為萬物母。以其理言。則名曰道。以其氣言。
則名曰元。有元乃有道。有元以統天。乃有道以御物。有元以主生

上經-3-經文講義-乾卦-講述-75

始。乃有道以行變化。故下曰乾道變化。與上之乾元。二而一也。
原辭所以先揭乾元。而後及道者。以氣先于理也。生先于化也。無
形曰元。賅形曰道。道有物。而元無物。道主位。元主時。道主外。元主
內。二者一也。而言之為二耳。乾固天下之所始也。而有所自始。而
不外乾以主一切始。故雖在乾先。仍由乾以行。雖由乾行。仍不限

于乾。當乾未成。已有此元。及乾已終。猶有此元。故于六爻之盡。而
仍見其用也。後人不明元之為元。以為用九之象。當附上六之爻。
誤也。要知釋文首揭之者。正恐人之誤認為爻象也。不獨非上爻
之象。且非乾卦獨有之象。故釋文首揭其元。述其統天御天之功。

次始及乾道。述其變化之用。其先後大有深意也。故原辭元亨利
貞。著乾之德也。釋文大哉乾元者。著元之德也。因元之德。乃成乾
之德。元固名乾元。而乾不得皆名元也。故乾有元。即易之有太極。
太極附易。而易不得名太極也。以既生則名所因者。既化則名所
化者。以母加子。可也。以子名母。不可也。故乾元在乾之上。處乾之

中。通乾終始。乾之所成。賴此元也。乾以成一切。亦此元也。故其德
亦初名元。元者始也。文言曰。乾元者始而亨者也。此語明原辭所
出。雖屬乾之元。非乾元。而仍是此元也。以有乾元。乃有乾。乃有乾
之元。皆一氣所生也。故釋文首揭乾元。謂為乾先之元可。謂為乾

上經-3-經文講義-乾卦-疏述-76

後之元亦可。上古文字尚簡。一言兼數義。一字通數解。苟可直詮
者。可旁通者。可沿引者。可比類者。及可反證者。可推繹者。可因緣
而得者。皆通用也。不可泥也。故一字有數義兼見。如乾九三之厲
字。危也。勉也。害之也。成之也。慎也。嚴也。敬也。畏也。均包含之。視所
宜而取義耳。乾之象亦然。因辭得義。必通釋之。苟不能通。遂失其

用。故一言也而數用。一字也而數義。初非聖人故為之。乃象所應
也。人各異位。時各異宜。變化靡常。消息未定。則不得執于一辭。故
必求其適。此所謂時中也。能明斯理。始明辭之真意。
宗主附注

卦象以爻成。爻有六。因三才而分部。兩儀而別位。已見 夫子
及孟子商子所講。其中尚有深義者。則後天之內。凡物皆以六
成體。六為全體之數。非至六。其體不全也。如一立方體物。無論
大小。必為六面。此定例也。蓋後天主形。圓在方中。天圓地方。而
天遠地近。天虛地實。故求天必徵于地。求圓必徵于方。方者成

形者也。由方以求圓。則數易明。義易定。故象後天之物。必以立
方為度。一立方。而得六面。正如一天地。而有六合也。此天下自
然之數。毫不假借。不得而增。不得而減。故定率以六。而卦亦六
爻也。然爻六。而為陰陽者各三。以類別也。非陰陽之合。不能成

上經-3-經文講義-乾卦-疏述-77

形。非分陰陽。不能定名。則以地面之上。所得見者。恰六之半耳。
如置立方體。而目視之。則所見三面。所不見者亦三面。故三者
為陽。三者為陰。陰陽自分。不待區判。蓋天地六合。所知者三。日
夜六分。所明者三。皆自然也。以配偶言。則一陰一陽。自為其合。
以總計言。則三陰三陽。共為其類。皆以六而分為二。故六爻分

三才。而又各有其陰陽。卦總六位。而又區別為上下內外。以在
陽可見。陰不可見也。在上可見。下不可見也。在外可見。內不可
見也。形顯而神隱。器著而道晦。後天者一一可數。而先天則不
可知。雖同生同體同名。其不同也如此。故同一卦。而有異爻。同

一爻而有異位。同一位而有異時。其同也。總計也。異也。分析也。
爻六而異其用。卦一而異其德。因其異而後有善惡。有吉凶。有
順逆。有升降往復。有消息盈虛。皆數之所變也。故六體仍以六
變。體者本也。變者用也。卦六爻而變六子。乾六龍而變六宮。一
體六面。而用則三十六數。一乾六位。而天則三十六度。六六三

十六。此變之定序。數之定額。天之度與地之度。皆三十六為一
度。故曰乘六龍以御天。乘六者。六自乘也。乾本象天。然非天之
全。必乘六而後得其全數。以後天之主形也。必因其體。以求其
用。六爻變而三十六。此數之自然。凡卦皆如是。乾指其全。故曰

上經-3-經文講義-乾卦-疏述-78

乘六。明示其求數之法也。蓋各卦皆以六位成象。而莫不含有
乘六之數也。
易卦成象。莫不依天地之至數。以其成形所具之數。亦曰原數。
蓋此數可通一切事務也。無論天地日月。人物歲時。均以此數
推演變化。其最著者。則天干地支。甲子之數也。故卦六爻而八

變。六六三十六。八八六十四。皆依其體乘之得用。天地之數五
十五。而乾坤之策三百六十。天得其二。地得其一。如重之。則天
得九。地得六。以在地面所見天者。為三之二也。卦全體六爻。而
其為人用祇四位。以人在地面也。人處天地之中。得天地之半。

所用者。亦天地之半。如以六合言。所能見者至者。四方耳。若天
之上。地之下。人所不見不至也。此數之定則。而卦位即如是例。
以天包地之全。地居天之下。人處其間。實不及半。而以半言者。
依上智所度也。故四爻為人大用。亦易本位。而在乾卦尤明。乾
之為用。即原數之九。而爻則六。六九乘為五十四。而其用則三

十六。以乾包坤則五十四。正等于天地合數五十五少一。以一
為不變之數。元數也。凡言用皆去之。故大衍五十。祇用四十九。
以一在後天隱而不顯也。如世間所用之博具。骰子與牙牌之
數。若合計之。必自二始。如兩顆骰之至少數。及牙牌之地。皆為

上經-3-經文講義-乾卦-疏述-79

二而非一。若求一。則先天之數。即元數。以天地之數。必以十及
十二為額。十者。五之一陰一陽也。十二者。六之一陰一陽也。天
數五。故天干十。地數六。故地支十二。後天主形。天在地中。故用
本地而取十二。故年十二月。日十二時。氣數之計。亦十二也。如
骰之數。必以兩顆計。則其最初數為二。而非一也。若有一。則非

十即十一。非元數之一。以在後天不得獨生成。必有陰陽之合。
故必自二始。此後天之數去一之由來。而天地之數與乾之本
數。為五十四也。夫乾六爻三十六。而人得其四爻。凡二十四。亦
十二之倍也。故一日又可分為念四時。一年又可別為念四節。

此人之所行于天道者。固不能越此數也。乾之全三十六。為乾
之所自至。人在乾爻。則止于二十四。其位時皆祇四爻也。故乾
之氣譬之龍。六龍自乘以御天。而人之占得乾。則在四德以合
于天。四德即此四數也。五行雖五。其見于外則四。以其顯用藏
智。正如數隱一。藏隱非無也。乃不以明用耳。天道固貴藏隱。人

道乃先利貞。此象數自然。理氣自至。不得或悖者也。故易首著
之。以立教焉。
乾卦爻辭極精美。而所含義極弘深。以其爻象如是也。乾本至
健。處至高。履至寬。為天之象。故萬物無不在其下。而能生萬物。

上經-3-經文講義-乾卦-疏述-80

覆萬物。以為一切始。則其德用之大。無可比擬。而人如何能孚
其行。如何克全其德用。成其始終。則非易言也可知。故聖人于
其辭諄諄致意焉。其在初九。潛龍之象。弗用之時。猶易為也。九
二龍見于田。德施當溥。大人之利。得時之宜。亦易知也。唯至九
三九四。正在人爻。處卦之中。上下之交。內外之際。位隆時盛。處

高履危。其于人事。最為難合。蓋當天行之健。值天德之隆。逢天
道之將變。遇天命之不常。苟有乖違。災害必至。如處高峰。易為
墜覆。履珍木。易遭嫉妒。則欲長保其安。無忘其進。必有其道。以
勵其行。此九三以君子乾惕。而獲無咎。九四以躍于淵。亦能無

咎也。夫九三處位中而不中。上遠于天。下離于田。重剛失正。危
而不安。故必終日乾乾夕惕若厲。而後免咎。終日至夕。不稍懈
也。朝乾夕惕。不忘戒也。以乾行乾象之義也。因乾而惕。心之意
也。唯慎則誠。唯懼則敬。敬以直外。誠以肅氣。持之不惑。以勤自
勵。以厲多危。以勵則夷。以惕心憂。以戒心易。以乾乃健。以健必

乾。二者之義。或正或偏。由此則道。由彼則害。同見于象。辭意俱
備。故命曰若。疑其勿屆。此言一爻之中。有此危辭。乃有警辭。有
此慎懼。乃有敬戒。故乾為健。又為敬慎。二義不悖也。惕為懼。又
為平易。二者俱見也。厲為危。又為奮勵。二者同具也。以其自慎。

上經-3-經文講義-乾卦-疏述-81

乃克自成。以其知危。乃免于危。以其能乾。乃孚于乾。猶恐未省。
為之疑辭。以明時位之艱險。人事之不易也。故獨稱君子。此爻
之義。與大學誠意章。中庸首章全同。蓋人道之始。儒教之本也。
九四亦然。九四之或。猶九三之若。疑之也。躍者求進。而反在淵。
淵者在下。而能成其進。亦含二義。或正或反。須驗其行。以其位

失中。而時不宜。內外交迫。上下不孚。而近于貴幸。受眾之擁護。
處疑似之地。為曲折之途。故直道或反被讒。毅行或逢仇擊。必
自處以柔。自行以謙。以下而上。以退而進。以求免咎。乃能無咎。
此所以謂進退無常。得先無恆。當天之變。居道之革。欲順以應

之。遜以迎之。曲以為直。小以為大。不畏則害。不退則敗。不自反
則蔽。不自知則昧。此行之匪易。而以或辭明其義也。乾卦人道。
即在此二爻之辭。而聖人立教。亦在此辭之義。其字簡旨弘。文
約意遠。非僅因文釋義。因字詁訓者所得通也。蓋當乾是爻有
諸象。合之人事。必見諸德用。辭剴切而旨殷勤。非故為之也。易

者示人以變易之書。故以變為主。一字數義。從其變也。能明其
變。乃得其常。能成其人。乃孚于天。能著其行。乃合于象。此二爻
之辭。諄諄于人事。而往復出之以規誡。委曲致之以法度也。可
忽乎哉。

上經-3-經文講義-乾卦-疏述-82

夫易為古聖人之創作。道書第一部也。暨經堯舜禹湯。傳至文
王周公。辭句始備。意義更昭。 夫子紹述之。刪訂之。而後為六
經之一。乃成儒家最古之書。故欲明儒道之異同。與五帝三王
之遞嬗。必自易求之。易本言道之作。而道賅內外。由一及眾。由
眾歸一。純以宇宙為模範。以天地始終為意象。故卦始于乾。明

天地人物所自出也。而乾卦實道體之象。老氏所謂名之曰道。
即乾元也。其謂抱一得一者。即指乾元之真也。乾元一化而為
天地萬物。宇宙始終。則其為天下大本可知。故乾之象。至真至
一。常清常靜。道之本體。即人成道之象也。道書千言萬語。指示

人之歸宿處。道之存在處。巧譬妙喻。如抽繭。如剝棗者。莫不自
乾辭推衍來也。蓋道家重圖象。而圖象始于卦。道家先天道。而
天道見于乾。舉凡為道言者。未有精于乾卦象辭也。乾六爻純
陽。一氣至精。一德不雜。所謂取坎填離。調陰入陽。所成者。即此
象也。乾辭明始生。明性命。四德俱備。歸于乾元。所謂清靜無為。

觀竅觀妙。至德凝道。誠一虛靈者。即此義也。故乾卦象辭非易
言也。凡天下言道。言功。言德。精微至極者。舉不能越之。惜乎後
人口誦而心無所明。目睹而志無所悟。更旁求歧路。別尋奧幻。
以為有得于道。豈非舍本而務末。釋近而企遠哉。請將乾卦象

上經-3-經文講義-乾卦-疏述-83

辭之發揚至道者。為繹之。以備學者玩味焉。
乾卦象辭曰。乾道變化。各正性命。保合太和。乃利貞。首出庶物。
萬國咸寧一節。明指道之體用。承上乾之象龍。興雲雨。成品形
而來。以見人生本于天。因天之氣以成形。因天之生以有生。因
天之精以有情。因天之神以有性。而天所以與人者。有二類。一

則隨化之身。即形也。情也。一則不變之真。即氣之元也。性也。故
人有生。必能全其生。以孚天之生。有化。必能順其化。以同天之
化。此道也。非可違而行也。故當其有生也。必體察其所以生。有
情以為識。有形以為動。皆不須臾息。隨時變化者也。然非主也。

非生之主也。必知天之長生。不隨化而失者。有其元氣以守其
中也。人之所以主此身者。有其性以守其命。性命與天道一也。
果明生之有性。則知變化之中。有不化者存。則知既生之身。有
無生者存。無生乃長生。故人之生真同天之生。天之生化萬物。
自然而然。人之同天自然。則賴有其功用。以人非純天也。乃得

天地各半者也。不去其一。不能存其一。不有所操持。不能保其
中主。不有所慎戒。不能正其性命。故因天之變化。而必各正其
性命。因情之欲。形之動。而必求于清靜。以保合太和。此為人道
之始。即中庸首章所謂也。人之性本至中。不失其中。乃為和。七

上經-3-經文講義-乾卦-疏述-84

情未發。中之象也。性之見也。發而不過。則和之義也。情之正也。
必有正性命之功。有保太和之用。而後孚天之行。同乾之德。雖
日變不失其主。日化不忘其生。則人能反于自來。歸于乾元。所
謂上天之載。所謂順帝之則。所謂在帝左右。皆明原始要終之
義。而乾辭之旨也。唯知有生。乃必善其生。唯知有性。乃必正其

性。唯知有變化。乃必順變化。而不失其中和。唯知有道德。乃必
遵道德。而全保其終始。故以乾之變化。而責人之正性命。保合
太和也。因乾道之變化。天之常也。人則以非天之全。不能有常。
必返而求之性命。性命。天所同也。故必慎而保合太和。太和。天

之用也。有所求。有所慎。而後有所成。此道功之必本于脩持也。
故以利貞為先。利貞者。脩持之事也。性情之功也。所謂清靜者。
致中和者。誠明者。存養省察者。以及于至德凝道。明心見性者。
皆利貞之事也。皆人道之本。所以同天之行。孚乾之道也。此聖
人以道教人。開宗明義之語也。

乾卦六爻。均為[陽爻圖]。若易之。則一[特殊圖]耳。太極之原也。明示天象透
明而渾圓。于人即性光之象。性有體而難顯。唯光見之。故天之
體氣盎然。遠望蒼蒼如有色。近之則不見。以其為透明體無色
也。所見之色。所照物也。如鏡如水。照物見形。以本無形也。乾象

上經-3-經文講義-乾卦-疏述-85

亦然。既屬純陽。絕無陰滓。故曰純粹精也。乃精純之氣也。于物
唯龍象之。故六爻曰六龍。然其體明淨。則照物成影。其氣光和。
則觸物成生。以不變而為變化之主。如人之性。本無物也。而應
物成情。本無欲也。而因欲成識。以其無念。乃接萬念。以其不變。
乃主變化。故體用不同也。蓋在後天。陽必接于陰。而後生成。乾

以純陽。必接于坤。其所變化。皆見于坤。人性純一。必合于情。其
所變化。皆見于情。性情雖同出。而體用已大異。則由于變化使
然。後天之乾。非先天之乾。其有變化。理宜自然。不可免也。人性
亦然。性果未生。無所謂情。乃其已生。乃不免為情累。則理氣變

化所至也。故明乾之變化。則知性之變化。明乾之有常。則當使
性命復歸于正。以保合太和。此利貞之教。為正性命立也。夫利
貞者。因性之本清靜。而求其永清靜也。清靜乃見其性情。不清
靜則如處濁流。不自見其身。立煙霧。不自見其體。日隨變化。昏
昧老死。不自知其何來何去。則將何以全生哉。此言脩道。必自

清靜始。而成行必自利貞始也。夫利貞者。言就己之性情。而辨
其是正是邪。是和是否。而自守其中也。中者天下之大本。曰時
中。以宜于時也。乾之行也。首在孚時。一曰與時偕行。一曰與時
偕極。一曰時舍也。一曰欲及時也。皆主于時。皆重在時之宜。宜

上經-3-經文講義-乾卦-疏述-86

者義也。義者利也。以時宜為利。則天下無不利矣。故求情之正
者。必先利焉。乾之大生。有所養也。乾之大始。有所本也。貞者養
其氣也。本其德也。乾之為道。無不先有所積。故曰有備無患。唯
其有備。故能與天地合德。與日月合明。與四時合其序。與鬼神
合其吉凶。先天而天弗違。後天而奉天時。此皆貞之道也。貞之

德也。以貞能養蓄其氣。含涵其用。先固其本也。故求太和之保
者。必以貞焉。貞為天下大順之本。言無事不辦也。故凡自脩必
先利貞。利以盡外。貞以盡內。利以正性命。貞以保太和。因乾之
變化。而求乎利貞之道。乃能順天承乾。而原始要終。此利貞為

人道之本始。亦易教之本始也。
夫脩道成誠。非為成己也。為人己同成耳。蓋性之德用。固無人
己分也。人性皆受諸天。天無私覆。無私生。性無私善。一成皆成。
故成己必成人成物。成己仁也。仁之德必見于外。成物智也。智
之德必衷諸內。二者一也。有其內必見其外。有其外必存于內。

故明德止善一事也。因其自脩而止善。因其成性而明德。此同
道也。故人道始于利貞。終于元亨。元亨利貞。一道也。一德也。推
利以為亨。本貞以為元。初無差別也。內以成道。外以明德。明德
及于天下。天下治平。明之至也。元亨之盛。原出利貞之功。而利

上經-3-經文講義-乾卦-疏述-87

貞之精。乃成元亨之用。斯乾道之全也。有利貞以保太和。正性
命。乃有元亨以出庶物。致咸寧也。由天言之。元亨利貞。天之道
也。由人言之。利貞元亨。人之道也。此天人之合于四德也。而性
命之正。太和之保。即止至善也。致中和也。而首出庶物。萬國咸
寧。即明德之明。位育之成也。一章之義。即大學中庸之言也。夫

天道自然。以乾元之大。為萬物資始。以六龍之行。為形物之生。
故天道自成其用。自見其功。以有乾元以統御之。有乾道以變
化之。天下同生。萬物同化。不為而成。不言而明。而人道則有待
于為。有需于言。以其所生。出于天之變化。所成當于乾之品流

也。因動而生。則求不動。方見其無生之生。因化而成。則求不化。
方達乎不化之化。此必反而求之于性命之正。太和之保合。而
有其利貞之德。方可以竟其首出之用。成其咸寧之功。而見其
元亨之道也。然人非違天以行者也。其克己而後及物。先人而
後同天者。正猶天之先天。而後及一切也。天下未有無本而生

者。立本在己。成用在天。由天與人者始也。由人返天者終也。始
終仍一道也。故言既成。則天人無所殊。當其初也。則必先盡其
為人者。而後可語于天也。不然。隨化之身。易動之情。幾何不墮
落。與草木同腐哉。此聖人之所以諄諄為教也。豈徒為卦象詮

上經-3-經文講義-乾卦-疏述-87-1

釋也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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易經證釋第三冊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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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後修改日期 2008/11/6