易經證釋 上經第四冊 上經-4-經文講義-坤卦-總釋象例-1 坤卦坤下坤上 宣聖講義 坤卦卦象亦同乾。以六爻成象。而爻則異。乾為[陽爻圖]。明數之奇。坤為[陰爻圖]。 明數之偶。數始于一。成于二。坤爻[陰爻圖]。即二也。二者兩一。[陰爻圖]者兩[陽爻圖]。明 所出也。坤出于乾。而為乾之變。故[陰爻圖]生于[陽爻圖]。而為[陽爻圖]之變。以[陽爻圖]變則 成[陰爻圖]也。一變為二。[陽爻圖]變為[陰爻圖]。此其本體之變。非人為也。蓋[陽爻圖]者奇。兩 [陽爻圖]則成偶。既為兩[陽爻圖]。自成[陰爻圖]。而體變矣。故坤爻[陰爻圖]者。實乾爻[陽爻圖]之所 變也。何以有變。則由其氣之行。而數之極也。乾為數始。為氣先始必 有終。先必有後。而極則必變矣。奇變必偶。[陽爻圖]變必[陰爻圖]。此不易之序也。 上經-4-經文講義-坤卦-總釋象例-2 何所本乎。曰本于河圖生成之數。與天地交往之象。天以一居北。地 以二居南。南北相望。非相接也。以其交往而後接耳。故水火不相射。 而互成其用。南北不相連。而互倚其方。有一無一。不成其象。有此失 彼。不見其功。水火相成。南北相對。天地相配。乾坤相倚。恰成其序。以 立茲宇宙。而與支拄上下四方者也。蓋如為室。有上棟。必有下基。有 前門。必有後牖。否則不成其用也。故乾坤以相對成象。而卦爻以相 配成用。數為之也。氣為之也。如一日然。日中與夜半。各居其一。而成 一日。非連接也。因極乃變耳。日中如乾。夜半如坤。日中至夜半。陽已 極而成陰。夜半至日中。陰已極而成陽。此自然之數也。故辰為子午。 歲為冬夏。皆相對以成象。因變以得名。坤之由乾變。亦如是也。河圖 之數。天一生水。陽生陰也。地二生火。陰生陽也。此極而後變。變而後 生。非謂一時連接之事也。以其間。氣行有度。數成有故。如由一至二。 非一生二。乃一加一變二也。故坤爻[陰爻圖]。乃乾爻之極則變。變則相反。 或謂之負。言正反面。恰當其對也。故子與午。冬與夏。皆如水與火。南 與北。處相反之地。成相對之位也。夫反與對一也。而有異。反言其變。 對言其功。反者相違。對者相合。以氣之一去不返曰反。終而復始曰 對。如怨仇反也。婚媾對也。故坤與乾。非反也對也。以乾極變坤。坤極 復乾。往來終始。無有息時。相對相成。如河圖之火水也。蓋天地造化 上經-4-經文講義-坤卦-總釋象例-3 妙用。二氣環行。萬物並育。所自來也。此坤之為象。出乎乾而成乎乾 也。 坤卦全象。六爻皆[陰爻圖]。明其為純陰也。正與乾之純陽相對。而陰極則 成陽後天之象。必合陰陽而後生成六爻三極。亦自有陽數在。與乾 之有陰位亦同。坤之為用在陽。以體陰者必用陽。明後天功用。不同 先天。而見坤之大用。雖與乾對。實與乾相成。乾無坤。無以見其功。坤 無乾。無以成其用。故坤純陰不獨含陽。且為純陽之應。亦即純乾之 所契接交合。而為生化終始之德所見也。夫坤爻[陰爻圖]。其反面即乾爻 [陽爻圖]。一正一反。即一體一用。以後天之生化必變而後見也。故全卦之 用。皆乾之用。而全卦之象。皆乾之應也。以卦爻言。六爻三極。三才之 位備矣。內外兩卦。兩儀之象全矣。通乎左右。四時之義具矣。括于始 終。六段之位明矣。故全卦之象數亦如乾。而氣之升降。行之本末。主 賓之次。先後之名。世應之級。來往之道。一一與乾相對。各有所宜也。 有所便也。本天者親上。本地者親下。以陰者樂升。以陽者樂降。此氣 之自至。數之自成也。故坤卦大用在六。而其本位在六二也。坤本地 也。河圖地數終于六。猶天數之終于九。乾用九。坤用六。乾爻名九。坤 爻名六也。河圖先天之數。地始于二。而洛書之數。二八易位。以五行 生成言之。二為生始。而屬少陰。以後天之次序言之。二為其次。而居 上經-4-經文講義-坤卦-總釋象例-4 十左。故在卦言。以內卦之中。為全卦之主。即六二是也。六二者。地之 中央。九五者。天之主位。恰相對也。六二皆陰數。一為先天始。一為後 天終。而五生數之中也。五成數之始也。生者次于天。明天之主生也。 成者先于天。明地之主成也。故坤主六二。而乾主九五也。且數之陽 者。求其較。以截長也。數之陰者。取其和。以補短也。乾九五之較為四。 四者八卦之半。四時之全。明水火木金之氣具也。坤六二之和為八。 八者八宮之全。四方之倍。明陰陽太少之數齊也。故坤主六二。為地 之中位。如乾主九五。為天之中樞也。陽以上下。故數先下上。陰以內 外。故位先外內。一卦六爻。自後天之氣分配之。則左為一三五七九。 至五位止。五即九五。右為四二十八六。至二位止。二即六二。此氣行 之自然相合也。故九五為陽之極。即天之中。六二為陰之終。即地之 主。凡卦皆如是。此後天二氣升降之跡。終始之途。相循環也。其理因 氣行六虛。周流不息。陽左上。陰右下。陽極陰生。陰極陽息。初為地下。 陰至極也。陽初生焉。故一自初起。上為天上。陽至亢也。陰始生焉。故 四自上起。此後天定序也。若從先天數。則皆從下上。而陰以二始。二 四六八十極于上。陽始于初。陰底于上。陰陽相次而行。成天一地二 之序。未相交也。故其數不對。而其行相連。此先天之序。初未變化者 也。然陽終于五。陰始于二。亦當九五六二之位也。不知後天數序者。 上經-4-經文講義-坤卦-總釋象例-5 恆依此推算。以其不相對而同行。失陰陽順逆之理。使變化之數不 明。升降之道失序。則循環之理不顯。而消長之機不知。實徒得其一 也。以後天卦論。當本後天數序。變化生成。皆自此出。可忽乎哉。故凡 六爻之卦。皆以九五為陽位主。六二為陰位主。九五在天。六二在地。 相望相應。以主上下。而權生化。此所謂卦之本位也。不可不知。 坤卦六爻。而名爻為六。與乾之九。固由陰陽兩數之終。其間尚有微 義也。蓋陽者進而陰常退。陽者加而陰易減。在後天以一陰一陽為 道。不得多或少也。故人道必劑之于平。又陽道饒而陰易乏。陽道積 而陰不生。陰陽恆不得平。則生化之力必為之薄。人道欲劑平之。必 先推陽以俯就陰。而又不得悖自然之數。故于其原數之多者少之。 少者多之。彊者弱之。弱者彊之。而仍不失其真。斯亦人道本天道而 後定之者。如乾之九。數大矣。實則六[陽爻圖]。此削其實。而予其名。坤之六。 數小矣。實則六[陰爻圖]。共十二。一倍于乾。此加其實。而減其名。又陽數以 奇以積。其九者。生于三。三乘三為九。此實小而積大也。陰數以偶以 和。其六者三加三也。即兩個三。是實與得數同類也。以陰偶陽奇。陽 虛陰實。虛則取積。實則取和。一實一虛。乃合乎道。故坤用六。而爻[陰爻圖] 名六。乾用九。而爻[陽爻圖]名九。少者多之。小者大之。調盈劑虛。乃合于數。 此命名微義。而恰符天地始終之序。周天全部之度也。蓋天包乎地。 上經-4-經文講義-坤卦-總釋象例-6 地藏天中。乾倍于坤。坤在乾內。乾得其三。坤得其二。陽居其外。陰居 其中。于是九六之數相和。五十之用乃見。九六和十五。即土數也。土 居中央。地之類也。天虛地實。地廓土厚。故天道見于地。地道寄于土。 一奇一偶。而備數之大用。包生化之全矣。故坤用六。而爻名六。實有 微義。不獨數之次序。氣之消息已也。今觀坤卦。宜先辦其爻。明其數。 知其名。通其義。而後得其體用矣。坤卦爻地之象也。陰之類也。其位 序數象。皆有專指。恰與乾相應。讀者觀摩其象。必通其意。而後可進 于文辭也。 宗主附注 此言坤卦爻象大意。其詳在後講卦辭中。以卦先象後辭。象明則 辭易達。故講象。純就六爻之象位名數言。明此而後及辭。則于古 人立言之意。無扞格矣。 坤卦之名辭也。有其義。如乾也。乾之名也。象[乾三爻圖]之象。坤之名也。象[坤三爻圖] 之象。有是象。則有是名。聖人命之也。坤字古本作巛。即[坤三爻圖]之象。讀若 塊。或轉為今音塊字。初作[特殊圖]。亦本[坤三爻圖]象。而變其體。或作臾。或作申。皆 示[乾三爻圖]之兩分也。[乾三爻圖]為天。則[坤三爻圖]為地。坤地本一字也。申亦坤本字。故坤 初為巛。繼為申。而塊初為[特殊圖]。繼為臾。其形近而音亦似也。後人稱地 為大塊。猶古人之稱坤也。且古時天地初分。洪濛始判。天本太虛。無 上經-4-經文講義-坤卦-總釋象例-7 質可見。地則僅有水耳。天一生水。為二者之初化。即大地之初形。以 [坤三爻圖]為[乾三爻圖]之二分。可知地之始亦如天。而僅見其成兩耳。水之原質亦 氣也。水為氣初成形。故字亦如[坤三爻圖]象之出自[乾三爻圖]也。水之初為川。後為 出。乃由[乾三爻圖]變[坤三爻圖]之象。今之川字。猶存其形。川亦作巛與坤同象。可見 地之始。皆茫茫水也。而其字則莫不成自卦象也。坤之卦象。實為乾 之兩分。而為地為水之所象。其後水漸落。土漸露。字亦皆加土。地坤 塊皆然。故地字本即坤字。而[特殊圖]字又同于[特殊圖]也。後人篆書作[特殊圖]即[特殊圖] 之變也。且[特殊圖]既為臾。又易為申。申者。氣之上升也。為神字之所始。明 地氣之上升。以應天行也。天之道下接。地之道上申。故坤字從申。亦 有微義也。坤之為名。本以象地。然不限于地已也。不曰地。而曰坤。猶 乾之不名為天也。況六爻之卦。已別于三爻者。陰陽既分而合。所象 亦由少而多。故名之坤。明其不僅象地也。在氣則曰陰陽。在卦則曰 坤乾。在數則曰偶奇。在方則曰下上。以其名之不止一義也。故明坤 卦之名。必先通其命名之義。名義一貫。而後可以釋其辭矣。 坤卦純陰之象。大地之象。而在後天。已備生化之用。含變易之德。故 卦雖純一。而位有奇偶。氣有升降。有內外。有上下。有對偶。有往來。皆 與乾卦同。德備四類。用具六爻。萬物所以資生。五行所以資化。故地 載一切。而土主後天。水首五行。而陰成生化。凡天之所生。皆成于地。 上經-4-經文講義-坤卦-總釋象例-8 凡乾之所始。皆終于坤。凡物皆樹立于地。行止于地。氣見于外。數建 于中。故為後天之樞。萬有之本。言天者必自地起。言生者必自成數。 言氣者必自形求。言往者必自來候。故乾之德皆見于坤。乾之用皆 明于坤。此天道自然。生化之理自至也。坤之象為乾之變。分則變也。 坤之氣同乾之原。始其原也。故坤之辭。皆自乾出。異而未異。變化使 然。同而不同。始終所至。其辭切于物。明于情。辨于類。昭于行。而指其 實際。歸于本來。以示坤之德用。即以達乾之德用也。故觀坤之辭。必 合乾辭。釋坤之象。必本乾象。以二者相生相成。而後成天下之生成。 同變同化。而後主天下之變化。非獨一可以生成變化者也。後天以 一陰一陽交合為道。六爻之卦。皆陰陽已合之象。八卦並列。乾坤行 乎其中。非如先天之方位也。故坤卦辭皆主後天言。而先天在其內。 以六爻之中有三爻卦也已備六爻。乃賅時位。乃兼主賓。乃有分別 之跡。乃知升降來往之數。故其辭明于吉凶。著于人事。通于出處。歸 于天道。以其與乾並行。而能承乾也。以合乾變化。而能偶乾也。乾猶 懸則。坤則實踐。乾猶張幕。坤則四維。乾先而坤繼之。乾始而坤終之。 乾為之命。而坤行之。乾為之樞。而坤轉之。一動一靜。一柔一剛。一奇 一偶。一圓一方。敵體而能配。運用而有常。處內而知主。順命而時行。 如人之男女。物之雌雄。器之內外。道之西東。遇合之巧。距持之功。因 上經-4-經文講義-坤卦-釋彖-9 升降而為妙用。御來往而成交通。此坤之所具義。而辭之所包宏也。 坤元亨。利牝馬之貞。君子有攸往。先迷後得。主利。西南得朋。東北喪 朋。安貞吉。 宣聖講義 此坤卦彖辭。較乾詳。以乾之德。至坤而後昭著。乾之用。至坤而後顯 明也。且易者。聖人明教者也。教為人立。故卦之德用以人明。人能行 之成之。乃能昭著之。顯明之。人不能行之成之。則雖有其德用。無由 知之。以萬物不自言。而天地不自稱也。天地之德用。萬物之生成。皆 賴乎人之稱言。而後昭著也。顯明也。世無人類。則天地虛立。萬物虛 存。世無人道。則天地之德用虛行。萬物之生成虛名。為其無以成之 也。無以通之也。故乾之德用。行成于坤。而倚于人。辭之義。存于人道。 而見于人情。故吉凶福禍。在乎人事。而卦之德用。徵于人之言行也。 坤之彖辭。詳者詳于人。明者明于人。以聖人之教。施于人。而卦辭之 意。重于人也。此坤辭之所以異乎乾。而歷歷數之人事。以實其義也。 乾之彖辭曰。元亨利貞。四德四用。一語全備。無以加矣。為其遠于人。 而未通于坤也。故雖有德用。未及施行。雖有其名未及所成。雖懸則 于上。未詳其所承。雖布覆于空。未明所自從。故統言其意。而足盡其 旨。一揭其妙。而隱寓于行止。有大哉莫名之道。而非求之彼此。故不 上經-4-經文講義-坤卦-釋彖-10 以文言釋。當末由探其所指。而坤之異夫乾。則辭之宜辨焉。胥天下 而地上。人乃生其間焉。氣由人以升降。道由事以周旋。天行依人以 見。地道由人而全。人秉天地中氣。為性命而無偏。上以親夫帝側。下 以至于黃泉。為萬物之首。生化之先。挈群倫以生育。共萬類而回還。 化機以之立極。真宰因之無量。以分乎消息。而會夫陰陽。乃為氣數 之使。如尺之度衣裳。乃為吉凶之準則。有大小與短長。以其頂天立 地。戴圓履方。斯有仁義之行。以應陰陽與柔剛。故人道以建。德用始 昭。人事既備。變化為僚。五行以應其用。二氣以置其標。此無論庸愚 賢智。同逐夫輪轉以相招。謂之天道。寧曰人為。謂之天數。寧曰人謀。 聖人乃責之人道。而寓其教于坤之辭。以明乾坤大用。全易大法。皆 唯人事所期。故六爻責在三四。全卦以人爻為師。彖者斷其大端。尤 以此義為基。本乾坤之德用。立人道之型儀。故立辭之詳。明于來往 先後。得喪知迷。所向之吉。所主之宜。有合則利。不遇奚為。求夫利貞 之義。當以安順為資。同乾之四德。而異其所施。共天下之四方。而攸 往有所歧。明陰陽之殊用。男女之殊途。以牝馬之貞。辨非雄飛之徒。 乃坤順之體。非如乾龍之圖。必承天以時行。而得主以常謨。以失乾 之健。致先迷而在塗。以西南之得朋。始應安貞之符。故動靜有常度。 生成有常數。吉凶有常方。遇合有常處。為合元亨之象。必先安貞之 上經-4-經文講義-坤卦-釋彖-11 慕。為明君子之行。必知順承之旨趣。故明德必自明。而致道必以忠 恕。此彖辭之切切。乃聖人垂教之意。讀者果得其端。自能通其精細。 唯數語之叮嚀。已盡坤象大義。雖本乎乾坤之象。實歸重于人事。斯 全易之微言。亦天下道德之至也。 宗主附注 此講彖辭大意。而明其異乎乾也。牝馬者陰也。不曰牛而曰馬。明 其為乾之所變也。乾為馬而曰龍。坤為牛而曰牝馬。是皆命名之 最精處。要知坤者出自乾。非與乾全異也。所異者陰陽耳。牝牡耳。 故馬同也。唯牝牡不同。因其不同。始成其生化之用。如人同也。而 男女異耳。因其異乃生生無窮。此乾坤為生化之主宰。人物父母。 即在其牝牡之別。馬仍同也。類未殊也。如人男女。同屬人類。若異 類。則不能生化矣。故必為同類。而分陰陽。乃能生化無盡。而為萬 物主要。此二字之精義所在也。 坤彖辭四德。元亨利貞。唯貞屬牝馬。與乾異者。明坤之本分也。坤。地 也女也。陰也柔也。其所異乾者。正在此。蓋四德唯利貞指性情。而其 本分。在己之所守所行。守謂之貞。行謂之利。貞謂之信。利謂之義。義 見于外。信存于內。義見于行。信存為守。守其所守。故曰本分。由于其 心所執也。故屬于性情。乾坤之異。即在性情。而性情之體無異也。所 上經-4-經文講義-坤卦-釋彖-12 異者所應于事。所成于德。所以守其身者。有別也。故唯利貞之異其 所指。而利又發于貞也。人道必先內後外。先守後行。況女子乎。況柔 道乎。此坤辭之重在貞。而必明指其義也。名者依義以定。辭者依意 以生。牝馬者名也。亦義也。辭也。亦意也。坤道盡于是也。元亨成于是 也。利貞在于是也。貞信為女子之德。自古已定其教。而所本。地道也。 坤道也。謂之坤順者在此。謂之陰柔者亦在此。此人生性情自然。天 道所賦與者也。非聖人故為之教也。以陰者內柔而外承剛。內順而 外逆行。屬下而接上。居中而含無疆。外地而應天。合乾而有方。故以 安貞為吉。而守牝馬之良。本是足以利往。由是足成元亨。溯夫天地 之始。達乎人生性情。依夫坤厚之德。成乎順承之行。馬則健其足。牝 則優于生。致遠道以同天行。成終始以匹乾龍之勤。斯象義之可見。 而彖辭之所名也。 坤卦以陰為主。故與乾皆成對。乾以九五為本位。坤以六二為本位。 此定位也。坤氣由上而下。乾則由下而上。此定序也。坤道由下承上。 乾道由上俯下。此定則也。坤以偶為正。乾以奇為正。此定數也。故坤 有方位。有順逆。有升降之差。體用之異。與乾別也。乾者陽也不常變。 故其體用同。坤者陰也。以靜為主。以動為用。以順為先。以逆為繼。故 體用各別。而先後天不一也。自先天言之。卦右上行。二四六八十。自 上經-4-經文講義-坤卦-釋彖-13 二爻起。與乾之陽相次而進。由後天言之。則自卦右下行。四二十八 六。自上爻始。與左之陽相對而交。此順逆與體用殊也。乾則一也。其 行不易。其序不改。其升降無異。故其氣無不至。無不至故無方。無定 位。無宜不宜。其有方位宜否者已變也。故在乾之彖辭。元亨利貞。四 德周流。東西南北。四方廣被。春夏秋冬。四時應候。來往反復。四行同 達。無所滯也。無所擇也。比天之覆。無所外也。比天之行。無所止也。坤 則不然。以用之異體。行之異宜。序有順逆。德有廣狹。有方位。有時令。 有合否。有得失。以必承乾始能成用。交乾始能成德。不得獨立以有 為也。故其用有限。而其辭有指也。譬之草木雖生于地。不得日之暄。 雨之潤。不生也。譬之人物。雖居于地。不得氣之呼吸。熱之溫和。不育 也。故地之功用。以得天而見坤之功用。以得乾而全。此陰陽之差。生 化之大則也。人之生也。必父母搆精。物之育也。必雌雄交孵。所謂施 受之道。亦即順逆之數也。故地代天。而坤承乾。牝以代牡。女以承男。 為萬有生化之原。而開世界無疆之業。雖若齊等。實有盈虛之殊。雖 若並行。實有主客之別。如日之光永不變。而月則有朔望弦晦之分。 天之方永無差。而地則有寒暑溫涼之異。其用不一也。故坤卦不如 乾也。以備四德。而有所限。以應四方。而有所宜。以行四時。而有所得 喪。故利貞必自牝馬。而得朋必以西南。先則必迷後則主利。以地道 上經-4-經文講義-坤卦-釋彖-14 不可先也。安貞則吉。攸往有時。以坤數必靜順也。此辭之諄諄者也。 天道以理行。地道如線引。天行常垂衡。地行猶柱擎。天地之數。一後 一先。天地之運。一方一圓。兩兩相接。如環無端。莫見其跡。莫知其源。 蓋天以陽攝陰。地以形含氣。互抱以行。相交以替。方圓轉旋。莫知其 極。氣包形外。而又通形中。乃成生化之機紐也。坤之與乾交亦如是 焉。坤不自動。而動反昭著。坤不自生。而生轉分明。則由其有形也。唯 有形乃有制。故先後有度。行止有紀。向背有方。來往有時。此地道也。 坤道也。牝馬者地類也。而行地無疆也。非如天馬之行空也。天馬為 龍。故飛在天。牝馬非龍。故行于地。地有數里。非無疆也。而曰無疆。以 不見也。應天之行。乃不見耳。唯應天行。非地自行。故不可先。先則迷 途。隨天以行。是為後得。故主利也。西南者地之所向。氣之所合。故得 朋也。河圖之位。以對為合。洛書之序。以對相易。故坤艮易位。水火不 相射。由數之匹也。位之當也。地虛而實之。天實而虛之。相敵則友。相 類則仇。故東北反失朋也。陰者喜陽。柔者好剛。以其不足。求其有餘。 故陰向陽。而下傾上。此德氣自合。道數自同。不可彊也。坤以純陰。而 慕乾陽。以靜為動。以柔為剛。故行于地。而交于天。陽者率。而陰從之。 陽者先。而陰應之。一奇一偶。一順一逆。而相和以行。河圖之數。一六 二七。相得有合。洛書之數。艮二坤八。相易以成。以求匹為後天之大 上經-4-經文講義-坤卦-釋彖-15 用。生化之本源。此天下之至性至情也。人物皆如是焉。陰承陽而待 陽至。坤承乾而待乾先。來者為先。往者為後。坤者宜後。故君子有攸 往也。君子應時者也。故能順坤道。而占安貞之吉。六爻之位。八卦之 次。先後天之序。皆有四方之分。以坤之全卦。定其方宜。得其半數。以 其分于乾。得乾之半也。雖備四德。而歸本安貞。雖行四方。而得朋西 南。雖周流四時。而先迷後利。雖運用四氣。而往順來違。故其象同于 乾而異。其辭備于乾而殊也。以陰數偶。而得則半。亦調劑之使平也。 盈者虛之。高者抑之。下者升之。以期于均。此謂道也。一陰一陽之所 名也。觀象知數。觀辭知意。聖人明易示教之旨。在于此矣。 宗主附注 易之大用。在明天道。為聖人指出天地奧妙。造化原理。使人知生 死性命。與天地造化所關連者。而確立人道。以為日用言行標準 也。人道。人之道路也。無道則一步不能行。即令盲行。必遭傾跌。故 行有常道。如人之有目。天之有日月。以照人行。而辨明暗。故易卦 象成一大環。如四圍之室。孰戶孰牖。何出何入。皆在卦象。而集全 易六十四卦以分配之。以乾坤立其大柱。如上棟下基。故曰乾坤 為易門戶。乾坤毀則易亡。以見易皆本乾坤。而乾坤又相倚相持。 不能或離者也。故卦之變化。必因乾坤變化。坤為土。為地基。為中 上經-4-經文講義-坤卦-釋彖辭-16 宮。尤為後天主器。如無坤則乾無用。以所施必有所承受也。人有 大才。必有所用。無之則功業不成。易之大用。皆見于坤。為其能承 受也。坤雖不自動。而動者必自坤始。以其為形之初成。其上不可 見也。坤為後天中宮。為五行中央。為萬物中主。以其載物而成生 化也。然非乾不能施。非乾則不用。以其孤立不可也。故形非氣。仍 死物也。坤之倚乾為用。乃造化之原。後天必由先天出。形必以氣 生。此定例也。故坤卦處處合乾卦。而坤之用。皆乾之用。一虛一實。 乃成大道。乃為大用。學易者當先知之。 彖曰。至哉坤元。萬物資生。乃順承天。坤厚載物。德合無疆。含弘光大。 品物咸亨。牝馬地類。行地無疆。柔順利貞。君子攸行。先迷失道。後順 得常。西南得朋。乃與類行。東北喪朋。乃終有慶。安貞之吉。應地無疆。 宣聖講義 此數語。明揭坤元大用。猶乾之釋文也。而坤元二字為至精。以後天 之氣。為生化之主。必有所本。元者本也。乾元主陽。坤元主陰。此二元 者。生化之根。萬物之母。故名之元。已如乾元義。其宜留意者。則坤元 之與乾元同異也。乾元為陽氣之先。居先天之位。率後天之始。而坤 元亦隨之。而主後天之用。專生化之功。其在先天。若有後先。後天則 已並行。蓋後天之初無可言。有可言。則太極已為兩儀之象。兩儀既 上經-4-經文講義-坤卦-釋彖辭-17 判。乾坤以名。果有乾坤之時。已分陰陽之氣。故在有易之後。乾坤不 能獨行。斯坤元與乾元。並主天下之生化。而同為萬物之根本矣。唯 坤元異夫乾者。一為陽。主施。一為陰。主受。一為氣始。一為形先。一為 自生。一為自成。故乾之德生。生于坤。乾之用成。成于坤。乾元之所見 者。待坤元而後明。乾元之生成者。待坤元而後名。坤元實生化之顯 著者。而為萬物所由生成。故名之曰坤元。而贊之曰至哉。溯資生之 德。並資始而同諧。以順承天。乃配統天而無猜。猶人之父母。草木之 根荄。化物之原質。生物之胚胎。實為萬有之始。名類之初階。故稱之 曰至。言其有極而兼賅。匹乾元之大。明施與受之由來。合乾道之廣。 示始終之所栽培。象覆載之德。為生化先胚。以見坤元之用。實與乾 元相隨。一來一往。相得相追。循環不已。悠久無涯。此卦之本象。象之 設辭。精微奧妙。理數同之。故數語所包者廣。探天下化機而無遺矣。 夫天道無量。地道無疆。天無不覆。所包無外。故其德大。地道主載。止 于地上。雖行無疆。而德有極。故不及地外。其德曰至。至者極也。有至 者。言當至皆至。地道也。坤元之德也。在乾元以大而統天。凡天之下。 無不及也。而坤元。以至而順承天。居其地而盡及。有其極而無不履。 地道有限。天道莫量。地氣所行。周地而已。天氣則無不包也。故以大。 名天德之廣覆。以至示地德之有常。各有當也。非揚乾而抑坤也。天 上經-4-經文講義-坤卦-釋彖辭-18 下之大。眾星並羅。氣之所舉。眾體同裏。故乾道統天。兼乎坤言。坤道 承天。對乾而言。坤處順受。唯承得氣之用。故地面之氣。天日之光也。 地行之度。天日之軌也。地之立也。大氣舉之。地之周也。大氣環之。凡 地之生成。天之功也。而天之生成萬物。地之功也。蓋天之覆也。至物 而見。天之生成。因地而名。天道見于地。而生化之用。必因地以成。非 地不可見也。不可名也。故履地始得天氣。行地始知天德。天之風雨 寒溫。地之候也。天之日月星辰。地之光也。天與以時。地復以令。天施 以德。地承以化。天變以氣。地著其形。天賦以數。地昭其象。凡天之所 為。皆見于地。皆成于地。天始之。地終之。天施之。地承之。天地相通。生 化以明。天地相接。萬物以名。此天地之為天下主。而乾坤為全易首 也。夫坤本乾以行者。以厚載物。合天之廣覆。以形生成物。合天之氣 化。乃同天悠久。而德無疆。含弘光大。以得天之氣。受天日之光熱。被 天之澤。承風雨之噓潤。通天之用。而至中和。達天之功。而並元亨。故 能順承天。而合搆精形。以為物生成。此所謂含弘光大。品物咸亨也。 坤之致此。為其善合乾也。以有坤元合乾元之德。成天地之用也。故 一虛一實。萬物並育。一生一成。萬有並名。一氣一形。萬類並行。一降 一升。萬軌並申。後天之宰。人物之母。分之則還于無。合之則二而一。 所謂一陰一陽之謂道也。無天地則無物。無乾坤則無易。有物則必 上經-4-經文講義-坤卦-釋彖辭-19 有天地而俱通。有易則必有乾坤而俱合。不合不通。復歸于空。故乾 以坤名。坤以乾存。二元之德一元之功。由一為二。氣極則窮。由二合 一。理窮則通。故先天由無入有。陰陽乃分。後天以氣合形。乾坤始凝。 凝者其神。分者其名。合而有得。生至于成。故坤元資生者。乾所生。而 坤克生之。坤厚載物者。天所予。而坤克承之。以能生成。乃曰含弘。以 能受承。乃底咸亨。以德合而無疆。以有至而大光。斯所謂立坤之道。 成柔與剛。達坤之用。乃同天行。博厚悠久。順應有常。坤元之象。乃終 有慶也。 坤以牝馬而應天行。行地無疆。以同于乾。故雖牝而同類。牝則屬地 耳。唯屬地而行止于地。不似乾之行天。可御天也。以順承之德。成安 貞。乃孚天行。以隨龍馬之跡。故以靜而動。以安而行。以柔成剛。以利 貞成其元亨。 夫守位者順。安分者正。正順者有常道。不失其守者有常德。能知先 後者不逆。能識剛柔者不折。靜者必明。巽者多群。知得者不失。戒爭 者有成。故處坤位而循坤道。以退為順。以後為寶。若爭先則迷。而後 隨乃其常道。彼氣盛將窮。氣弱易亨。西南之所合。乃得朋以行。東北 之所乖。乃以順靜終保其慶。西南者。陽之盛也。陰所需也。故多友好。 東北者。陰之盛也。乃陽所喜。故坤不與合。而失其朋類。然以坤之處 上經-4-經文講義-坤卦-釋彖辭-20 順用柔。持盈保泰。故能終吉。若自滿者敗。自恃者亡。身之不卹。安望 其多助乎。故以數言。河圖之位。西南金火。于時夏秋。坤本土德。相生 相養。故有朋類。東北水木。于時冬春。木則賊土。水則洩氣。兩相乘制。 乃失友好。又如洛書。九宮之位。各有其序。五行之德。未易其方。而坤 以用殊。乃易艮位。以合于後天之數也。蓋取終慶之象。宜艮止之義。 仍安貞之占。得後順之常。故二八易位。而陰陽相孚。體用代興。時方 相得也。又如八卦方位。先天乾坤上下。本無用也。故虛其位。上下無 常。不指其變。至後天則以用為主。方位以變為要。坤乃移居西南。以 應得朋之象。而循順承之道。蓋乾處西北。以接于坎。由陽生陰。坤在 西南。以近于離。由陰化陽。而上下之位既遷。施受之義益昭。交合之 道既近。先後之序始著。文王八卦為後天之序。無一不符于象辭者 也。天道下降。地道上承。乾德資始。坤德資生。乃成交往之道。而見類 行之程。故得喪非關天運。而剛柔在乎人用也。順者安貞之吉。逆者 迷失之徵。因卦以寓教。因辭以明行。因宜否而知動靜。因施受而見 生成。此坤道之有常。亦君子之所戒本牝馬之類。示行方之利害。守 本位之吉。知天道之無遠弗屆。應無疆之行。孚自彊不息而莫懈。先 利貞之求。應知元亨之有在。往復成其循環。德用乃昭于時邁。此聖 人垂訓。學者慎而毋怠也。故坤彖釋文。詳于占旨。為示禍福吉凶。使 上經-4-經文講義-坤卦-釋象辭-21 人正其行止。雖言坤道。指歸人事。天地之不違。命數之不二。唯性情 之所安。乃立則夫仁義。上下孚剛柔之行。升降達順逆之序。知坤無 生有生。無成有終。乃明天下生化之趣。故象數有精微。文辭有體例。 合觀以溯其蘊。會通以求其意。則天道在于掌中。悔吝不待卜筮矣。 宗主附注 此言坤彖釋文詳義。雖已見前講而不嫌重者。因聖人立教不妨 諄諄也。合而讀之。自得其要旨。蓋人生于天地間。天遠地近。無時 離地。則無事不法地道。地以順承為本。安貞為吉。有方宜。有時利。 皆同人事。果能熟于坤卦德用。則所行止。自有常也。故吉凶福禍。 人自召之。逆順先後。人自為之。成敗生亡。人自致之。得失利害。人 自謀之。皆坤道所已詔。而彖辭所已詳。能遵行之。則成坤成乾。立 地位天。至誠之道。中和之功也。豈可輕易讀過哉。 象曰。地勢坤。君子以厚德載物。 宣聖講義 此二語為明坤象之意。古人垂教之旨。其與乾同義也。不曰地道。而 曰勢者。有所指也。在乾曰天行。在坤曰地勢。此所以別乾坤之用。明 天地之德。靜動各異。形氣自殊也。地勢者。言地之象。有其勢也。以其 土水高下。積而為地。故謂之坤。坤既成形。地乃有名。故地以形為主。 上經-4-經文講義-坤卦-釋象辭-22 勢者形勢也。非如天之以氣為主。以行為道也。地既以形稱。則地道 以形勢立。故地道曰剛柔。別于天道之陰陽。陰陽以氣言。剛柔以形 言。而地之為形。則分水土高下。寒熱木石之類。無非剛柔之別也。故 地道純以形勢言。而形勢概包于剛柔也。夫天混淪無垠。窈冥無際。 其積者虛。其見者氣。不得稱其形勢也。唯可以別其氣之陰陽。于地 則雖廣有度。雖厚有紀。水土之居。人物之履。其形既昭。其勢已著。剛 柔異方。德用殊處。故易象定其辭。釋文明其故。曰坤以狀其成。曰勢 以括其趣。名以明義。字以定詁。雖天地同斯道。而體用殊所與。在乎 虛實。辨夫賓主。有物以質之。有類以致之。有數以指之。有言文以識 之。故歸于有。而取于形勢。使人知地之為道。而得以窺坤象之意也。 地勢二字。恰與天行對。而坤之為坤。亦以形勢成也。然曰地勢而不 曰形者亦自有故。勢者有物。形者虛名。以二字言亦有剛柔之意。地 取其實。本于陰。故曰勢。勢字從執。有所持也。後人加力。明其有力也。 以勢力為喻。如物之力。有力始有用。有用始有功。地道之所見。在用 與功。故曰地勢。無論為柔為剛。為原為岡。為陸為洋。為溫為涼。為井 為塘。為險為康。為峰為江。為林為場。為南北二極。為上下四方。為潮 為浪。為李為楊。為飛或走。為蠕或藏。為生或化。為潛或翔。為玉為金。 為鐵為鋼。為煤為砂。為田為荒。為草為苔。為汁為漿。凡屬于地。而生 上經-4-經文講義-坤卦-釋象辭-23 存其上者。莫不為其功用之宏大。育養之收藏。故皆著其勢力。昭其 德。稱其名類。被其澤。是謂之地勢。而罔有極。為載物之大則也。夫善 駕者車。善奔者馬。善引者繩。善遠者射。莫不為力所使。為勢所迫。以 致其功用。見其德也。而地為天下之至有力者。故能載一切而不瀉。 為天下之至大勢者。故能負萬物而不壓。以其道並乎天。德齊乎覆。 用見于生化。功著于人物。所以稱之曰至哉。而釋文指明其勢也。勢 之所加。萬物以生。勢之所役。萬類以成。而負此者。厥象唯坤。坤者大 塊。無物不承。坤本至厚。無物不登。故曰地勢坤。明其卦之所以名也。 夫乾曰健。指其道也。地曰坤。指其器也。上則志于虛。以喻其大。下則 志于實。以喻其至。唯言坤而釋坤。則一物之無異名。地之為德。即在 是也。故坤者卦名。亦地之用。象名。亦德之成。唯其博厚。乃稱斯名。唯 其承載。乃得斯稱。故坤卦象地。而以厚德載物為其用。而君子法之。 以成君子之名。而昭著君子之功。君子因坤以明德。聖人因坤以明 道。道明德立。易教之終也。是釋文之微義也。 夫君子之為道。未有不本天地之道。其成德也。未有不法于天地之 德。故易教首舉君子為範也。在乾曰。君子以自彊不息。在坤則曰。君 子以厚德載物。其所以師法天地者。莫不溯源于卦象。根本于乾坤 大用。故言之如此。乾之象天行健。以其氣之在內也。故曰自彊不息。 上經-4-經文講義-坤卦-釋象辭-24 自勵其德。未及于外也。坤之象地勢博厚。以其德之見于外也。故曰 厚德載物。達德以及物也。地道本靜。而順承天。其用乃成乾之德。而 功及于厚載。是內而外也。乾以純陽。包舉無外。懼失其中。故必自彊 不息。方孚行健之天。坤以純陰。凝于所極。懼失其大。故必厚德載物。 以合坤順之勢。一虛而精通。天之道也。一實而大化。地之道也。故二 者不可闕一。陰陽並行。剛柔相成。仁義以生。人居其間。上通高明。下 履博厚。是謂至誠。以極悠久。此中和之德全。仁智之性盡。合天地而 並日月。資生成而同鬼神。君子成行。如此其徵也。故厚德載物者。地 之德也。坤之用也。君子以之。以成其法地之行。與自彊不息。一明明 德。一止至善。一守其中和以達位育。一致其仁智以成誠明。此自古 聖人之脩。而立教之所指也。有為者通于無為。不言而信。不慮而中。 其德大化。其用遠宏。其名實永孚。其道大同。是謂至中。為人類之宗。 故易為人道立。為人教立。以乾坤二卦先植其綱紀。含弘光大。以履 安貞。閑邪存誠。以底元亨。順乾法坤。體坤承乾。一道同德。功用斯全。 是名玄德。玄之又玄。上者為下。地者親天。內者欲外。明者愈潛。以立 于一。志于中庸。而達于原。而保于太和。通于乾坤之元。故性情無偏。 仁義備焉。行藏無滯。生化具焉。上下無常。大道行焉。靜動無差。至德 成焉。觀象玩辭。精義存焉。盡理窮數。吉凶明焉。己成物成。天地順焉。 上經-4-經文講義-坤卦-釋爻辭-25 氣流行化。萬物性焉。此所以為玄德之則。上天之載。人道之極。坤乾 之宰。雖超天地可也。況其下者哉。故居子以成德成道。將並天地而 稱三才。六爻以人事為本。將通乾坤以悠久往來。主生化而位育之。 首萬類而兼賅之。道本無盡。德亦無涯。此君子之所成名。唯辭意之 所裁也。 宗主附注 此言象之釋文要義。在明坤用而立教也。凡釋文出周公之手。而 訂于 夫子。其旨以人道為本。雖寥寥數語。已包一卦全義。而示 聖人制卦初心。言君子。正所以告人知所法也。凡總釋象文。大都 如此。為君子人類之正。人之至性至情者也。其所行止。必有所本。 本于天地之道耳。故稱君子。猶言主子。主者。天下人所共主。即上 帝。上帝為天下之主。故君王稱天子。而不在位者。以其德稱君子。 亦如天子也。耶穌基督稱上帝子。亦即是義。君子以其能同天地 之德。合乾坤之用。故有此稱。天子亦然。否則為濫名矣。詩稱文王 順帝之則。在帝左右。以其純德不已如天也。古人重名。以名必符 實。非可苟也。此易經之稱君子獨多。而與聖人先王並也。 初六。履霜。堅冰至。 宣聖講義 上經-4-經文講義-坤卦-釋爻辭-26 坤之爻象異于乾。以其純陰也。在卦位言。自初爻至上爻。其序同也。 在氣數言。陽者上行。陰者下達。故自上而下。其道異也。而有先後天 之分。體用之異。以先天無陰陽順逆之別。皆自下上。後天則反之。體 用亦然。坤體至靜。無升降往來之辨。而其用。則隨乎乾。以成交合匹 配之功。故乾道一。而坤道二。乾行易知而不明。坤行不測而甚顯。則 以後天之氣。純依一陰一陽之道。後天之序。純本一奇一偶之數。故 坤從偶而行陰。以全于乾。而六爻之象。乃有升降往來之別。六位之 次。乃有順逆分合之殊。此言坤卦所當知也。不獨坤爻如是。凡出于 坤者皆從坤。亦猶出于乾者之從乾也。乾者至簡。而坤則繁。乾者至 大。而坤則狹。欲明坤用。必通坤爻。爻雖自下起。而用自上始。位雖自 初立。而行自高降。蓋卦爻者。象其物也。有形者也。有拘者也。氣與數。 則不可拘。道與理。則無定形。故坤之爻。有表裏之殊。與來往之道。坤 之位。有主客之殊。與順逆之序。各相銜接。以成變化。欲明其故。宜先 以乾為準。坤本不用。而用者。代乾者也。故坤之用。皆乾之用。則其本 體在內。而外所見者。皆同于乾。故爻仍與乾無殊。而序仍自下而上 也。所要留意者。須知其間別有坤之序在。不得以表忽裏。以客遺主 也。其數皆含二類。其象皆包兩種。唯易以變化為重。故取從乾以論 坤用耳。坤之大用。即六爻之象。坤之正道。即六位之意。此言卦爻。必 上經-4-經文講義-坤卦-釋爻辭-27 以爻位為本。而言德用。則以坤卦意義為主也。動之先有靜。形之中 有氣。往者有來。升者有降。隨乾者有異乎乾。交乾者有反于乾。此陰 陽之所以分。乾坤之所以別也。以人象之。男女之謂也。以物象之。雌 雄之謂也。其位有主客。故其制有內外。其方有順逆。故其數有消息。 其道有動靜。故其行有從違。其德有大小。故其用有廣狹。此坤之所 以與乾之同異。而皆在六爻者也。 夫坤以陰為本。故爻名六。依河圖陰數之序也。陰接陽序。始四終六。 陰陽生成。數始于六。故坤爻六。恰符乾之九。九六之數。為三與二之 比。即天地之數也。天包地外。地在天中。故乾之策為二一六。坤之策 為一四四。合共三百六十。為周天數。此即統天下之全數。而乾坤分 得其三或二焉。故坤與乾。如二與三。即六與九也。六為坤數。亦為坤 爻之名。亦為坤之始終數。以其為地數。而又成數也。天數奇。地數偶。 生數在前。成數在後。天之所生。必待地而後成形。故坤爻六。明其代 乾生成也。其初爻曰初六。是成物之最初時。亦陰氣之始凝時。乾以 陽出地。坤以陰凝空。一升一降。自相對也。乾初九為陽始生。坤初六 為陰始凝。亦相生相成之機。為一升一降之序。故坤之成象。自此爻 始。而陰氣之行。亦自此爻起。陰者主靜。陽者主動。陰之成形。有其質 也。陽之生氣。無其物也。故乾曰潛龍勿用。明陽氣之無形。而坤曰履 上經-4-經文講義-坤卦-釋爻辭-28 霜堅冰至。明陰氣之有質。氣散為生。質凝為成。氣升為龍。質凝而降。 為霜為冰。陽生于下。故生而出于地。陰成于空。故凝而墜于天。霜者 自露成也。冰者自雨水凝也。由陰之陽。則靜而動。剛而柔。聚而散。沉 而升也。由陽變陰。則動而靜。軟而堅。分而合。高而落也。皆相反而相 對。相違而相成。以陽則自寒而暖。陰則自熱而涼。陽則為風為日。陰 則為冰為霜。陽則飛騰而上。陰則凝聚而降。陽則周乎太虛。陰則止 于一方。故風日普及。冰霜有疆。陽龍不見。陰霜可量。乾德日廣。坤德 以常。乾用玄妙。坤用潔朗。唯氣不同。唯象乃分。唯數不一。唯物殊名。 故坤之初六。而象霜冰。因陰之始凝。乃見寒之將盛。因霜之在履。乃 知冰之堅韌。因氣之既回。乃明形之有定。因德之有施。乃識受之可 認。故在坤道。以時成政。在地道。以方成令。在人道。以順時為正。知幾 為聖。人履大地而親坤。生于陽而成于陰。有天命之性。同地類之形。 通于大氣。發于至精。感受至速。視聽唯明。因物而有知。因象而有情。 因時而辨。因量而興。是謂並天地之道。為萬物之靈。故光合日月。氣 貫陰陽。德彌天地。用備行藏。占坤之初六。有警于履霜。命曰知幾其 神。實為人事之臧。順地以合天。依坤道以孚乾行。有利貞以應。閉藏 之令。乃成不息而達元亨。此易辭之旨。為人道示其總綱也。 象曰。初六履霜。陰始凝也。馴致其道。至堅冰也。 上經-4-經文講義-坤卦-釋爻辭-29 宣聖謂義 此申釋爻辭也。義固明顯。而所要者在人事耳。人事者。人自為之。自 致之。天道至微。而有象可徵。地道至博。而有物可證。苟細求之。無不 明矣。故曰馴致其道。至堅冰也。霜之初履。未見堅冰。而馴此以往。則 堅冰之至必矣。故君子貴見幾也。天下之事。皆如是矣。有微則有著。 有常則有變。履霜之微也。而能得堅冰之著。初冷之常也。而能測至 寒之變。此天道自然。而在乎人之見幾。愚者昏昏。以為其偶然。智者 則知其當然。故智者視變若常。視微猶著。非其智也。知順時也。愚者 昧焉。常以為變。著以為微。非其愚也。忘其時也。時與位俱。地與方俱。 有其位。必知其時。居其地。必遵其方。苟忽之也。必遭其殃。故處常必 知變。應變必以常。見微宜審著。得著勿忘微。為順天道而履地。本坤 德而用剛。以仁為守。以智為量。以明為愚。以柔自彊。此乃乾坤大用。 而人道之所彰也。故象辭不舉天地之遠者大者。而獨示形于冰霜。 不以數命之渺渺。而先象物之弛張。不述天時之默默。而即事理之 柔剛。不及變化之冥冥。而首交謝之陰與陽。蓋地道主實。坤道有方。 形者氣之表。物者理之綱。象者數之準則。變化者天地之常。由今及 乎往。猶一日之推遷。由近及乎遠。猶一歲之暑與寒。一歲四時。相為 循環。一日一夜。晦明周旋。春夏比其升騰。秋冬喻其沈潛。日早則陽 上經-4-經文講義-坤卦-釋爻辭-30 之長。日夕則陰之延。凡日月之代謝。即氣數之變遷。或順以隨其後。 或逆而居其前。或靜以盡化。或動以承天。是謂先天不違。後天順時。 德之所立。用之所施。道包大小。氣達本枝。唯明坤順。以安貞迪吉。斯 能乾健。而自彊不息也。故坤道。人道之始。初六。人事之則。處世如是。 接物亦爾。行藏不易。可進可止。不畏于時。何害于己。此在見幾而作。 所重于霜之初履。雖及堅冰之至。亦易賅其變矣。觀象玩辭。教在斯 已。君子所懷。聖人所指。不俟終日。況其遠者。不待既變。況其已見。故 君子有備無患。而何卹乎行止也。 宗主附注 易道至深微。而人事則明顯。以其成象在外也。故坤卦爻。皆指事 物。以承乾元之氣。為人物之生化。內不可見。外皆有事物在。本一 明一晦。一虛一實之義。見天下事物。莫不有主之者在也。人生有 身。物也。而神主之。無神則雖有身。不得謂之人。即謂之人。亦死人。 而不得謂之生也。世界亦然。如無神主之。則一死土耳。安有人物 生化之可言哉。昧者。以物為主。而忘其真。是猶以死尸為生人也。 坤象之所指事物。皆含有乾在。非坤所獨也。故其德用。一一以乾 為準。乾之不可見者。皆見于坤。龍不可見。而雲雨則見于地。變化 不可見。而霜成冰則見于時。由其可見。而溯其不可見。則天下無 上經-4-經文講義-坤卦-釋爻辭-31 遁形矣。故坤之用。乾之用也。坤之德。乾之德也。以坤代乾。此之謂 也。原文釋象。本作初六履霜。陰始凝也。後世錯誤。將象辭置于此。 乃成履霜堅冰。陰始凝也。文義不貫。應仍改正。 六二。直方大。不習無不利。 宣聖講義 坤卦第二爻。居下卦之中。得坤位之正。坤以內為正。與乾相對。乾以 九五為正位。坤以六二為正位。一內一外。一奇一偶。恰相匹配。而成 交合。故坤以六二一爻為全卦主。而其德用見于此也。六二爻辭曰 直方大。明坤之德也。以坤內正乎位。外順乎時。時得位宜。德成光大。 實其道之博。而用之弘。體之厚。而施之遠。居之安貞。而行之無疆。守 之有常。而至乎元亨。故直方大三字者。備其德。而昭其道。指其性情。 而著其行也。蓋概乎內外。包乎動靜。兼乎行藏。盡乎上下。無遠弗屆。 無微弗及。遇時當位。道通德立。生成見之事物。終始達乎一極。體用 致于中和。消息成于無息。故曰直方大。而見于一切也。夫直者。內有 守也。方者。外有為也。大者。德有成。用有達也。以坤之順靜安貞。故直 其內。咸亨主利。故方其外。含弘光大。故大其名。博厚無疆。故有斯稱。 正位以為直。在其貞靜。而能順承。適時以為方。由其亨利。而達無疆。 中正不失。以生成萬物。乃能光大。以宜于行。故必有其內。以善其本。 上經-4-經文講義-坤卦-釋爻辭-32 廣其外。以弘其用。然後沛然莫禦。巍然獨峻。以成其大。此坤之德也。 而唯人之至誠象之。人之至誠。不慊于心。不限于行。悠久不息乃底 于成。此中庸之大化中和也。唯聖神及之。故直方大者。成德之名也。 誠明之功也。所謂浩然之氣。大剛以直者。即斯象也。直則無曲。方則 成剛。大則悠遠。皆自致也。坤之六二。乃稱是焉。故其成德。非有為也。 非所作也。自然而然。不慮不思。自至而至。如聖如神。是為至德。名猶 無名。必至誠。乃能及焉。而非以力致之也。故曰不習。誠者自成。天道 之行。豈待習乎。習則下矣。故曰已成。唯其已成。斯無不成。唯不及習。 斯無利害之分。蓋超乎人事。出于情欲。純乎天性。一誠永誠。故無不 利。謂至此既不待為。復無所不為。如川之流。如鳶在天。如魚潛淵。純 乎自然。其德曰玄。無為之為。無名之名。天地至道。斯象之稱。故在乾 曰九五。為天道之極。在坤曰六二。為地道之中。致中用極。其道無窮。 是曰至善。唯誠可通。故比于聖神。越于天人。上天之載。無臭無聲。是 謂成道。成猶無成者也。 象曰。六二之動。直以方也。不習無不利。地道光也。 宣聖講義 此釋文所言。已明指其義。而要在一動字。蓋六二。坤正位也。必有德 以見于外。方稱其位。有位無德。不得稱正。而有德者亦以位成。有德 上經-4-經文講義-坤卦-釋爻辭-33 無位。不得成名。坤六二既有位矣。乃見其德以其動也。靜則為道。動 則成德。靜則為位。動則成用。有其中。乃形諸外。有其誠。乃見其功。故 直而方者。推其內以致之外。行其道以施之事功。此所以謂之德也。 夫直以方。天下所共見者。以其至德。而成天下。猶夫明明德之于天 下也。必始于格致。基于誠正。而後推之治平。以達乎成人成物之功。 致其中和位育之道。故不動而動也。非以動為動。故不動而動。坤本 至靜。而六二以動名。此不動而成天下之至動也。以其本乾元之健。 為資生之功。備順承之貞。致含弘之元亨也。故其動也。成于靜。為也。 出于無為。而直也方也。天下之所以受其德也。非坤之為之也。其內 自直。其外自方。以其至淨。乃成至剛。以其至順。乃成至正。故直方者。 非成于直方。其本于至哉之道。以成乎大哉之德。此所謂無成代終。 以坤行乾之旨也。唯其如此。故稱地道。地者承天時行。以本無執。乃 能有守。以本無拘。乃能有成。故不假習。而無不利也。無不利者。言無 利。亦無不利也。以非所利。故無利。以皆得其利。故無不利。心無所為。 故無為。而無不為也。此所以為地道之光大也。地本不以光大稱。而 光大者。以能含弘也。含弘者。順承乾健也。光大者。行地無疆也。以其 順承不息。故能光大無疆也。夫不習云者。言無息之功也。唯其有輟。 乃待于習。不輟者。何用習乎。習猶學也。溫習也。以其未熟。乃貴習也。 上經-4-經文講義-坤卦-釋爻辭-34 果不自習。功早熟矣。不習亦無所歉。故不待習而自利天下。以成其 光大也。凡物之有光者。必以其精明。物之大者。必以其含弘。精明內 充。則發為光。含弘無盡。則名為大。坤之六二。內充其精。外容其物。故 曰光大。而成其直方也。人之成道達德也。亦如之。以其至誠無息。故 上而高明。下而博厚。高明為光。博厚為大。光大之至。悠久無疆。此所 以並天地。而稱三才。孚乾坤之用。而成君子之名也。故釋文之義。明 人道也。明君子之行也。聖人之成道。至誠之成德。皆由此見之。而貴 在不習也。夫貴習者常人也。未成者也。其時未至也。位未當也。則唯 孳孳焉于所學。兢兢焉于所行。以期于時至。而位當耳。若夫至誠之 聖。成德之君子。則非此比。坤之六二。不下于乾之九五。皆聖人之誠。 君子之德。有位以資其用。有時以見其功。所謂至哉之道。光大之稱。 尚何假于習乎。故不習者。猶不息也。古文音義通用。以習與息。本相 因而成用也。鳥之飛也。必因其已棲。雛之飛必。因其未慣。故習也。 人之作輟無常。息游不時。恐荒其業。斯貴習也。皆為其德之未至。道 之未成。不克成無息之功。至誠之聖。故不能無利害之爭。而成其無 為之為。無慮之慮。此就最上者言。則不然矣。坤之六二。宜其大矣。 坤卦。陰道也。地道也。凡位之當否。時之宜否。視乎奇偶之數。內外之 序。升降之途。往來之地。以定其方。而卜其行。故先迷後得。西南東北。 上經-4-經文講義-坤卦-釋爻辭-35 各有得喪也。其象則徵于爻。而辨于位。其義則具于辭。而昭于釋文。 蓋聖人示教之旨。諸卦皆然。而乾坤獨詳。乾與坤無一不相對。則爻 位之動靜恰相當。人事之吉凶恰相反。乾主陽。而坤主陰。乾從天。而 坤從地。故坤卦重內重下。爻位貴偶貴順。此其常也。至其變。則視事 而殊用。視地而殊方。各以時位為準耳。 六三。含章可貞。或從王事。無成有終。 宣聖講義 六三係人爻。而重在人道。故其辭有指。其義尤深。卦辭曰含章可貞。 此四字概見大意。坤道以順承天。以含弘為光大。以安貞為吉。以方 為得失。以時為先後。履六三之地。行上下之間。居內外之交。有剛柔 之嫌。合順逆之道。而為人事之所處。其所患者。雜而不得其正。爭而 致失其中。以柔履剛。而無益。以奇行偶。而難合。則必有害于其心。亂 于其事。背其道。而不協于德。乖其位。而無補于時。是以貴乎所用也。 含者容也。章者文也。可者宜也。貞者正也。以陰從陽者。必能承陽。而 不滿溢。此含弘之義也。故貴合。以陽交陰。必能相合。而無雜亂。此光 大之義也。故貴章。以奇偶之數。有方之宜。則可否之決擇有別也。以 匹敵之交。當嫌疑之位。為內外之妨。則有守貞之道也。故含則能承。 載萬物而不狹。章則有文。交天地而不雜。可以行于外。貞以守于內。 上經-4-經文講義-坤卦-釋爻辭-36 斯坤之本用。為六三之要旨。而人道之所仿也。唯含章斯成其道。以 及于物。唯可貞斯達其德。以通于天。物受其惠。天接其神。道至德成。 乃為正位。乃成大用。于時曰宜。于方曰當。行而自達。為而自成。此六 三之辭。先此四字。夫坤本地道。而屬于臣妻婦女之列。六三又近于 天。而親于君父夫男之地也。故以所宜之位。定所行之方。用所得之 時。從所合之主。則必有其功業。而符于此爻之貞也。故曰或從王事。 無成有終。以處位。宜從王。以處時。宜後成。以不得專主。故從王事。以 不得先行。故無成有終。王事者。不必限于字面也。苟合君父夫男之 主。而為其使令者。皆然也。而動者在己。不必皆求之也。故曰或也。若 能自靜。則可貞之義。符安貞之吉也。若好于動。則攸往之義。孚牝馬 之貞也。斯視其人之志焉。而所須知者。則在無成有終四字。蓋牝馬 之行。必有先後也。地類之合。必有方與時也。先迷後得。得朋喪朋。各 有當也。坤以順承為本。故無成而有終。無者不自先也。有者代夫天 也。非不成也。不自先行也。非有終也。承天而行也。 象曰。含章可貞。以時發也。或從王事。知光大也。 宣聖講義 此申釋爻辭也。以時發。則誠能含章可貞。知光大。則誠能從王事。非 含章。不能發。非可貞。不以時。非從王事。不及光大也。坤之光大。以含 上經-4-經文講義-坤卦-釋爻辭-37 弘也。含弘者。以順承天也。以陰從陽。而得陽之施。以地承天。而得天 之與。故成其光大也。光大者發于天。見于地也。如日月之明也。天氣 之和也。雨露之潤也。皆所以成坤之光大也。六三一爻。以地親天。以 陰交陽。有可為也。而必知所先後。識其主從。辨其順逆。而後全其德 明也。故君子處之。或出或否。或行或止。莫不以時。莫不有終。體坤之 道。明六三之位。推地之德。而能含章可貞。苟從王事。亦必有終。以成 其光大也。 宗主附注 易卦大例。以三四二五四爻為用。上初二爻不與也。蓋初在地下。 上出天上。非人事所及。故下始二爻。上極五爻。三四居中。為人位 本體。而二五則始終也。然此四爻。又分陰陽分合。即三五為陽。為 一合。二四為陰。為一合。陽自下上順行。三至五。而以五為主。陰自 上下逆行。四至二。而以二為主。故二五兩爻。為一卦內外主位。而 三四兩爻。為其臣僕。傳所謂二四同功異位。二多譽。四多懼。三五 同功異位。三多凶。五多功。其義即由此辨。主臣既別。功業乃殊。二 五多自主之權。三四處隨從之地。且三之勤勞。為五也。四之兢業。 為二也。不得其主。則不見其用。故乾卦三四以人道為本。而首戒 慎。先乾惕也。坤卦亦然。以坤之順承。尤寓代成之義。故三爻含章 上經-4-經文講義-坤卦-釋爻辭-38 可貞。而以從主為光大也。含章者。得乾之道。為明之徵。不比乾三 也。以坤卦爻陰。三為位陽。陰居陽位。坤得乾光。相交成文。相雜為 章。爻顯位隱。故名含章。本坤順承。故曰可貞。以其行也。不比靜處。 故曰可。以其從乾。故曰或從王事。以坤不自先。而爻不自主。故曰 無成有終。終成乎五爻也。成為人功。勤為人用。此坤三爻之道。而 克稱其光大也。而與乾九三。一主一賓。互通其意。一為己發。一為 人謀。其所持有差。而所遇有別也。此坤六三爻辭之概義。而為人 道所取則者。宜熟玩味之也。 宏教附注 坤爻異乾。一順行。一逆行。故也。因此分體用。及先後天。而為後天 一切主。為人所履之道也。故地道在後天。同人道。在先天。同天道。 人道亦然。在後天以地道為主。至歸先天。始同天道。即由乾坤二 爻可見者也。不由地道無以行。不至天道無所歸。故人以天地之 道之合為本。一半屬地。一半屬天。而合則成人。故人在乾坤之間。 而行乎乾坤二卦之爻也。雖言地道。實即人道之始。蓋人不能離 地以生。不得不遵地道以行。此易教懸乾坤為則。而示人以所行 與所成也。行地而成于天。由坤而歸于乾。體用俱全。始終一貫。乃 曰道。即人生之路。自生至成道。莫不在此二卦六爻上下。故 夫 上經-4-經文講義-坤卦-釋爻辭-39 子言之詳切也 六四。括囊無咎無譽。 宣聖講義 此言坤為陰。象地。在人象女。其位主內。其用主納。其道主受承。其時 主收藏。故其物象囊。囊以包藏物者。以地承天。而載萬物。代天。而生 化萬類。其博且厚也。載物不遺不洩。乃稱包藏之義。而以囊名。言無 所不包。無所不藏也。世間有形之物。莫能外地而生存。故萬物皆入 于坤囊。而得其生化。猶人之生于母胞。禽之產于雌卵。皆囊之象也。 既生之後。皮革以包其骸。巢室以居其身。亦猶囊也。而最著者。則存 于地。履于地。棲息于土面以生。埋葬于土內以沒。莫非潛游于囊之 象也。故坤六四指其象。而加之名。以示坤之大用也。而曰括囊者。則 在六四一爻之象。四爻為陰。降也。與二爻相應。由外之內。上之下也。 在外卦之始。居下卦之交。為氣之樞機。行之道路。故其所主為括。括 者納也。結也。招之入。而塞其兌也。含之中。而歸諸坎也。此坤承乾。而 初變之象。由先天而化後天之跡也。故六四有括囊之辭。而以見坤 之用與變也。夫坤者主靜。而重在承受。主順。而本諸收藏。則括囊者。 其分也。非出位。何咎。非要功。何譽。雖囊括天下。無責其貪。無諛其能。 以行所無事。為而無為也。故不任咎譽也。不任咎譽。咎譽亦不至。則 上經-4-經文講義-坤卦-釋爻辭-40 以坤之所為承乎乾也。生化之功。乾之功也。載育之德。乾之德也。不 與功德。自無咎譽。以其安貞自處。含章以行。從王之勤。順天之至。乃 其道也。乾之九三。首著乾惕之誡。九四繼明卑謙之行。坤乃承之。以 成其慎。故無咎之名同于乾也。此六四爻辭之義。為坤言。即為人道 也。 象曰。括囊無咎。慎不害也。 宣聖講義 坤以靜為動。以順承為功。故不以自主。而仍不失其主。內有守也。故 外有為。其在外卦。純應夫乾。而六四為始。純本乾惕之義。故其無咎。 以慎而不害。此釋文之旨也。夫爻辭並稱咎譽。而釋文祇重無咎者。 則以六四之位。係承乾之地。為順逆之途。最易逢咎害。設不自慎。以 為囊物之功大。而有陵乾之嫌。以為行地之無疆。而忘牝馬之義。則 囊不約。而行無常。內乖于安貞之吉。外失于含章之光。則為失位之 占。而成過當之象。此知進而不知退。知存而不知亡。知得而不知喪。 貪天之功。而不知足。忘坤之義。而無所存。是其為咎害。皆由不慎也。 故貴乎括囊也。有囊而能括之。乃有功而莫與爭。有德而莫與大。此 其無咎。以能慎也。慎指括也。不害者。不害于乾也。括者因時而括。非 能處泰持盈者不知也。蓋當可以囊捲之時。安計括囊之急。則勢將 上經-4-經文講義-坤卦-釋爻辭-41 陵主。功反為罪。常人處此。不免者眾矣。君子必慎之也。唯因勢之盛。 則知氣之將消。唯因積之多。則知物之不任。唯因代乾之功大。則知 安貞之貴。唯因承天之道光。則知靜順之宜。故慎者不在失志之時。 而在得意之地。不害者。不指無功之際。而指大用之期。故居高不危。 行疾不傾者。正見其慎也。勢大不逼。勳積不疑者。始成其不害也。坤 者臣道也。妻道也。乃以知慎不害為先也。此釋文明指其象。而申其 辭也。夫受人施者。必善保之。承人之旨者。必善將順之。代人而有為 者。必志于成全。從人而有行者。必底于光大。此括囊之不為咎譽也。 而咎譽不加焉。蓋囊之必括也。勢也。即理也。六四之位。唯降以俯就 二爻之高。必約而順氣之行。又值承乾之地。有富厚之物。乃必自守 以保之。以孚其德。而成其功。故囊括不關咎譽。而成德不害于主也。 明此義矣。則知六二之利。自斯得也。六二者。坤之正位。以六四為之 用。其功德所至。則其道高美。而孚光大之象。以其行止之慎。功業之 不害。乃成六二之直方大。以其括囊之時。咎譽之不與。乃育六二之 不習無不利。蓋其德至。道自凝也。人之處此。尤貴乎德用。成德乃達 道也。故坤爻之義。皆合乾爻之辭。而一一必證之事物也。 六五。黃裳元吉。 宣聖講義 上經-4-經文講義-坤卦-釋爻辭-42 此爻文簡義精。足明坤道之異乾。而正匹乎乾也。六五居外卦之中。 為陽位之正。坤行至此。恰與乾交。匹敵並尊。相得有合。以乾為正位。 而坤應之。以天為當時。而地合焉。乾坤之和。天地之會。氣與形接。精 與神萃。是曰至文。光華遠屆。內貞外亨。元吉之大。坤德之成。于斯為 邁。蓋坤者。以順承乾。為用者。則五爻正得乾之龍。為坤道之光。如月 以日明。水以火蒸。天地絪縕。萬物化醇。乾坤交合。天下光明。位既當 矣。時亦宜矣。黃中通理。君子所履。元亨之象。始垂于是。二元之會。乃 成上紀。故曰元吉。無以加已。夫坤者。處下以應上。居內以接四方。為 土之象。徵色唯黃。處地之大。乃位乎中央。行地之遠。而承乾行。故合 曰裳。而稱于吉祥。以裳者。配衣者也。黃者。居中之色也。坤匹乾。猶裳 與衣。地承天。猶中央接夫四邊。天包于外。地居其內。黃以為正色。後 天之所主焉。陰陽交而生化成焉。天地交而日月明焉。雲行雨施。而 萬物資生。霞輝星燦。而成天下至文。此坤六五之象。黃裳所徵。元吉 在上。天下之慶。二元會合。天地流形。一氣交通。陰陽並行。此坤應乾 之至。而為五爻之所呈。在乾九五。為陽正位。故飛龍御天。在坤六五。 為陰得偶。故黃裳以會二元。一虛一實。乃為飛潛。一賓一主。乃相周 施。一降一升。德用著焉。一內一外。功行具焉。以坤之利貞。成乾元亨。 以地之博厚。匹天高明。以黃裳而占元吉。孚飛龍在天。而利見大人。 上經-4-經文講義-坤卦-釋爻辭-43 此氣之自至。理之自成。象之自合。而文德以明。生化以形。在地之所 見。為天所懸布。內有其精。外得其物。神通其靈。物名其德。始終所底。 乃天地之則。故黃裳之占。而孚元吉也。坤至靜而其用則動。至淨。而 其色則文。至柔而應剛。至順而同天行。故五行。土為後天之主。五色。 黃為天地之心。裳雖在下。而接于衣。雖近體。而有所垂。蓋居中而能 應外。行地而無疆也。元吉以文在中。而德用以會乎陰陽。是坤六五 一爻。兼地道與天行。達于下上。通乎柔剛。如后之配帝。母之配父。一 陰一陽。為後天之常。故有卦則有交易。有爻則有升降。有生化則有 來往。有內外則有柔剛。二氣既立。五行斯彰。大哉合化。煥乎文章。絪 縕而為雲雨潤澤。對照而為日月明光。皆乾之所施與。為坤之所受 藏。此六五之元吉。而成象乎黃裳也。 象曰。黃裳元吉。文在中也。 宣聖講義 此申釋爻辭之義也。坤之處于乾位。含乾之光。承乾之德。以為乾配。 非尋常之匹偶也。純乎天地之交。陰陽之神。超乎物象。達乎玄冥者 也。坤以地而通天。以形而化氣。以升易潛。以虛為實。以至為大。是謂 玄玄。無上之德。無極之先。是曰太元。元吉象焉。蓋有吉者有凶。有形 者。有升沈。有物者。有塞與通。有數者。有異與同。唯超乎一切。達乎至 上經-4-經文講義-坤卦-釋爻辭-44 中。融乎形跡。乃底于大同。斯曰至善。無善可加。斯曰元吉。無吉可誇。 吉之又吉。不與凶比。故曰元吉。天道所止。凡易之名元者。皆至也。皆 玄也。以其無以加矣。故曰元。元字同無之形。諧玄之聲。轉仁之音。彌 天之神。天地始焉。萬物化焉。氣數出焉。一切皆其下也。苟言有也。則 莫之先。苟言名也。則唯同于玄。其見于物也。謂之仁。其見于道也。謂 之天。蓋先天之所啟。後天之獨全。一氣而凝。一精而延。斯名曰元。唯 著于坤乾。在乾無形。有稱無名。在坤歸真。元吉是應。以坤六五。同乾 九五。以地合天。德至道具。比之于人。成道之士。比之于神。大化而至。 故曰元吉。不言人事。文在乎中。用極之旨。道曰守一。聖曰執中。玄之 又玄。何吉何凶。而曰元吉。明數之終。如曰至善。非善之宗。以無不吉。 故仍吉稱。以無不中。故仍中名。以無始有。故例以斯名也。夫坤之道 成。則同于乾。卦爻之象。唯六五至焉。故以地之黃色。而代天之玄。以 坤之裳。而接于乾之履焉。此履至中。而達至玄。通至道而行無極。至 善所止。至一所息。至性而通理。立極而無所倚。君子之光大。乃德業 所底。故文在中。而光見于四方。元吉在上。而和悅暢于四體。喻之于 道。至善至美。施之于物。高厚無已。純德不息。於穆無止。是爻之象。蔑 以加矣。故成道而達德。履坤而孚乾。光表而文中。立地而位天矣。 上六。龍戰于野。其血玄黃。 上經-4-經文講義-坤卦-釋爻辭-45 宣聖講義 坤之大用在承乾。而乾之正位在九五。故坤爻至六五為最中正。最 元吉。其用已極。其德已至。過此則不常矣。故坤上六之辭。乃為龍戰 之象。而不免于窮也。夫道極則窮。時過則失中。上六之位以太過而 逼于乾。乃見戰血之狀。此道貴乎中。而用貴乎時。合必以匹。而相猜 忌。必有傷夷也。上六居陰之極。處地之高。其為德也。同于乾之亢。亢 者必越。極者必窮。坤本順承之德。而其窮乃反與乾爭。則氣數所必 至也。夫積陽之變為陰。積陰之變傾陽。過其位者。失其常。恣其用者。 侵其上。阻兵者不祥。好爭者必亡。以假陰為陽。毀柔為剛。本非龍也。 而積勢為之彊。本以匹偶而相合也。而偪處莫能相降。以婚媾反為 仇寇。乃爭戰以為殃。以兵相見必俱損。以兩者不讓乃同傷。況以下 而陵上。柔而侵剛。反道以為用。戾理以為彊。宜其氣之不久。器之不 良。散而之野。披髮徉狂。殺戮未已。崩潰是將。此天地之變也。乃見血 之玄黃。夫龍者乾之物也。本不與坤爭。而上六之氣。偪陵不已。陽不 自保。乃下野而與之爭。龍棄天而之野。則其不勝也。坤陵乾而戰于 野。則其必敗矣。故以妄爭而遇敵。以輕釁而傾身。以龍戰之象。天地 失其常經。故流血而同見其精。此玄黃之色。為乾坤之所損也。天玄 地黃。不同而混也。開天地者。乾坤之元。混乾坤者。天地之血。龍者天 上經-4-經文講義-坤卦-釋爻辭-46 也。而戰于地。血者地也。而染于天。玄者天之色也。清而無色。不可見 也。見則敗也。黃者地之色也。正而居中。不可雜也。雜則潰矣。陰過其 分乃侵陽。陽之不許。乃戰于野。而莫肯降。此陰陽之亂序。而乾坤之 失綱。陽亢猶不可。況陰極而無章。故以相交成相殺。相匹為相克。乃 毀生化之功。乃傷代終之德。乃遭兩敗之害。乃致天地之崩坼。由乾 元以始。至茲而終極。一宇宙之變化。規萬古之經歷。氣失紀而將盡。 道失度而將絕。萬物歸于鴻濛。一切同于澌滅。形氣終于幻化。唯見 玄黃之血。是乾坤之已窮。而卦象已不見易。故觀象。知窮則變。觀物。 知極則絕。觀天地之所爭。而知宇宙之分裂。觀龍血之所流。而知元 氣消歇也。故地道以終為義。天道以生為趣。以交合為生化之功。以 戰爭為敗亡之器。以仁者昌。以亂者廢。以氣得中為常。以道過時為 敗。以純色為一主。以雜呈為將潰。此坤上六之辭亦氣所必至。終始 乾坤之名。皆以龍明其意。潛龍以資其始。龍戰以終其事。全易生于 乾坤。萬物本于天地。大哉十二爻中。宇宙無盡世紀。循環有升降之 途。來往諧消息之理。縮于二卦之中。備于兩元之裏也。 象曰。龍戰于野。其道窮也。 宣聖講義 此一窮字。括盡一切。凡天地萬物。皆由之以窮也。蓋坤為陰之主。萬 上經-4-經文講義-坤卦-釋爻辭-47 物之母。而承乾以為生化者也。今不承順乾且陵逼之。以與乾戰。則 生化之機息。而萬物之命絕矣。故曰道窮。言天地皆以道生。道窮則 天地且盡。何況物乎。此上六一爻。為天地之窮。亦萬物之窮也。其禍 皆由于陰極。而陽不任受也。陽之與陰。必相涵育。以成匹偶。乃不失 其序。陽既不能止陰之上犯。復不任受其陵逼。降而與爭。則陰陽皆 乖。而綱紀以失。道之窮也。不亦宜乎。道者道也。失其進退。何以舉足。 此不能行而同毀也。故陰者。不可長也。坤者不可先也。動靜剛柔之 道也。陰長于陽。則不能順陽。坤先于乾。則不能隨乾。先迷失道。悖逆 爭彊。此終成戰敗之象也。果戰而勝。則陰陽倒植。天下無此理。故戰 必敗。而同歸于盡也。夫陰之不能先陽而自動者。非有所制也。乃氣 數生化自然之序也。太極之先。無所分陰與陽。而元精之動。則唯陽 氣。故陰者後陽而生。如善與惡。吉與凶。其未兆也。無所分。而純一之 德。中和之精。則唯善與吉耳。惡凶皆後生者。故曰至善。曰元吉。明其 初也。元陽在先。而陰居後。由一生二。乃有二元。然元陰不得先元陽 也。果以後天生化言。則陽自陰出。如子生于母。若以先天本來言。則 陰以陽成。如月以日明。言道者必探本。不得以後天分先後也。故先 天之象。可名純陽。不可名純陰。猶性之為至善。德之名元吉也。此生 化定則。非人能為之先後。苟違是則。則生化絕。天地毀。陰陽盡。而宇 上經-4-經文講義-坤卦-釋爻辭-48 宙混沌矣。然仍復于先天元陽之境。陰氣且消滅無存。必待元陽一 動。而後陰復生焉。此變化之序。不得錯也。苟錯之也。則兩儀不得分。 太極無以成。而混沌終不復明矣。故陽亢所害者陽耳。無與于陰。陰 極則害加于陽。而牽以俱盡。此龍戰之象。不見于乾上九。而見坤上 六也。以陽不與陽爭。而陰則必爭于陽。陽極則自變陰。而陰則必以 陽戰而後變。此亦生化之道不同也。坤之上六。窮必變矣。而乃先與 乾戰。不似乾上九之自悔而已。未嘗與坤戰也。蓋乾上九。尚未有坤 之敵體也。上九而後。始成坤象。坤至上六。遂反而陵乾矣。此亦處勢 之殊也。且陽主升。陰主降。陽者順行。陰則逆行。一順一逆。相遇成戰。 此後天之象也。若先天則無之。故坤上六以極而逼乾。乾上九無所 逼坤也。順逆之情既異。而戰爭之禍。乃以陰極而起也。故世之治也。 不有征伐之事。其亂也。始見戰爭之端。以陰盛。則逆行而犯上也。故 善者無吝。吉者無悔。天下之理然也。陰道之不可長也。如此以六五 之正。而過則成上六之灾。慎哉其不可過也。果守中不失。居正不偏。 則以黃裳獨著其色。統天下而同歸。浹萬物而同化。坤德至矣盡矣。 奈何有玄黃之雜。為戰血之殃哉。地者後天當萬物之主。為中正之 道。以其能代天也。黃裳在下而通天。居中而御外。為一切之所仰者。 見其守中致一之德也。失中則失德。失德則喪位辱身。相連而及。甚 上經-4-經文講義-坤卦-釋爻辭-49 矣用之不可過也。君子觀于坤上六。則知所警矣。 用六。利永貞 宣聖講義 易道以陰陽交合為主。而往來必有所極。極則必變。故其行也。循環 往復。以至無盡。而乾坤二卦為之綱領。陽極變陰。則乾變為坤。陰極 變陽。則坤反于乾。此定序也。坤爻至上六。其道已窮。其數已極。則變 而之乾。為坤消以復于乾之象。以其有坤元存。不隨數而盡。卦雖消。 其元不滅。則坤之大用永不失。故有用六之象。以見坤元永存也。乾 至上九消而為坤。而乾元不滅。乃有用九之占。坤至上六。卦爻俱盡。 而用六。亦如乾之用九。以示陰陽二元。非隨形物生滅者也。曰元。曰 用。言元之無形。而用可見也。卦爻形也。用者無形而見于有形。六十 四卦。唯乾坤。有此象焉。以元氣之存于天地也。用六者。坤元本來之 用。與乾元同不生不滅。而以成地之德用者。故曰利永貞。永貞者。長 保大地之德。而獨具安貞之吉也。以坤本靜順之義。為承乾之行。而 坤元則其體也。其用尤先于坤卦各爻。坤卦爻之德。皆率循之而成 用。然卦爻因時位之異。則功用有殊。若用六。以坤元之德。無時位之 差。其見于外也。恆悠久不變不二。此所謂利永貞也。坤雖以象為德。 而坤元始終如一。故能恆永悠久以不息。此同乾元之德也。二元皆 上經-4-經文講義-坤卦-釋爻辭-50 至精至一。永久不易。至中至誠。至善至吉。以達無盡也。唯其保太和。 得長生。與太極同體用故也。此用六之象。在卦爻之外也。天地雖大。 以形而有生滅。以數而有消息。而元氣不以形生滅。不隨數消息。故 能永貞且利也。此天下之至德也。夫坤之數以六為用。亦本元氣之 用也。坤六乾九。即二元之本用。為陰陽之至用也。不獨乾坤以其用 成用。其他各卦皆然。而獨乾坤二卦為主。則以用必依事物成。而生 化之主。必屬天地也。故用六者。凡陰卦之所同秉也。而皆本于坤。坤 之用六。非限于一卦六爻。而坤元之行。亦非止于一卦六爻。故用六 之象。超坤之上。而包括坤以下之卦爻也。則辭所謂利永貞者。不僅 為坤言也。凡坤類之卦。皆得引之以為占也。故用六之占。坤元之德 也。猶用九為乾元之德。而非乾之所獨有也。後人多誤指為乾坤之 變例。擬附麗上九上六二爻者。昧乎二元之在二卦先也。二元即兩 儀也。二用即兩儀之德。八卦所自出也。故易特拈出于乾坤二卦之 外。以明其大用。示其至德也。 象曰。用六永貞。以大終也。 宣聖講義 此言永貞之利。異乎他利。而用六之用。別于他用也。卦辭之稱大者。 唯乾當之。為其無外。凡天下之物。莫不覆也。坤之為德。承天時行。雖 上經-4-經文講義-坤卦-釋爻辭-51 曰無疆。猶有方也。而乾則無方。坤之用六。同于乾矣。故曰大焉。比于 大哉乾元也。坤者代終。用六尤為有始有終。故永貞誠能終矣。終復 于始。坤元不息之德也。故曰大終。且物之生滅者。始終不一。數之消 長者。先後不同。唯坤元以至一至中。行無盡無極。有天下之本。立天 下之極。守天下之中。其德用即在能終也。大終二字。頌其用之無盡。 而克終天下之終。是曰大終。猶太極之名極也。古大太二字同。義無 別用。凡名大者。皆用太字。意言其至也。夫坤元用六。其德至靜。其道 至虛。其守至貞。其行至順。則其見也。無名無形。而其所成。乃莫與京。 以其至柔而成至剛。至靜而動無疆。至貞而行無量。至順而並于健。 至內而包乎八荒。故以無為而功莫與之爭。無形而生化莫盡。以坤 元之體。成乾元之用。以永貞之利。孚大終之稱。以承順之行。而見其 神妙于靜動也。故用六之象。為天下生化之既成也。為天地運行之 有終也。為萬物生滅之所窮通也。故立于至中。及于無窮。道主于神。 而德達于無垠。此復乾之象。而見至利之亨于一切。以坤之交坤。而 見元氣之不絕。在人為德至。為道立。為至誠。為無息。為性善之所見。 為中和而孚精一。故二元者。開合也。虛實也。其大無外。其細無極也。 乾元用九。以開其始。坤元用六。以復于不息。天為行其神。地為凝其 形。九以用其陽。六以用其陰。九六之既合。生化于是乎成。始終于是 上經-4-經文講義-坤卦-釋爻辭-52 乎名。此元氣之所至。而元德之所行。故用六永貞之大終。同于用九 之上治也。利而能永。終而克大。此固坤元之德。而達安貞之至。蓋內 明其性。始外善其事。內有所守。始外無所滯。君子成德達道。必正性 命為本。保太和為基。先利貞之行。而後成元亨之期。自坤順以為己。 至乾健斯無不宜。有乾惕以自彊不息。庶永貞而稱大終之辭。故乾 坤備乎道德。而為君子所師也。 夫用九用六二象。後人以其無象。多不明所出。以卦止六爻。每爻有 象有辭。唯用九用六。有辭無象。而釋文仍以象稱。遂致疑為上爻之 餘。此蓋不知古人立卦設辭之初意也。卦以象成。有象外之象。有象 先之象。以象有自來。有自往。皆以氣數成也。卦始于太極。終于六十 四變。則卦先有象。卦後有象。非僅限一卦六爻也。如時有先後。地有 向背。行有來去。皆此氣也。而象異焉。在乾坤之先。有所以成乾坤者。 在乾坤之後。有所以承乾坤者。易主于變易。變必以三時為斷。即去 來今也。前者謂之先天。後者謂之後天。今則現象也。人知既變之有 象。不知未變之有象。知未變之為本象。不知既變之有本象。知既變 之為變象。不知未變之有變象。知有象之象。不知無象之象。此執于 象而不明象也。夫象者。象一時也。象一方也。象有或無也。象常或變 也。皆以氣為主。數為用。故乾之先。有乾元之象。坤之變。有坤元之象。 上經-4-經文講義-坤卦-釋爻辭-53 雖不在卦爻內。其象仍在也。人知此身為生。而不知未生之身。既滅 之身。是重形而遺神。知器而昧道也。乾為陽主。陽有元也。坤為陰主。 陰有元也。元者氣也。道也。無形者也。而有用可見。以無形。非真無形。 乃非現今之形也。八卦未成。有四象兩儀太極之形。天地未判。有先 天渾淪之形。特以八卦既成。不見太極儀象。天地既判。不見先天渾 淪。故曰無形也。彼氣與道。未嘗無也。故有乾元坤元之象在也。而元 不見。以其用明。用九用六用之見也。不獨元之用。即乾坤大用。蓋乾 坤亦由元成。其德亦以元用為用也。故在乾用九坤用六。而陽非乾。 亦用九。陰非坤。亦用六。初不以乾坤限也。凡爻之[乾爻圖]者皆用九。皆乾 元也。爻之[陰爻圖]者皆用六。皆坤元也。乾坤有限。而用九用六無限。偏于 六十四卦也。為其永存不變。為其真體也。故乾元為乾之先。坤元為 坤之本。形生而神仍存。器毀而道不壞。故用九用六。不隨乾坤卦爻 成象。不因乾坤卦象生滅也。夫用六之見。在上六之後。則由坤卦之 皆變也。六爻盡變。乃同于乾。然非乾也。坤元之真也。如乾元之超于 乾卦也。故卦爻六有六變。至七變乃還原。以氣數皆極。極則變。變則 復也。坤異乾者。陰生于陽也。極則還于乾。而與未生時同。然乾元則 非與坤同。以太極之初純陽也。乾雖變而為坤。乾元自不變也。故坤 元與乾元有異者也。以乾元所返于太極之初。坤元所返于乾象之 上經-4-經文講義-坤卦-釋文言-54 始。仍成兩儀之象也。故在坤用六。而曰永貞曰利。仍本坤德之先利 貞。不若乾元之始而亨也。乾主元亨及利貞。陽之常也。坤主利貞至 永大。陰之常也。合之則一太極矣。故坤元用六。同于大哉乾元。以其 功用之極。而卻本于利貞之道。二者不失其常。為天下之至道也。一 陰一陽。一圓一方。一動一靜。一柔一剛。二元之所名。九六之用所成。 固足以涵萬類。而包無垠也。此坤元用六之象。占在坤之變也。 文言曰。坤至柔而動也剛。至靜而德方。後得主而有常。含萬物而化 光。坤道其順乎。承天而時行。積善之家。必有餘慶。積不善之家。必 有餘殃。臣弒其君。子弒其父。非一朝一夕之故。其所由來者漸矣。由 辨之不早辨也。易曰。履霜堅冰至。蓋言順也。直其正也。方其義也。君 子敬以直內。義以方外。敬義立而德不孤。直方大。不習無不利。則不 疑其所行也。陰雖有美。含之以從王事。弗敢成也。地道也。妻道也。臣 道也。地道無成。而代有終也。天地變化草木蕃。天地閉。賢人隱。易曰。 括囊無咎無譽。蓋言謹也。君子黃中通理。正位居體。美在其中。而暢 于四支。發于事業。美之至也。陰疑于陽必戰。為其嫌于無陽也。故稱 龍焉。猶未離其類也。故稱血焉。夫玄黃者。天地之雜也。天玄而地黃。 宣聖講義 坤卦文言。亦猶乾之文言。以辭有未盡。義有未達者。乃申述之于文 上經-4-經文講義-坤卦-釋文言-55 言也。凡天下之文者。皆由交錯而成。如日月絢采。雲霞成文。風水搖 波。魚龍曼衍。花木扶疏。紅紫繽紛。山泉濆流。瀑布映照。莫不以色為 美。以光為耀。錯雜交互。織成斑爛。是曰文也。由交得之。而易則尤文 之著者。以氣之往來。數之消息。參伍以變。錯綜為用。故名曰爻。爻亦 交也。文之所名。即由爻來。爻以交互。文以經緯。莫不依往復之道。順 消息之機。極參伍之方。索錯綜之事。以見其得失。明其吉凶。察其去 來。辨其常變。是曰格物而致知也。文物也。文言。格物之事也。卦也。爻 也。皆物。亦皆文。觀象玩占。則格致之所尚也。故象不明。求之辭。辭不 達。求之釋文。釋文不盡。求之文言。文言之外。尚有傳序諸篇。以為指 示之本。而作申引之資者也。故文言之義。雖見于前。今復重述之。為 告學者之所必研究也。夫坤卦見于象。意載于辭。而今文言所論者。 亦不外辭之旨趣。象之推演耳。故曰坤至柔而動剛。至靜而德方云 云。皆本原辭之義者也。所宜注意者。則其文字之輕重。而衍述之先 後也。蓋坤。陰也。柔也。靜也。後也。順也。而其為用。則陽也。剛也。方也。常 也。有所後也。有所成其終也。體用不同。本末異趣。何也。則由坤之用。 乃承乾也。故柔而動反剛。至靜而行反方。以後而得主有常。以順而 隨天時行。以無成而有終。以牝馬而匹乎龍。以在地而承天。以處下 而主乎中宮。則其德之顯也。皆與乾將毋同也。斯可見用成于相交。 上經-4-經文講義-坤卦-釋文言-56 不爭而有功。德成于得位。不彊而莫與雄。道成于安貞。有其內而推 及于無窮也。故坤象本不用。而以乾用。本不動而依乾動。不先不爭。 故成其德。而得其時。不失其位。而行無不宜。此卦爻之以象為體。不 見其用。不知其動。必由辭始得之。而明揭于文言也。不然。六爻純陰。 六位純靜。至柔為本。至順以聽。則將奚為。而見其所成也。而不知天 下之靜者。必為至動。至順者。必為至勁。柔者必剛。讓者必得。與者必 取。內圓者外方。無先者有守。不爭者有常。此理之自然。數之所將也。 唯坤同之。故體陰而用陽。無陽則無用無動。坤之用陽。乃道之大則 也。乾以坤為用。坤以乾成用。此交利之正也。故為天地覆載之功。 坤卦六爻均陰。亦自初息始。如乾之陽出于地中也。陰自下。陽自上。 本相對。如一年春夏與秋冬。一日早午與昏夜。各有始終。而成往復 之數。坤卦雖自下爻始。以陰氣言。則自天下也。然卦爻皆以下為初。 故坤之起初爻。亦同乾。而其時位不同也。陰之初凝。即陽之已亢。陽 極生陰也。初六爻辭曰。履霜堅冰至。以見氣至成象。象見成用。凡始 必微。其來也大。以履霜之初。知堅冰之至。此在乎辨象之早也。其氣 自上而下。其行至順。其來雖漸。而其降必不可阻。如自高而卑。其勢 易也。故履霜之微。即可見堅冰之厲也。凡善之積也如登。惡之積也 如崩。陰之行也以降。陽之行也以升。故履霜堅冰。其始終之速。猶為 上經-4-經文講義-坤卦-釋文言-57 惡者之積咎也。為善得福。必因其功。為惡得禍。必因其過。善者有餘 慶。不善者有餘殃。氣之所至。象乃昭彰。陰之初凝。其兆已見。則其為 害。正如不善之積也。以其趨下之勢驟也。故文言申明其義。垂為人 道之戒也。夫坤之行也至順。其達也至易。則事之所同者。正同于惡 積成殃。惡之為殃。亦非一時所致。必因細而大。因微而著。有其因。必 得其果。發于末。必搖其本。為其勢之至易也。事之至順也。如臣有不 忠細也。而弒君大矣。子有不孝。末也。而弒父本矣。以初時一言之忤。 一行之悖。而其終也。弒父弒君。豈非積于習。而成于漸哉。而人輙不 早辨之者何哉。不知其勢至易。而事至順也。夫惡行禍殃。在道為逆。 在數為難。而曰至順至易者。指其氣之至也。明其因果之必來也。故 曰順曰易也。以陰氣易降難升。因果之應。順而不逆。如為惡之細微。 而成過之必大而著也。唯居子鑒此知彼。不以小而忽之。不以戲而 狎之。不以無知而寬假之。不以姑息而放任之。為其善之不易積。而 惡易成。為其慶之不易逢。而殃易見。故于陰氣初凝之始。履霜而畏 堅冰之寒。則戒于惡念乍生之時。不孝不忠。而懼弒父弒君之禍。其 道皆逆。則其行也反順。其數皆難。則其成也反易。故見微知著。見小 知鉅。因坤之初六。而謹于人道之始也。夫人道不外善惡。人行不外 倫常。以生為生。必因于陽。以情復性。必本善良。以升為親上。而積德 上經-4-經文講義-坤卦-釋文言-58 是亟。成道是望。故畏于陰之初凝。氣之始降。天地將否。善人斯喪。惡 行乃張。禍殃乃彰。乃失綱維。乃潰隄防。斯人道之絕滅。而天理之危 亡。徒陰不足以生長。徒惡仍足以自戕。觀乎天地之令。而懍懍于冰 霜。辨于秋冬之日。而亟亟于收藏。以知漸之足貴。而思患于預防。以 見幾之不俟。而戒慎于毫芒。此君子成德之志。亦聖人立教之方。雖 切切于禍福。實諄諄于綱常。為人之稱三才。將並覆載之德。則鑒于 天地之虧。必有挽拔之力。為人道建其本。為世事立其極。斯所謂應 變以常。而稱之有物有則也。 文言多為人道言。為示教也。所述六爻之辭。皆重在人事。以明聖人 演易本旨。然象辭本同旨。卦爻所指。亦言其意。文辭所述。亦依爻位 而定所宜。如坤卦以順為本。以後為正。以靜為德。以柔為道。而所成 則同于乾也。坤六二爻文言亦明此義。以二爻為正位。而能配乾。內 正乎位。外行乎時。道合于乾。而德不孤。故有直方大之稱也。直以正 位。方以宜時。正內則敬。宜時則義。內有其敬。外著其義。是曰全德。以 同于乾。故曰不孤。道行天下。德並不見。故曰大。前言大者。乾之稱也。 唯坤克承乾。故曰大焉。由其正位而不自逸。宜時而利于物。其德乃 大。其氣乃盛。以行而不爭于乾。至而不負于乾。始終相合。行止相偕。 相得益彰。為上所重。為主所倚。無所陵逼。則功高不忌。無所誹謗。則 上經-4-經文講義-坤卦-釋文言-59 德至不讒。故其行也。無見疑矣。為其不失敬義。成其直方之名。有其 功德。成其大。雖不相習。亦不疑。以其無不利也。言于己于物。于上于 下。無不利也。所謂不習者。在一己言自誠也。在對人言不狎也。自誠 則能信于外。不狎則無犯于人。故曰不習無不利。夫人之不克誠者。 必賴于習。以求其信。不立德者。必恃其習。以求其近。唯君子不在是 中求之。為其自正以敬。宜時以義。同上以成德。利物以成大。不待習 而自信。故所行不疑也。此疑字。恰與上六之疑字同義。皆指乾也。坤 道本無所行。而行也必承乾。若為乾所疑。則其行也。必有害。以不合 德。則相猜忌。而必戰爭。戰爭則皆毀敗。將何所成。恃寵則驕。恃功則 逼。恃勢則陵。恃德則妒。凡有所恃。必生猜疑。利反為害。福反為禍。雖 日習近。愈見其惡矣。六二之不疑者。為能敬義也。守位不越分。謂之 敬。行時不先主。謂之義。此直方大之所以名也。故不待習。而親信自 加。不待求。而行無不利也。斯君子之行也。直方大者。德之至也。道之 至也。有柔有剛。能內能外。有功有用。宜上宜下。故曰成德之士。至誠 之喻也。唯坤六二當之。故不習而過于習也。尚何疑乎。 坤之德用以順承為本。爻位之能合乾者。其功必顯。其道必大。在六 二之直方大。足以見之。以六二之當位。為克配乾九五之德。故為坤 之至德大用。而成一切德用也。至六三則異其地。殊其時。其道同。而 上經-4-經文講義-坤卦-釋文言-60 德不同。其本一。而用有異。則位為之也。數為之也。然卦有定也。體之 所不易者。雖異地殊時。不求其先可也。必固其守。是乃分所宜然。六 三之道。以陰行陽。而不得忘其陰。以地承天也。以臣事君也。以妻隨 夫也。皆以坤之本分。而樂得其用也。故在坤辭曰先迷失道。後順得 常。以坤道不可先也。而六三尤可徵矣。陰雖有美。不宜顯也。故貴在 含弘。含章可貞。坤之德也。為應乾而成貞。交乾而成章。含章則美內 蘊。可貞則功外成。可者克也。有功也。而宜于從人。以含章係自充其 中。可貞係成人之美。于己不得言功。于物不得棄用。則功成者。人之 有也。名貴而不自居。用大而不自主。乃坤之道。弗敢先也。故宜從王 事。以弗敢成功自恃也。如人臣雖功高。不越其君。人婦雖德盛。不陵 其夫。以順為正。正所以成其用也。臣若欺君。功反為罪。婦若欺夫。德 反為惡。何成之有。故不得以自成功德為功德也。貴乎含章可貞之 道也。斯道也。地道也。妻道也。臣道也。以順承而致其用。勿先而有後。 勿始而有終。雖無成而代成。則德用之著。亦非由其著也。功高而歸 其上。德成而服其分。此功德不求自至。而無猜疑之虞。不居自大。而 無迷失之害也。為坤六三之本地道無成。而代乾有終也。乾雖有始。 必資坤為之終。乾雖大生。必資坤為之成。則坤之生成。乾之生成也。 坤之始終。乾之始終也。功用皆乾所有。而坤順承之以為用。故曰後 上經-4-經文講義-坤卦-釋文言-61 順得常。得其所得。不求自達矣。此陰之為德有異乎陽。而六三之為 用。有殊于六二也。何哉。三爻以陽數。而居內卦之終也。內卦陰也。陰 而從陽。數而有終。含章之象。可貞之行。孚于人事。乃有斯名。故文言 斷為妻臣之道。而知其無成代有終也。此人爻之始。人事之動。尤重 在人道。貞者得之。當省所從違矣。 陰陽既判。乃有分合。分合者。萬物生化之所由也。天地以交而萬物 生。以變而萬物化。交變者。氣數所不能免。此萬物生化之無已也。坤 以陰而主地。代乾而始終。代天而生成。則其氣之所至。恆與乾分合。 不能自止。與乾合。則絪縕而為生成。與乾分。則閉塞而為毀敗。視時 而異。因地而殊。故坤無自生自成之功。必待交合。而後見其生成也。 苟不交合。氣阻于中。形壞于外。精神流散。萬物皆灰。則天地絕其生 機。草木同歸泥塗。是曰否象。乾坤同寂。數之極也。時之窮也。地之陷 滅也。故坤卦六爻。備生滅之用。賅通塞之道。而莫不緣于氣之分合。 數之奇偶也。時與地之所為也。六四爻為外卦之始。即乾氣之窮。以 陰行陰。氣否道塞。為非時之數。有閉藏之形。居外而不能遠。望內而 不能中。陰降而日暮途窮。陽飛而路賒轍反。分駛背馳。德不相成。用 不相及。為人事之錯逆。當天地之閉藏。是在象曰窮。在道曰隱。在事 曰不用。在物曰收藏深密。以順時為德。毋自暴也。故文言曰。天地變 上經-4-經文講義-坤卦-釋文言-62 化。草木蕃。天地閉。賢人隱。以見君子出處必有時。作息必有方。而上 應天地。下察草木。或動或靜。或語或默。各有數也。用時則用。隱時則 隱。不敢違時。以招毀譽。故慎言行。審出處。知分善守。以固其中。順數 有常。以絕其害。此象辭之為括囊。而不干咎譽也。為其能謹耳。夫六 三之位。以交猶可用。祇不可先耳。六四則不交不通不用不獨不先。 且不宜有為。故唯自返。以深密自保。不復為咎譽之謀。而防之唯謹。 守之彌固。比之括囊。以隱為故。不顯其德。不徵于物之遇。不圖于數 之裕。故寧無聞。不希于譽。故寧無成。不罹于咎。此順時之哲。有所深 慮。善道自守。中藏永固也。故在坤道。本以安貞為吉。而處六四。尤以 靜密為度也。天地不自見功。況人物乎。括囊者。內有所藏。外有所守。 非空囊也。非徒括也。以自初六至此。氣已內充。德已先成。用以累著。 功以積稱。而逢時之不吉。為持滿之必慎。鑒見幾之必早。因履霜堅 冰之訓。知辨別之當明。乃知急流勇退之為正。故括囊為善藏。為能 有其道德。而克循乎法度。不以咎譽為懷。而亦無咎譽也。以道全則 無咎。德玄則無譽。君子以貞一之道。行謹約之趣。以天地之閉。而隱 遁適其序也。 坤卦有二大用。一動一靜。一內一外。皆以時地為準。即爻位也。六二 為坤正位。以與乾九五應也。六五亦正位以承乾。而當九二之應也。 上經-4-經文講義-坤卦-釋文言-63 故二爻有德可稱。有功業可述。而為坤之大用所見也。六五之異六 二者。以非本位也。而因承乾之德。為時地之宜。亦得以大用。故六五 之辭。以美稱也。含弘光大之象也。天之所施者。必地之所受。坤之所 成者。必乾之所為。道一而理同。德合而用。充有其內。而發于外行于 表。而貫于中。此本末兼賅。體用並至之象。故稱之美也。唯君子至焉。 內有其善。外明其德。不忘其守。不失其位。乃能貫通一切。達于無窮。 故曰黃中通理。正位居體。此卦爻之德。而君子之行也。象辭曰。黃裳 元吉。釋曰。文在中也。今文言重申其義。則比之君子成道達德。而稱 為美之至也。實以坤六五一爻。為天下最大德業。所見之象。六五與 六二。上下相應。與乾九二九五。交錯成文。交則為氣之暢。錯則為德 之成。應則為光輝。通則為事業。在象為體用俱備。神形均全。故比之 君子之德業也。黃中者。內含坤元之精也。通理者。外交乾元之文也。 承乾而含之以為文章。體坤而用之以成德業。故曰黃中通理。體用 兼至也。理者禮也。道之見也。文之呈也。如日月之光。有所照臨也。川 泉之流。有所映帶也。故曰理。猶玉中文理也。人身之脈也。草木之絡 也。凡物莫不有其理也。天雖廣。星辰不亂其行。地雖厚。山澤不隔其 氣。以有理也。理成于自然。見者曰法度。所由來著。道也。道猶路也。故 有理可循。而天下之物。莫不循之以行。以其出乎自然。達乎一切也。 上經-4-經文講義-坤卦-釋文言-64 而因交錯乃見焉。曰文曰理。皆在交錯之後所見也。文者名也。理者 實也。昭于萬物曰文。具于一身曰理。聖人立仁義之道。而以仁義之 行。必有交錯。更立為禮。禮即理也。仁義體也。禮用也。仁義不可見。禮 則著焉。仁義為其道。禮則德用所施焉。禮者。履也。立也。利也。麗也。凡 有動靜行止。莫不有禮。故曰禮。理也。言一切待之而理也。以交錯必 有理。始有條不紊。無則妄亂。不復其序。故理者。自然之序也。有理始 能交錯。成其分合之用。無則相害相悖矣。萬物並育而不相害。道並 行而不相悖。小德川流。大德敦化。由有理也。人之處世接物。莫離此 理。故通理者。克成其德。遂其用也。黃中者。有其體。通理者。遂其用。黃 中。謂之達道。通理。謂之成德。以黃中之義。即老氏黃庭之說。致中也。 抱一也。止至善也。通理者。即堯舜格于之說。用中也。成仁也。明明德 也。故學者。貴格致。格致則通理也。內有其道。外致其德。體用不二。則 施用不窮。道德並至。則事業立達。斯為美矣。斯為美之至也。以美之 由中達外。由心以暢于四支。而發于事業。其美可謂至矣。無以加矣。 由其克黃中通理也。故在占曰元吉。在辭曰文。在文言曰美。皆指此 也。皆以六五黃裳之德用。為坤之大用也。交錯而不失其序。生成而 不出其位。通天而無為。承乾而無疑。克成大用也。此君子之能以事 業稱美也。過此則有失矣。故六五文言。明指君子之正用。而立人道 上經-4-經文講義-坤卦-釋文言-65 之弘規。理之所名。禮之所生也。人道以禮成用。而天下以禮成治。此 義申于履卦辭。可參讀之。 凡極則變。變其類也。雖變而不能全變。則猶未離其類。此疑似也。積 陽疑陰。非真陰也。積陰疑陽。非真陽也。以其太甚。陵奪其氣也。坤之 上六是也。上六陰之積也。其氣已甚。乃疑于陽。疑者有數義。一為嫌 疑。謂相猜忌也。一為疑似。謂相比擬也。一為疑慮。謂恍惚不定也。一 為疑忖。謂蒙昧不明也。皆為不和之象。有疑則必爭以氣相逼。不克 自已也。內存猜忌。外見攜貳。彼此相嫉。利害不同。乃爭戰耳。故上六 辭為龍戰于野。其血玄黃。釋文謂之道窮。文言申其義曰。陰疑于陽。 陽貴陰賤。乾高坤卑。今坤上六。氣擬于乾。非真乾也。乾既不受其陵。 坤又不能自降乃相爭矣。戰之發。為陰之甚也。陰雖盛。不得過于陽。 雖大不得超于陽。此天地之分也。尊卑之序也。故陰太甚。陽必與爭。 而後成戰。戰者未分勝負也。陰雖盛。不得無陽。無陽則陰不獨存。以 坤之承乾而後行也。今不承乾而欲亡之。是無陽也。無陽則天地滅 絕。神形灰燼。故象辭雖當亡陽之際。不為無陽之名。乃假稱為龍。明 其有陽在也。龍陽也。而被陰迫。下戰于野也。雖勝負未分。其所傷必 大。故曰其血玄黃。曰血者。以陰雖變。未離其類也。何以言之。則血為 有形也。陰類也。坤上六陰雖盛。然非變為陽。則雖與龍戰。而仍見其 上經-4-經文講義-坤卦-釋文言-66 血。龍無血也。以假陰為陽。牝馬擬龍。則有血焉故稱血。明其假龍也。 雖疑于陽。非真陽也。夫血皆陰。而龍皆陽。今稱血玄黃。為天地之雜。 則似陽亦有血也。蓋由于龍非純陽。血為雜品。以天之氣。雜地之形 也。故稱血玄黃。玄非血色。而雜于血。故曰天地之雜也。天之色。皆地 之色也。因陰陵陽而戰。戰則俱傷也。雖陽。有損。陰又甚焉。故玄黃。皆 以血稱。可見陽之所損。仍陰受之也。陰不得彊于陽也。此先後之分。 尊卑之序定也。坤雖有德。不先于乾。有用不過于乾。以其為地道也。 妻道也。臣道也。此義已見前矣。而上六重言之者。為明陰陽之異也。 夫世之戰爭。亦類于是。必以下逼于上。逆陵于順。邪害于正。盜憎主 人。民怨其上。始啟干戈。而成殺伐也。不必固執君臣之分。官民之級。 但視所處之地。所行之德如何耳。坤之類陰也。陰不勝陽。則地不先 天。若非坤則不限矣。故陽為上。為善。為正。為仁。為大人。為君子。所至 必勝。所處必吉也。坤之上六爭戰。咎在陰也。陰不守其分。反逆行倒 施。是以所傷大也。此文言明指其過也。嫌于無陽。亦如疑字。含數義 言。為坤志亡陽。而道不得無陽也。為陰逼將無陽。而聖人不許其亡 陽也。此人道濟天之窮。而立辭定名之含微意也。聖人易教之旨固 如是。綜上所論。凡文言之旨。皆先人道。而重在以人合天地之德。其 過也退之。不及也進之。以中為本。以和為用。尤徵于坤之六爻。坤爻 上經-4-經文講義-坤卦-釋文言-67 有當位。有不當位。有陰陽交而成文。背而為害。有順有逆。有得有失。 故于此尤詳言之。以立人道軌範。而示人事從違也。故文言者。易教 所見也。學者須三復焉。 宗主附注 夫子所講皆立教之旨。為儒教之本旨。中庸大學莫不由此推述 者也。言教而治在中。言德而道在內。如黃中通理。即乾正性命也。 故曰窮理盡性。以至于命。此理字一義。即大學格物之事也。格物 致知。即通理也。此道功徹始終工夫。道家黃庭內景。亦指是也。得 之則成黃中通理之道。失之則罹其血玄黃之灾。一在盡性。一在 徇欲。君子小人之分也。 又曰。易坤卦文言之義。均不出前所講者。而最要在文字間之命 名設辭。一字一句。皆有深意。不獨為釋卦爻也。蓋辭與象。二者相 並成易。而象有所不達者。藉辭以明之。故同一字含數義。同一語 有數解。非如他經之文也。前已略述其例。今更申明之。如用六利 永貞五字。合為一語。分有三義。利貞即四德之二。永者不息也。即 無疆之意。而釋文以大終三字。亦有分合之異辭。以大者乾之用。 終者坤之德。利貞坤之道。不息乾之行。以坤能返于乾。而並乾之 故。此大終之稱也。而大終恰與乾之始亨對。始對終。亨對大。文字 上經-4-經文講義-坤卦-釋文言-68 之相匹。以示乾坤之相成也。唯乾有始亨之德。以成其乾元之用。 則坤有大終之用。以見其坤元之德。二者相交以合。相配以行。故 辭為明其象。而文字乃指其趣也。天地之道也。乾坤之行也。皆以 合而為用。配而為功。乾主大始。坤主至終。乾以元亨。坤以利貞。天 在高而地居下。天包外而地處中。故二者之道交而後成德。偶而 後全用。苟失一。則有闕矣。故四德分屬乾坤。而始終分諸天地。非 謂必如是分也。乃先後之謂也。乾先元亨。坤先利貞。乾以始始。坤 以終終。乾為之先。坤為之後。乾為之剛。坤為之柔。其氣然也。故辭 義必有重輕也。而合則對言。分則獨言。凡文字之合成文者。皆與 對卦相交之用所見也。若一字一義。則其本卦之德也。蓋卦不孤 用。辭不單舉。合中有分。分外有合。果尋繹之。可以知矣。文字唯易 最精最簡。而含意決非淺單者。必盡縱橫之用。方通常變之規。故 辭者如有所指。而不離象。象亦以交錯為用。變化為德。苟不求其 通。則滯于現象。而無以得其神妙矣。于辭則尤要也。因今人以辭 釋象。往往就一義而判全局。執一語而遺他方。非窒即昏。非誤即 脫。宜乎不足以窺天地之秘。解數命之神也。今因釋坤文言。特復 揭出。以為學者告。俾知所留意焉。 又曰。乾坤二卦講義詳于各卦。除在二卦講義外。各卦尚時時引 上經-4-經文講義-坤卦-釋文言-69 及二卦者。亦為講明二卦之用。因全易各卦。無不出于乾坤也。故 在各卦講義。有關乾坤處。仍當會通參考。以見易道之大。易教之 廣。而其源本。仍歸于一也。傳所謂乾坤為易門戶。即此意。吾人讀 易。必先明此旨。雖六十四卦。各具其用。而無不溯源推本于乾坤。 而各卦爻不離[陽爻圖][陰爻圖]組成。[陽爻圖][陰爻圖]即乾坤本體。如人身百骸。雖各不 同。而莫不因氣血以生以存。以動以用。氣血亦如卦之[陽爻圖][陰爻圖]也。一 陰一陽。互為其根。而性命主之。性命則乾坤之元也。故合全易。正 如人全體。生則同生。化則同化。生化雖萬變。而本來無二象。此所 謂太極是也。太極以乾坤成用。人物以陰陽成形。此天地生成之 道。而一身所包者亦如是。讀易必先近譬于己身。方知全易之用。 方明乾坤之道耳。 上經-4-經文講義-坤卦-講述乾坤大旨-70 講述乾坤大旨 復聖講述 易道至大。而包羅無盡。以其因象制用也。象本于數。數徵于氣。氣 歸于道。道始于一。一生而萬。分而無盡。為始終之象也。故全部易 象一天地宇宙。無物不涵蓋之。舒卷之也。此易卦有限。而用不窮。 易道至簡。而德莫大。非聖知不足以探索其旨。解析其義。而辭則 詳其大概云爾。要知易之大用。本于乾坤。而乾坤之象。始於[陽爻圖][陰爻圖]。 乾坤為其成形。[陽爻圖][陰爻圖]則其秉氣。氣在形中。形以氣育。此後天之定 則也。又莫不有其數焉。數者所以別也。莫不有其名焉。名者所以 上經-4-經文講義-坤卦-講述乾坤大旨-71 紀也。後天之物。必由陰陽交合以生。分散以化。陰陽為天下父母。 即易之乾坤。乾坤之[陽爻圖][陰爻圖]也。乾主陽。而其元為[陽爻圖]。坤主陰。而其元 為[陰爻圖]。故有乾元坤元之名。有九六之數。其實皆[陽爻圖][陰爻圖]也。此天下之 大本也。亦全易之大本也。無[陽爻圖][陰爻圖]則生化無由見。而全易卦爻無 由成也。故[陽爻圖][陰爻圖]者。為大化之樞機。萬物之本根。而全易之基礙也。 其用不單行。故見于乾坤。易以變為主。變則求其繁。故由[陽爻圖][陰爻圖]進 而成[乾三爻圖]與[坤三爻圖]。復由[乾三爻圖][坤三爻圖]。進而成[乾六爻圖]與[坤六爻圖]。于是乾坤之象成矣。 八卦之象。由[乾三爻圖][坤三爻圖]變化而成。六十四卦之象。則由[乾六爻圖][坤六爻圖]變化而成。 則全易各卦。莫不出于乾坤。而乾坤又實為變化之原體也。乾與 乾無變化也。坤與坤亦無變化也。其有變化。必起于相交。交則變 矣。故乾坤為變化之主。亦變化之原體。又由其相交。而後有變化 也。故乾坤二卦。為全易之本。亦生化之本也。後天之物。最大者。則 天地也。最近者。則男女也。皆以相交。而成生化。則乾坤二卦之所 象。固同為一陰一陽之合而已。天地人物。莫非陰陽之合而後生 者。而有所始焉。天地則最始也。乾坤之象。純陽純陰。初未合也。而 有其合者在焉。數之所含是也。乾卦六位。數有陰陽。坤卦亦然。此 純陽純陰中。已有其所合矣。然爻皆一也。仍視為未合也。若合則 爻變矣。自先天言。天地猶晚出。自後天言。乾坤乃始成。而易者。以 上經-4-經文講義-坤卦-講述乾坤大旨-72 後天為主。故以乾坤為始也。乾建其陽。坤立其陰。兩儀並行。分合 以成。此六十四卦。無非乾坤所出也。乾陽交陰。其變有三。坤陰交 陽。其變亦三。故初變生六子。而八卦成也。八卦雖出于乾坤。究為 其他各卦之先世。則以三畫之卦。未合六位之前。其氣猶單。其數 猶簡也。然六位既成。八卦既合。則六十四卦隨之俱出。亦氣數自 然而然者。此六十四卦。莫不奉乾坤為父母也。父母為人生化之 本。世代子孫。均自此出。則其關重要。抑可知已。此聖人設辭。必獨 詳于乾坤也。 且乾坤二卦。二猶一也。以乾之變必為坤。坤之變仍為乾。循環往 復。始終上下。一氣所至。則乾之[陽爻圖]者。變為坤之[陰爻圖]。坤之[陰爻圖]者。變為 乾之[陽爻圖]。氣至象亦變也。乾雖為天下大生。而無坤不見所生之物。 坤雖無成代終。而非乾不得其生成。以後天之生化。必二氣交至 也。故凡乾之德。皆坤之用也。乾德雖廣于坤。非坤所能承者。則人 不見之。以人生立在此土也。地外有物。人未之見也。即或有之。非 人所當見者。不在卦用之內。以卦之用。人為之主也。人居天地中。 遠于天。近于地。則所見者。皆地所載也。故卦以坤為人事之始。而 因坤以孚乾。因地以順天道也。故乾卦之辭。諄諄于人道者。皆復 見于坤辭焉。坤雖異乾。實即乾之近象也。乾以坤為形。而克顯其 上經-4-經文講義-坤卦-講述乾坤大旨-73 生成之功。坤本乾之用。而克成其變化之德。故論天道。乾先于坤。 論人事。坤切于乾。以後天。形著而氣難見。象明而數不易知也。蓋 坤之用。即人道之本。亦人道合天之途徑也。故人道備于乾。而徵 于坤。此聖人立教。以坤繼乾之微意也。不然。由乾至坤。其道遠矣。 先天之位。可以引證也。若後天八卦則異是。後天者。既變之象。故 坎離代乾坤。為九宮之次。非復前兩儀四象之序也。變者以用為 主。故不求其體。周易之序。亦以用為主。其先後皆依動變為次。不 似前之有一定統系也。然動變亦自有其統系。蓋準一陰一陽之 道。相得有合之義而生者。乾坤相次。即此意也。 夫乾坤二卦相交成用。相應成變。相參伍錯綜以成生化。則其為 德。不在各卦本爻已耳。卦之六爻。有四象。有三世。皆相通也。乾之 極為坤。坤之極為乾。雖六爻中。自成乾坤。而六爻外。有乾之坤。坤 之乾。兩相印對者也。故六爻之上即變矣。爻變而卦未變。蓋必六 爻全變。乃為卦變。則所謂乾之坤者。乾之變坤。非坤卦也。所變者 爻耳。坤之乾亦然。乾之爻名陽而數九。坤之爻名陰而數六。其變 也。九六易耳。陰陽換耳。故六爻之卦。自具其變。而乾之用九。自有 六存。坤之用六。自有九在。何以見之。則用九用六二爻辭是也。用 九在上九之外。用六在上六之餘。爻位既無。象辭奚具。而竟有此 上經-4-經文講義-坤卦-講述乾坤大旨-74 象此辭者。則可以知所指為變爻也。乾坤在卦。本為獨立。而後天 不得獨立者。以生成萬物之本在乾坤也。不得獨立。必有與合。則 乾必合坤。坤必合乾。合而後其用見。此用九用六之名。特以用稱 也。用九乃乾合坤之用。用六乃坤合乾之用。乾坤大用。乃在六爻 之外矣。然九者乾爻也。六者坤爻也。雖在六爻外。仍不出本卦。則 象有限。而氣無止境。位有盡。而用無窮期。此天地之異乎萬物。而 乾坤之殊于他卦也。陽氣偏行。陰器偏承。二五搆精。妙合而凝。此 用九用六。為天下大用。生化之本也。生化無盡。天地不與焉。德用 無窮。乾坤不動焉。故大用在六爻外。乾坤未嘗變也。 且乾之與坤。為全易之本。無論何卦。莫非由乾坤交合變化而成。 六十四卦。莫非用九用六之所見也。則用九用六。不獨為乾坤二 卦所有。乃六十四卦之所共也。蓋卦不離陰陽之氣。奇偶之數。則 萬物原一體。萬用原一致。用陽者。必用九。用陰者。必用六。不以乾 坤限也。各得乾坤之一耳。萬物各殊其生。而莫不得天地之一體。 餘卦各異其象。而莫不得乾坤之一體。故卦有異名。爻無異稱。陽 皆九。陰皆六。則九六即各卦之精魂。而用九用六。亦各卦之德用。 所謂一陰一陽之道。終始一致。乾始之。坤終之。在其間者。不得外 斯道也。故乾交坤。坤合乾。自成其德用。不為萬物。而萬物皆受其 上經-4-經文講義-坤卦-講述乾坤大旨-75 德。化其用。此所以為大也。以一用而通天下。至于無盡。唯道方之。 故曰道。道貫于氣。外見之于理。內存之于性。無不同此理。同此性。 則無不同此德。同此用也。故道能通一切。而用九用六。能通全易。 全易用雖無窮。未嘗出乎乾坤九六之用也。前乎九六者。必以九 六為歸。後乎九六者。必以九六為本。九六蓋數之總樞也。天地繫 焉。日月行焉。人物生息變化焉。事業成敗出入焉。是曰中極之地。 而生死之門也。故陽極于九。陰老于六。陰陽往復。不出九六之途。 氣數變遷。不離九六之鑰。為其握德用之紐。居造化之中。司二氣 之鈞衡。五行之橐籥也。天地之數。共五十五。九六之乘五十四。所 差者不用之數。原數也。未化之元也。故非後天所用。有數無名。有 名無象。為道之先。易之未立也。故易立于二。一陰一陽。是謂之二。 由二成四。由四成八。由八進而至六十四。莫非二之所為。二者偶 也。有偶始生。有合始成。故易不孤立。數不獨用。用九用六。亦相須 而行。非獨用也。 要知後天之物。必以陰陽相偶成用。陽者以陰用。陰者以陽用。此 定序也。亦理也。數也。違此者。不成用。且害至。為其始終不全。剛柔 失中。則乖太和之道也。故陽體陰用。陰體陽用。相調相濟。是曰道 行。如剛甚必折。柔甚必屈。有始無終。有終失始。皆害道也。天地尚 上經-4-經文講義-坤卦-講述乾坤大旨-76 不孤行。況其下乎。故乾之用成于坤。坤之用成于乾。而乾坤之合。 則全德矣。乾有四德。坤亦如之。而所先不同。所至不同。則知四德 之成。必二卦之合也。故乾上坤下。乾外坤內。一陰一陽。乃見天地 之道。若失一。則皆失之。此性情之喻。德業之說也。人以全德。亦如 乾坤之合。故內外兼至。道德並立。乃為君子。乃稱大人。以其明明 德而止至善。內立其誠。外致其德。中有所守也。則物不害身。行有 所立也。則性不背道。人之以道稱者。即由于本末始終不去道也。 道賅上下。備形神。未有偏而名道者。則人之行不全者。乃悖生生 之則也。故乾坤大用。合而為天地大德。賦于人。為人之至德。人皆 本此大用。以成道達德。斯稱三才之名。三才雖三。合之則一。一于 道耳。而徵于人。故用九用六。人之用也。人用之以成其德。以成其 位育。而後與天地參。此聖人立象設辭之本旨也。故六爻以人爻 居中位。各辭以人道建中極。所謂善惡吉凶福禍悔咎者。皆人受 之。則易之大用。人外將安用。人之用易。亦自乾坤九六始。九六為 二氣之極。即人事消息之道也。人用之。大則平治。小則誠正。內而 性情。外而德業。莫離乎九六之數也。故陰陽之道。實備于一人。而 乾坤之用。實存于一心。此心無孤立。無獨行。此身有窮通。有賢否。 皆相須而成者。亦猶乾與坤也。 上經-4-經文講義-坤卦-講述乾坤大旨-77 乾坤之象。最大者天地。而最近者即性情也。以物喻之。凡男女雌 雄。神形道器之類。皆可象乾坤。而最微妙。又切近者。實猶人心中 性情也。性情一物二名。性不可見。而見于情。情秉于性。而有欲。故 中庸比之中和。中者性之體。和者情之正。人之脩道者。必致力中 和。故重在養性適情。乾辭亦曰。乾道變化。各正性命。保合太和。乃 利貞。利貞者。性情也。傳曰。一陰一陽之謂道。繼之者善也。成之者 性也。是皆足以明聖人乾坤喻性情之旨。蓋乾純陽無物。人之性 也。坤純陰有守。人之情也。苟求性情之正。得中和之道。必于二卦 悟之。不獨象也。辭亦備焉。而人之脩養。尤必效乾坤之用。以乾變 坤。以坤復乾。循環之間。始終俱至。而後性道全。德行立矣。故道家 在先天。必取法乾坤。以其行于不息。成于安貞。純乎內功也。內功 誠也。誠則明矣。此明德必止善也。而靜字概括之矣。乾生而不動。 坤動而不生。乾為坤生。本不易也。坤為乾用。德不乖也。故性為情 所依。情為性之用。情不違性。則太和存焉。性不失情。則大中建焉。 此誠為人生至行。亦人道至教。易象本古聖立教之作。而首著之 乾坤。即爻象觀之。亦可得其妙諦。以奇偶交用。上下相抱。內外互 應。中位不失。足以知所致力矣。則用九用六之義。豈獨及于事物 已哉。 上經-4-經文講義-坤卦-講述乾坤大旨-78 宏教附注 復聖所講。重在明用。以乾坤大用。即天下大用。亦人生大用。無論 出處人己。皆同此用。而吉凶在其中矣。果明此大用。則吉凶先知。 乾坤相對而行。逆之則凶。故順九六之數為吉。九六即奇偶陰陽 之道。多少之數。雖異。實相等。以陽順陰逆。其終始相合在此耳。乾 坤在人為一太極。即心也。合之事業。乃成德用。性無用。用在情。事 業皆生于情。亦敗于情。唯得中和。則生成。而無夭敗。故有吉無凶。 有利無害矣。 述聖講述 乾坤二卦。以相交成用。以變化成易。周易全象。皆自二卦參伍錯 綜而成。其卦交為坎離。以乾交坤成坎。坤交乾成離。乾之用見乎 離。坤之用見乎坎。離坎即乾坤也。其卦爻交錯而為咸恆。咸主乎 上。恆行于下。咸恆亦乾坤也。其爻相交為既未濟。乾下交坤為既 濟。乾上復乾*為未濟。既未濟亦乾坤也。乾坤半交為泰否。泰為交 而合。否為分而塞。泰否亦乾坤也。此其變。皆自乾坤來。而卦爻有 異耳。故周易上經。始乾坤。終坎離。下經始咸恆。終既未濟。而以泰 否分合其間。以明天地大開合。宇宙大始終也。乾主大始。而坤主 代終。故乾起至未濟止。未濟之窮。即坤之大終也。乾坤雖交而氣 [* 似乎有誤] 上經-4-經文講義-坤卦-講述乾坤大旨-79 絕。故從坎離之象。坎離者。後天之乾坤也。交則生化成。分則人物 盡。未濟以離坎分道。而世界大終。以見乾坤之不交。而生化遂止。 未濟雖三陽三陰。相間成卦。實則陰陽離散。乾坤背道之象也。故 乾坤大用。必陰陽交合。而後天生化。必水火互濟。此一定不移之 理也。乾雖為大始。非坤不見其功。故見其用于坎。坤雖為代終。非 乾不成其德。故見其用于離。離坎之代乾坤。實乾坤所自化也。參 伍錯綜。人物以生。咸恆乃成。咸恆為艮兌震巽四卦之交合。亦乾 坤之所生。坎離之所出也。故咸恆為人物最繁盛之象。亦天地生 化最茂育之時。實後天中最得氣之際。故下經以之始。明乾坤大 用之成也。乾坤既屬二體。本有分合。分則否塞。合則泰亨。此泰否 之象。時與二氣上下。而乾坤生化終始。亦由二卦可見。故乾坤之 用。必以泰否分明。而始終之數。則以既未濟賅括之也。既未濟。以 坎離分合。示生化始終。足見乾坤之所以始終者。即由二氣分合 來也。合則始。分則終。而乾之大始。氣之始也。非即生化之成也。必 合坤而後成其生化。故卦必以坎離代乾坤。以水火日月。明陰陽 之功。天地之用。其義至明顯。蓋有形者。必有生化。有名者。必有始 終。乾坤之純也。不足以資形之成。名之立。故有是用。而未見于物。 有是氣。而未麗于器。其所處玄高。其所至冥渺。人或未之察。故必 上經-4-經文講義-坤卦-講述乾坤大旨-80 寄其功用于坎離焉。故言後天之易。雖乾坤亦以坎離為主。乾坤 自退居隅位也。 乾坤二卦。有先後天之殊。而易以後天為主。自從周易。卦以先天 為本。當溯伏羲。其辭則兩者參和。以申其義而通其用也。如乾之 純陽。先天之數也。而其功用在交坤。則後天矣。先天主常。後天主 變。常則致一。變則無盡。故上而返于太虛。以接太極之初。元者。先 天之用也。下而化為全易。以窮萬物之變者。後天之用也。而人道 介乎中焉。人道自在天地之中。有所自來。有所自去。既同萬物生 化。復抱太極元精。上下共通。神形俱備。居天之下。而氣達于乾先。 履地之上。而德周乎坤表。故用包全易。而窺探隱微。智周萬物。而 止定中一。不相悖也。易數以人道為主。乾坤大用。人自合之。生化 大數。人自達之。非有神奇。乃性情之故。性情者。亦猶乾坤也。猶氣 之先後天也。而推之至于動靜事物。則全易之象也。格物致知。乃 返本復始。故曰。形上為道。形下為器。在生之時。莫外物育。莫逃氣 化。則後天之身。仍以水火為主也。其極則既未濟。以至大終。其盛 則咸恆。以成大用。其返則乾坤。以歸大一。其逆則泰否。以見大循 環也。故變者自變。常者自常。久者自久。夭者自夭。物數自然。人道 立乎其中矣。果隨物數生化者。是物數也。非人也。人自有離物數 上經-4-經文講義-坤卦-講述乾坤大旨-81 者在。性命是也。故乾辭曰。乾道變化。各正性命。保合太和。乃利貞。 此明指人道之異乎物數。能行乾之變化。而保乾之中和也。即在 正性命三字。性命處變不變。隨化不化。是名二元。乾元坤元。永不 變化。乃能主變化。人道所立。在此義矣。故乾坤在變化言。即六十 四卦皆其用也。在不變不化言。則唯乾元坤元。行于全易。悠然如 故也。而人道象之。不得以變化而忘其本。故不得以事物而忘其 性命。性命之正。則乾坤之元永存。性命不正。則生化之數胡底。故 言乾坤二卦。重在二元。而人道喻之。重在性命。性命非身骸之比。 身骸變化之物。性命非我有。亦非天有。非有我者。言不正。乃為變 化所役。非天有者。言果正。則變化不得而干之。故性命必待人自 正也。如乾坤二元。乾坤不使之變化也。雖窮極猶如初也。在物數 言。視二元為變。而實變在物數。無與二元也。六爻至上位。變化之 時。而二元乃見。以常者自不隨變也。 乾坤皆以變化為用。皆主變化。乾主氣。坤主形。而二者之變化。則 以交合成用。此由後天之物。必合氣形。而後見變化也。如水與火。 為變化之原。而水中有陰陽。火中亦有陰陽。坎離係已交合之乾 坤也。若純乾純坤。則不見其變化之跡。物之生也。必因日光之熱。 水泉之溉。而後生。若徒有其一。不能生。生亦不能育。此可見後天 上經-4-經文講義-坤卦-講述乾坤大旨-82 生化之非純氣所為也。物之化也。亦如之。必由一暴一寒而後化。 一火一水而後變。天下之生化。莫不由是成。則乾坤之生成變化。 實必合而後見。故占變化者。必占其合。而取乾坤者。必取坎離。乃 常例也。唯人道不然。有合而變化者。有分而主變化者。人道之乾 坤。取其純。而坎離取其合。故言脩者。必始坎離。而還于乾坤。即由 變化達于不變化。以不變化而主變化也。事物萬變。而心永常。言 行萬途。而道德一致。此象乎乾坤之用。而能保其乾坤之元也。唯 聖人至焉。乃正性命之功也。故道家言脩。必歸先天。而必自坎離 著手。乾坤為成。乾坤之外。即坎離。坎離之先。即乾坤。合先後天八 卦方位觀之。則瞭然矣。易教言乾坤。為事物生化之初。亦人生脩 持之果。為天地變化之始。亦人物本原之樞。乾坤在後天言。尚無 他物數之雜。在先天言。已覺有形氣之分。象辭所指。實賅上下。而 人道立極。當于此始。自此以下。皆屬既變之象。而在此二卦中。則 猶見其初變未變之時。此乾坤二元。揭其不變之真。以為天地立 極。即為人道立極也。 夫卦之為用。本以測天道。而定人事。天道常而有變。則時位之殊 也。地道變而有常。所以奉天時也。人立其中。則應變以常。居常達 變。方為道行。傳曰。神以知來。知以藏往。來往者。常變之事也。神智 上經-4-經文講義-坤卦-講述乾坤大旨-83 者。天人之分也。神以知來。非神不知。而陰陽不測之謂神。何以知 之哉。則在能通神。能明乾之行也。乾。天道也。智以藏往。非智不藏。 而顯仁藏用之謂智。何以得之乎。則在能用智。能師坤之道也。坤。 地道也。神知行于無形。著于有象。智藏發于有象。潛于無形。此天 地之合。而人道之準也。乾固以易示人。而人莫窮其繁。坤固以簡 示人。而人莫悉其蘊。為其有神智也。常也。變也。神智之所通也。而 見徵于象焉。為其司天地生化。人物變遷。有其序也。序何在。在卦 爻。卦爻者。時位之所憑也。常變之所判也。相合而生。相分而化。相 交而變。相敵而遷。皆由時位所為。此人道之所本也。故知乾者必 知坤。求之乾不得。則求之坤。坤之于乾亦然。未有不能通而知變 者。亦未有通而不達變也。常變之數。即神智之所明也。而唯通者 得之。通于乾坤也。人謂乾坤陰陽大異。天地懸絕。安能通為一耶。 此不明易者之言也。夫變者。反常者也。反常則陽而陰矣。陰而陽 矣。則乾變而坤矣。坤變而乾矣。乾坤之間。即來往之跡。乾坤之內。 有常變之途。而行乎此者。氣與理耳。氣以奉神。理以御形。故神之 不知者。氣所屬也。智之不用者。理所為也。理以衡乎智。則坤藏用。 而無不用。氣以明乎神。則乾行玄。而無所玄。蓋由人之合天地也。 合天地者。正性命也。性命者。神智所寄。一顯一隱。隱者顯之。顯者 上經-4-經文講義-坤卦-講述乾坤大旨-84 隱之。斯為通矣。謂通其變也。顯變而隱。隱變而顯。斯神以形明。形 以神藏。其妙用。無盡矣。故來非不可知。得神之用自知。往非必藏。 得智之用自藏。以其為乾坤大用也。乾用以神。坤用以智。乾則智 來。坤則藏往。合之以用。天人之道備矣。故乾坤之象與辭。發乎隱。 止乎顯。明乎人。通乎天。常也變也。莫能外也。此之謂聖知之所為 教也。 乾之辭以大稱。坤之辭以廣稱。此天地之德也。人道法之。亦有大 與廣之用。而乾坤之廣大者。以其道也。以其神智也。人之師法。亦 如其神智。如其道。方稱三才。若有不及。不足稱也。故卦六爻中三 四屬人。而辭概重人。明示人所以配天地也。天在上。地在下。無論 何卦皆然。而乾坤尤明顯者。以乾坤象天地也。然乾有天地人。坤 亦有天地人。則天地之內。固有人在。即可見天道地道之中。無不 有人道存也。人道所以為人。亦所以明天地之道。天地之道。微而 玄。深而大。而人道時俯仰之。左右之。以共成其三才之稱者。實微 人無以著天地之用也。無以明神智之妙也。無人著之明之。于天 地無傷。而天地亦何與于人。則易可無作矣。而聖人作之者。重人 之著明天地之道。且以天地之道成人。又以人之道。成天地之用 也。天地猶以人用。況下此者乎。故全易皆人道也。皆天地之所示 上經-4-經文講義-坤卦-講述乾坤大旨-85 人者。即聖人之所以教人者。人習易。必求于此旨。必能合乾坤之 義。以為人之德用。以達人之神智。庶乎盡易之用。通天地之心。而 克稱三才。不然。卦爻何獨貴中爻哉。吉凶禍福。何為言哉。知來者。 誰命之神。藏往者。誰名之智哉。何以見乾之大。坤之廣。又何以通 乾之易。坤之簡哉。故易為人道立也。而首著其旨于乾坤。學者讀 乾坤。要當神接智運。于乾坤之中之有人也。雖乾坤卦六爻。要無 非人道所上下者。人事所終始者。神智固人之用。天地亦人之身。 易之簡之。大之廣之。皆人之德也。聖人雖言神。而明之存乎人。雖 言易。而用之在乎人。雖言氣與理。常與變。而通之一之由乎人。故 乾坤二卦之辭。必配之大人君子也。不言天神地祇。而獨指大人 君子也。 宏教附注 卦用常變。各有異同。而文王易純主變例。與伏羲之易殊用。故乾 坤二卦。相連為用。而八卦方位。反以坎離為主。坎代坤而為陽。離 代乾而為陰。以明乾坤交合成用之意。雖曰坎離。實乾坤也。不過 已交合之乾坤。非純陽純陰之乾坤耳。故後天之象。以水火為主 用。以日月為主體。其取義全異先天。為其變也。 ====== 第4冊終 www.yijing.idv.tw 最後修改日期 2008/11/9